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0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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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股发放0.1000元红利。
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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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股权登记日认购或转让的基金股份不享有股息权益,赎回或转让的基金股份享有股息权益。
(2)本基金的收入分配方式有两种:现金股息和股息再投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股息或自动将现金股息转换为基金股份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股息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的默认股息方式为现金股息方式。
(3)股息确认的方式将在股权登记日前一天(即2023年4月10日15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00前)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股息方式是否正确。如果股息方式不正确或想修改,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选择股息再投资并于2023年4月11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账户余额(包括股息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的,基金将自动计算股息收入,并以现金形式支付赎回款。
(5)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想了解基金其他相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国寿安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或致电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本基金招股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
风险提示:国寿安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股息导致基金股份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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