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420号)。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发起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合称“联合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称为“中国船舶特种气体”,扩张称为“中国船舶特种气体”,股票代码为“688146”。
2、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网上定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根据初步查询结果,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综合评估发行人的合理投资价值、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6.15元/股,发行价格为79、411、765股,均为新股发行,无旧股转让。
3、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5、882、353股,占发行总数的2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汇入联合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882、353股,占发行总数的20.00%。最终战略投资者的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需线下回拨。
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发行量为50、823、912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2705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63529412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总数。
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发行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约为3、426.4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353、000股)将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44、470、912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总量的70.00%,其中线下最终发行量为40、019、246股,线下最终发行量为4、451、666股;线上最终发行量为19、058、500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3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为0.0437772%。
2023年4月13日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支付工作(T+2日)结束。
1.新股认购统计
根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支付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联合主承销商统计了战略配售、网上和线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在本次发行中,考虑到投资者的资质和市场状况,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主要包括:
(1)参与后续投资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2)与发行人经营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国风投资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资创新基金”)。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支付认购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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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8、942、500股
2、网上投资者认购金额:684、771、375.00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16000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4,193,400.00元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为44股、470股和912股
2、线下投资者认购金额:1、607、623、468.80元
3、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元
二、联合主承销商的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全部由联合主承销商承销,联合主承销商承销的股份数量为1.6万股,承销金额为4.193.4万元,承销股份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发行数量的0.18%,承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数的0.15%。
2023年4月17日(T+4),联合主承销商将包销基金和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和网上、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基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包销股份登记到联合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5064.41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795.28万元;
3、律师费:337.74万元;
4、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45.28万元;
5、发行费及其它费用:157.77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不含增值税;(2)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为87.69万元。差异的原因是印花税的确定。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无其他调整。
四、联合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网上和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公告的联合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6451547、010-86451548
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2387
发行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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