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方长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长龙”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3〕460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00.发行价格为5000万股.0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85.回拨到线下发行的00万股。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非限售持有深圳市场A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相结合。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215.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484.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0万股.5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总数为1,700.00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线下回拨确定。
2023年4月7日,发行人(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北方长龙”股票484.50万股。
2023年4月11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T+2)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1、2023年4月11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北方长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配售对象同日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日全部配置新股将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全部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北方长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4月11日(T+2)日终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限售期安排:网上发行的股票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无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为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无限期出售;10%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一、网上认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上发行的认购情况。网上发行的有效认购户数为9、362、173户,有效认购股数为37、569、189、500股,总数为75、138、379个。
二、二。实施回拨机制、发行结构和网上发行成功率
根据《北方长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7,754.21868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公开发行20只股票.00%(340.从线下回拨到网上的00万股)。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875.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50%;最终在线发行的数量为824.5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480万股.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奖率为0.0219461748%,有效认购倍数为4,556.60273倍。
三、网上抽签抽签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4月10日(T+1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抽签,2023年4月1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抽签结果。
发行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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