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0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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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10日起,广东发展和中短期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一基金账户认购(包括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换基金业务限额为1万元。即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基金的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确认认购成功超过1万元,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有权确认失败;如果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基金的金额超过1万元,按申请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公司将逐笔累计至1万元,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将通过多个销售渠道累计计算多个认购(包括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和转换转让申请,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确认。
本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认购(包括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布。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或登录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数据总结(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机构适宜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景辉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机构
投资者大额认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3年4月10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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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10日起,广发景辉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认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总额超过1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则1万元确认认购成功,超过1万元(不含)的部分有权确认失败;如果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认购和转换金额超过1万元,则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计至1万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公司有权确认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
机构投资者将通过多个销售渠道累计计算多个认购和转换转让申请,并按上述规则确认。
本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认购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自2021年6月25日起暂停个人投资者认购转让业务。详情请参阅我公司2021年6月25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景辉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认购(含转换转让)业务的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或登录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数据总结(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机构适宜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量认购广发景兴中短期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包括转换转换、定期转换、
公告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
2023年4月10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10日起,广发景兴中短期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万元。即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基金的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确认认购成功超过1万元,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有权确认失败;如果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基金的金额超过1万元,按申请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公司将逐笔累计至1万元,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将通过多个销售渠道累计计算多个认购(包括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和转换转让申请,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确认。
本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认购(包括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布。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或登录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数据总结(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机构适宜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双债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
投资者大额认购(包括转换和转换)
公告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
2023年4月10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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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10日起,广发双债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换为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万元。即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基金的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确认认购成功超过1万元,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有权确认失败;如果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基金的金额超过1万元,按申请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公司将逐笔累计至1万元,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将通过多个销售渠道累计计算多个认购(包括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和转换转让申请,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确认。
本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认购(包括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布。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或登录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数据总结(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机构适宜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广发中债1-3年国开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进行大额认购(包括转换)
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
公告业务限额
2023年4月10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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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10日起,广发中债1-3年国开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万元。即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基金的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确认认购成功超过1万元,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有权确认失败;如果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认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转入基金的金额超过1万元,按申请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公司将逐笔累计至1万元,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将通过多个销售渠道累计计算多个认购(包括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和转换转让申请,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确认。
本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认购(包括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布。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或登录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数据总结(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亚太地区中高收益债券证券
投资基金经理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2023年4月10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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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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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自2023年4月10日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登记手续,调整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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