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2023年1021年公告号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包头钢铁(集团)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31、700、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4%。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后,公司股份累计质押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0%。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发来的《关于解除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方稀土部分股份质押再质押的函》。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和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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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质的包钢(集团)公司部分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详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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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质押股份无担保或者其他担保用途,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包钢(集团)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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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质押说明书
本次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包钢(集团)公司股份均为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本质押用于担保其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目前,质押和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没有清算风险。如果存在清算风险,包钢(集团)公司将根据质权人的要求增加质押股票或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本质押不会导致包钢(集团)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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