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33、99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万通控股共质押公司股份238、525、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1%和11.61%。
万通控股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公司983、798、9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9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嘉华控股和万通控股共质押公司股份885、020、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6%和43.09%。
一、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收到万通控股公司的通知,了解其对公司部分股份的质押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万通控股于2020年6月12日向桐乡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质押了其持有的34.5万股股份,质押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8月26日、9月9日、9月16日和9月22日。详见公司2020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0-052)。
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3月15日,万通控股多次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质押续期和质押解除,剩余股份质押到期日为质押解除登记手续之日。详见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解除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3-009)。
2023年4月3日,万通控股对上述质押的2.7万股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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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通控股解除质押的股份不用于后续质押。万通控股将根据后续质押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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