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届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7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4月4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向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柱兵先生主持,董事11人,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延长公司的审议通过 2022 a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议案》等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预计将无法在股东大会有效期内完成发行。为确保公司发行后续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要求股东大会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公司发布的有关决议的有效期12个月。
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发行计划的其他内容。
林隆华、刘恒等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就此事发表了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仍需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投票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4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所有监事现场送达和通讯。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举行。会议应有3名监事和3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议案》等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预计将无法在股东大会有效期内完成发行。为确保公司发行后续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交股东大会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公司发布的有关决议的有效期12个月。
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发行计划的其他内容。
投票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批准。
股东大会仍需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召开
通知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4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4月27日 14点00 分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百里中心北塔1801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4月27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审议通过。(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当持有身份证、营业执照、参与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4、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时间 9:00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六、本次会议其他事项的联系方式”。
6、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件登记(相关文件复印件)。传真或信件以公司在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号码。
(2)选择在线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在线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将持续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将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顺英:
(2)联系电话:0551-62631389
(3)传真号码:0551-6263138
(4)电子邮件:ir@anfucorp.com
(5)邮政编码:230071
(6)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18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届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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