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3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以及投票结果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13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组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2-083)。烟台春达工贸有限公司申请人因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组。
2022年9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烟台春达工贸有限公司申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移交管辖权的通知》(公告号:2022-092),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将此案移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审理。2022年9月2日,莱山区法院作出《决定》,决定公司进入预重组,并指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组工作组为临时经理。
2023年2月16日,《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预重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号:2023-014)披露。
2023年4月7日9时30分,公司预重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过网络和现场会议举行。公司当天下午收到临时管理人投票结果通知,现将会议召开和投票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1.临时管理人作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二)》;
2.临时管理人出具《关于提交债权人会议核实债权的报告》(二);
3.临时管理人说明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重组计划(草案)》的修订情况;
4.债权人表决重组计划草案。
二、会议表决结果
由于内部审批和决策过程较长,公司部分债权人在会议召开前无法作出有效的表决意见,部分债权人在会议前已向临时管理人提出延期表决申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重组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将在该部分债权人作出表决意见后进行统计和公布。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已进入预重组程序,债权人已向法院提交重组申请。公司参加了重组听证会,对重组申请没有异议。但是,法院是否可以接受该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不确定,重组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组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退市风险警告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组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告。
3、公司股票有终止上市的风险
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组申请的,公司将配合法院和管理人进行相关重组,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律义务。若公司顺利实施重组并完成重组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可持续经营能力。如果重组失败,公司将有被宣布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业绩预测》(公告号:2023-004),2022年东方海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预计为-8.8亿元至-11.8亿元。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交易将受到退市风险警告。如果公司2023年仍无法扭转困境,202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将面临强制退市的重大风险。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的》〈重组投资意向协议〉公告号:2023-015)。五矿金通与公司签订了《重组投资意向协议》。五矿金通有意以重组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组投资,认购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为股本。本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旨在表明双方对公司重组投资达成初步意向,双方是否签署正式重组投资协议,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不确定,最终内容以法院批准的重组计划和当时签署的正式重组投资协议为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投资者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号:2023-02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调整方案》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方案》将于2023年4月7日(周五)召开投资者组会议。表决《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调整方案》。但投资者组会议尚未召开,东方海洋投资者权益调整能否获得投资者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但投资者组会议尚未召开,东方海洋投资者权益调整是否可以通过投资者组会议投票,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签署的》〈参与东方海洋重组投资 投资意向协议〉公告号:2023-029)。烟台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城市投资”)与公司签署了参与东方海洋重组投资意向协议,正大城市投资意向独立作为金融投资者直接参与公司重组投资,五矿金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公司(预)重组。本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旨在表明双方对公司重组投资达成初步意向,双方是否签署正式重组投资协议,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不确定,最终内容以法院批准的重组计划和当时签署的正式重组投资协议为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8、重组执行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组并完成重组计划,将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公司股票有风险警告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03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组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者组会议没有否决提案。
2、投资者组会议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组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投资者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调整计划》。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临时经理。
2、会议主持人:临时经理李庆业先生。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投资者组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4月7日。其中:
2023年4月7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13:00-15:00;
2023年4月7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方式:投资者组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6、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816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472、695、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970%。
其中:42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148、064、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761%。
774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324、631、6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92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809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213、101、5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1750%。
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57、120、8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522%。
771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55、980、7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228%。
临时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出席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调整方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
同意357、499、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75.6299股份%;反对112、1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7247%;弃权3.05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197、905、286股92.8690股%;5.695反对12、14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3.05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4315股份%。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投资者组会议发表法律意见,并发表以下结论:律师认为,投资者组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也符合《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投资者组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组会议决议;
2、山东新通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组会议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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