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8版)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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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提案已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发布的提案(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4、7、10中小投资者的投票需要单独计算,提案8需要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担任上述职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登记。
2、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当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上述相关证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应当公证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9日: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王东。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
电子邮箱: liwei2@sunseaaiot.com、wangdong@sunseaaiot.com。
传真号:0755-2603022-3218。
联系地址:B栋17层,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楼。
1、会议期半天,与会股东自理住宿和交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出示登记手续中列出的文件。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地址)://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上投票时需要说明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和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下午3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按照下列指示对以下提案进行投票。委托人未对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姓名(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签署委托书的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果您想投票同意,请在“同意”项下的相应地点填写“同意”√”;如果您想投票反对议案,请填写“反对”项下的相应地点√”;如果您想投票弃权,请在“弃权”项下的相应地方填写“弃权”√”。
2、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上述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3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日海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相对稳定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提供服务。公司预计2023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万元。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预期的议案》。相关董事康晓丹回避表决,相关监事蔡素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提前就此事发表认可和相关独立意见。本次日常相关交易预期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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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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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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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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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
九洲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九洲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
九洲集团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依法存在,经营正常,有能力在日常交易中履行合同义务。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协议的签署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内容主要是向关联方提供服务;公司与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由投标定价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通过关联交易传递利益;在预期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相关方签订合同和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补充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运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依赖相关方。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提前审核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合理预测与九洲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实现关联方之间的互补资源优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必要合理,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4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消除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审计了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2021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1261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相关事项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就消除早期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说明如下:
第一,形成不能表达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大华对形成不能表达意见的内容
1、疫情影响导致的审计范围有限
(1)重要子公司审计受限
日海智能公司重要子公司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尚科技公司”),如财务报表附注14等重要事项所述、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讯通公司”)均位于上海。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上海实施了人员流动控制等防疫措施,无法正常开展现场审计。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实施其他令人满意的替代程序来完成龙尚科技公司和新讯通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无法确认是否需要调整其报表。同时,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6、注释18.商誉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由于龙尚科技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为13659.60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为5425.92万元,日海智能公司合并层面为34.231.96万元。商誉减值准备。我们无法确认是否需要调整龙尚科技公司和芯讯通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
(2)函证有限
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根据日海智能公司的具体情况,我们设计并实施了函证程序。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原因,部分银行及往来及收入函证明程序无法执行。截至审计报告日,由于快递暂停,共有3份银行函证和116份往来(含收入)函证无法发出;在207份银行函证和1764份往来(含收入)函证中,仍有51份银行函证和537份往来(含收入)函证未收回,未收回函的比例分别为24.64%和30.44%。我们执行的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公司财务报表和上述函证相关报表项目的准确性。
2、计量资产减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9万元,302.99万元,坏账准备为29万元,597.80万元,账面价值为179万元,705.19万元。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6、注释8.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137、577.81万元,减值准备为4、410.41万元,账面价值为133、167.4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日海智能公司存货账面原值158万元,055.93万元,存货降价准备9706.71万元,账面价值148万元,349.22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实施令人满意的审计程序,也无法获得足够和适当的审计证据来确认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3、其他应收款中的个人备用金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6、注释6。其他应收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42、219.54万元,其中个人备用金和个人往来款余额为3、126.52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日海智能公司未能提供部分资金未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合理理由。我们未能获得足够和适当的审计证据来确认这些资金是否有结转费用或成本,以及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6、注释12。其他股权工具投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日海智能公司其他股权工具投资账面价值21500.94万元,其中Aylanetworks和Inc投资账面价值16703.74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得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来确认其价值的准确性。
5、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日海智能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成本、费用、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编制和报告。由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无法确定是否需要调整相关科目的初始数据和当前数据。
2、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达消除意见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
1、疫情影响导致的审计范围有限
(1)重要子公司审计受限
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研究所”)任命经理1人,高级项目经理1人,助理6人。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天衡研究所任命一名经理为新讯通和龙尚科技公司现场审计经理,并配备10人审计小组对公司进行现场审计。根据审计准则,天恒研究所实施了内部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等审计程序。对于发现的调整事项,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获得书面确认,天恒研究所相应调整了报告。
2022年6月,公司聘请天健华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尚科技公司、新讯通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具体如下:
根据江苏天健华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发布的《华晨评估字(2022)》第0213号评估报告,2021年12月31日,龙尚科技公司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6、175.38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5、132.33万元。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南》,会计第2类 关于“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后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按照前期取得控制权时的持股比例73.8352%计算,恢复为全部商誉11,151.43万元,少数股东商誉2.917.75万元,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9。093.13万元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减值。因此,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1日在合并报表层面对龙尚科技公司商誉减值2924.46万元。
根据江苏天健华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发布的《华晨评估字(2022)》第0196号评估报告,2021年12月31日,新讯通公司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62、451.37万元,可收回金额为64、539.34万元,可收回金额大于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
根据重新评估结果,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对龙尚科技公司的商誉减值进行了追溯调整。
(2)函证有限
鉴于信函证书的有限性,公司组织人员分析和实施未发出信函证书的原因,以及未发出信函的原因,并通过重新发送信件和加强收集来解决问题。
①重新发函
公司聘请的天恒研究所于2021年底重新发函银行账户,重新发函190份,金额765.49万元;重新抽取往来及库存样本,重新发送往来(含采购及销售)1830份查询函,共计488、460.95万元;重新发送170份查询函,共计24、163.24万元。
②重新发函回函
天衡所重新发函后,公司加大了催收力度,敦促被函证单位及时回复。重发190份银行函证,收到190份银行回函,回函比例为100.00%;1830份查询函(包括采购和销售),1617份查询函(包括采购和销售),回复率为88.36%;重发170份存货询证函,收回114份存货询证函,回函比例为67.06%。
公司已查阅相关资料确认非银行查询函未回函金额的账面金额。
综上所述,消除了公司2021年报非标意见中重要子公司审计受限、函证受限的影响。
2、计量资产减值
(1)应收账款减值的计量
在结合具体项目数据和获得的项目信息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对前一年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了重新评估。天恒研究所评估了预期未来可收回金额的基础;对于长期应收账款,查阅客户签署的还款计划,通过公共信息查询相关客户的信用状况和业务状况,判断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根据公司对客户未来预期可收回金额的评估,单项确定预期可收回性较低的应收账款,并补充坏账准备。经重新审计和追溯调整后,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已充分、适当地提取。
(2)合同资产减值的计量
2021年,公司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确认损失准备。经自查,公司按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此外,2021年,公司未根据交易实质对合同资产余额进行重新分类,并将公司所拥有的、无条件的权利(即只取决于时间的流逝)重新分类至应收账款。因此,公司对早期会计错误进行了纠正,并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
经过梳理,公司根据交易实质对合同资产余额进行了重新分类,并根据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对可追溯性调整后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准备。经重新审计和可追溯性调整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充分、适当。
(3)库存减值的计量
鉴于库存是否减值,公司积极组织人员审查库存价格下跌准备的合理性、库存年龄,分析库存减值提取情况;2022年12月底对所有库存进行库存,结合库存情况,判断减值提取的充分性;公司参观相关项目,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减值。此外,公司还整理了与存货相对应的客户验收文件、报关文件、提单等,检查收入确认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应结转成本而不结转的情况。
根据上述结果,公司调整了2021年相关存货账面价值,并重新计算了存货减值准备。经重新审计和追溯调整后,存货减值准备充分、适当。
综上所述,消除了公司2021年报非标意见中涉及资产减值计量的影响。
3、其他应收款中的个人备用金
公司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成立个人资金余额清理小组,对跨期个人贷款进行专项清理,督促返还部分,纳入会计错误纠正成本,2021年个人认定不能返还备用金减值准备,未支付备用金,年底要求返还零,根据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请备用金。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非标准意见所列贷款余额的清理整改。
综上所述,消除了公司2021年报非标意见中涉及其他应收款个人备用金的影响。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针对Ayla Networks,Inc.公司委托江苏天健华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新评估2021年12月31日投资的公允价值,获得华晨评估字(2022)第0271号《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专项审查需要涉及的Ayla》。 Networks,Inc.根据股权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显示,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000元,322.41万元,2021年账面价值为5000元,381.33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报非标意见中涉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5、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针对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指导下成立了专门的小组,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具体整改工作如下:
(1)完善内控体系,完善内控体系
公司积极整改,修订并增加了《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收入会计管理办法》、《财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资金和网上银行管理制度专项工作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OA财务流程规范指南的通知》、《项目时间与沟通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了财务基础。
(2)规范收入核算,及时准确地反映收入的准确性
2022年,公司制定了《收入会计管理办法》(日(财)字[2022]004号),按性质对收入业务进行分类,确认各类收入的收入确认时间点,明确货物销售业务、工程业务、信息集成业务等业务的收入确认条件和收入确认依据。
2022年7月,公司制定并发布了《项目时间与沟通管理办法》,优化调整了项目的关键流程、进度控制、内外沟通流程,特别是项目工作量的确认标准,提高了合同绩效进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根据上述完善后的制度,公司根据具体业务类别明确了收入确认点,重新整理了收入确认相关原始文件,进行了收入截止日期测试,并对跨期收入成本进行了可追溯性调整;对主要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并对分期付款确认的销售收入进行追溯性调整至相应年度;对2019-2021年涉及合同履约成本的项目进行了梳理,重新评估个别项目合同履约成本的可收回性,补充合同履约成本的减值准备;重新分类公司历史年度承担的各类通信项目确认的合同资产余额,并按照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对追溯调整后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准备。
(3)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公司加强内部审计重点,完善内部监督流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出具内部控制整改报告。
(4)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
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中层干部及相关岗位人员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增强规范风险意识。
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运行。通过公司的自检和自我纠正,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可追溯性调整,消除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主要内部控制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日海智能审计报告中不能表达意见的影响已经消除。
特此说明。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5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否认意见所述影响已消除的事项的影响
专项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审计了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2021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2]00282号)发表了否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就消除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影响作出专项说明:
1.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原文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控制缺陷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和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日海智能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主要缺陷:
1、财务部门在收入确认时缺乏必要的业务信息审查和监督流程,影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费用确认的准确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财务报表项目的定价,以及相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故障。
2、日海智能公司与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识别披露相关内部控制缺陷,不能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及时识别,履行相关审批披露,影响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败。
3、日海智能公司个人备用金使用制度未有效实施,导致部分个人备用金余额大,备用金账户年限超过1年。
二、否定意见所述影响已消除的事项的说明
针对负面意见所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了以下整改:
(1)为规范公司收入的会计,及时准确地反映收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会计与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公司根据业务制定了《收入会计管理办法》(日(财)字[2022]004号),按性质对收入业务进行分类,确认各类收入的收入确认时间点。明确货物销售业务、工程业务、信息集成业务等业务的收入确认条件和收入确认依据;明确财务负责人对收入会计的标准化负直接责任。同时,各企业按照《收入会计管理办法》的原则对以往的收入会计进行检查调整。同时,各企业按照《收入会计管理办法》的原则对以往的收入会计进行检查和调整。2022年第四季度收入会计内部抽查验收后,各类收入会计确认依据充分,收入确认点符合规定。这一重大缺陷已得到纠正。
(2)2021年公司子公司芯讯通与参股公司Cathayay Tri-Tech., Inc发生日常相关交易,交易金额为2678.20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6次会议补充确认了上述关联交易。为规范相关交易行为,降低相关方和相关交易的识别和披露风险,公司于2022年5月修订了相关交易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交易和相关方以及相关交易的内部控制和决策权限。经董事会草案修订,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在公司高管、部门、子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意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相关交易管理的相关整改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成立个人资金余额清理小组,对跨期个人贷款进行专项清理,督促返还部分,纳入会计错误纠正成本,个人认定不能返还备用金 2021 根据下一年的项目预算,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未发生费用的备用金,年底要求全部归还清零,重新申请备用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所列贷款余额的清理整改。
根据上述整改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消除了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影响。
特此说明。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6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的警告
其他风险警告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等风险警示申请》(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仍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的申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
由于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无法表达意见,公司2021年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和第9.8.自2022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由“日海智能”改为“*ST日海”,股票代码仍为“002313”。
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预警及其他风险预警及停牌公告》(公告号:2022-016)。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预警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无法表达意见的事项,积极采取解决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2023年4月1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不能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8号],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不能表达意见。
2023年4月14日,天衡研究所发布了《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衡文字(2023)01381号],该审计报告的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第9.3.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股票交易被退市风险警告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显示公司符合本规则第9.3.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何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告。” 公司股票交易被退市风险警告后,第一个会计年度为2022年,2022年年度报告没有《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何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告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告的情况
2023年4月1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9号],对2022年内部控制发布了《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674]。《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五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因2021年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被消除。《股票上市规则》第9.8.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告的条件。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
三、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的独立意见
1、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告等风险警告的议案》。
2、经核实,已纠正公司股票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第9.3.第九条8.8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告不存在.第一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告已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告和其他风险警告的条件。
3、撤销公司股票的退市风险警告和其他风险警告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告和其他风险警告。
四、风险提示
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告和其他风险警告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告等风险警告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是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不确定。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超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7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审计机构续聘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 ,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有多年丰富经验,是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
2022年,天恒研究所在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平合理地发表意见。
为保证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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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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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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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天衡所因执业行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记录独立性和诚信
天衡没有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中国证监会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员工2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6名员工)、0项自律监管措施和0项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签署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作伙伴):陆德忠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28 承办海澜之家(600398)多年、江苏舜天(600287)、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如宁波韵升(600366),以及新日股份(603787)、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料(603683)、纽威数控(688697)、海锅股份(301063)等企业IPO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署注册会计师:程正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1多年,承担新日股份(603787)、海锅股份(301063)、晶华新材料(60368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天恒计划任命王伟庆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伟庆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20多年,承担沙钢股份(002705)、红宝丽(002165)、中利集团(002309)等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以及中利集团(002309)等企业的IPO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近三年来,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无。
3.不存在可能影响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等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费用:2023年,天恒研究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报酬将由双方协商确定。天恒审计服务费是根据各级职工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确定的,包括业务责任的重要性、简单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实际业务。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和审查了天恒研究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和独立性,认为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聘请天衡所在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和独立性,可为公司提供公平、公平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2023年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聘请天恒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护公司审计质量和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49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水平高,信誉好,专业能力强,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独立,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不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请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议案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所根据市场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报酬,并签订相关协议。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就此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同意聘请天恒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署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执照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28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届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4日,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38次会议。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2日,会议通知、补充通知等会议资料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监事。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其中刘明、蔡素兰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参加。会议应有3名监事,实际上应有3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2度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488,021.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1.34%;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66000元,129.6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6.49%。2022年营业收入336075.1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7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136,854.54万元,去年同期为-18,037.17万元;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7,559.04万元,去年同期为-16,282.94万元;营业现金流净额为47,305.38万元,去年同期为44000.35万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每股收益低于0.1元,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根据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关于2022年不分配利润的专项说明》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还有《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查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度报告》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还有《上海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发布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我们将敦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纠正相关事项。
《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润良泰申请贷款额度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向润良泰申请贷款额度及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还有《上海证券报》。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违法使用募集资金,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见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述《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还有《上海证券报》。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会议计算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还有《上海证券报》。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蔡素兰避免表决。
监事会认为: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预期和日常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主要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平、开放的原则,不对公司造成损失,也不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不依赖关联方。监事会同意2023年的日常相关交易预期。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还有《上海证券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消除早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不能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同意董事会发布董事会关于早期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特别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董事会关于消除早期非标准审计意见影响的专项说明》和《监事会关于消除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消除早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的特别说明〉的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影响已经消除,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影响已经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今后,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消除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负面影响的专项说明》和《监事会关于消除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纠正和追溯早期会计错误调整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错误纠正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错误纠正、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审议表决错误纠正和追溯调整程序,同意会计错误纠正和追溯调整。
《关于早期会计错误纠正和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还有《上海证券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天恒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查程序,不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公告号:2023-029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早期非标准审计的意见
影响消除事项的专项说明书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261号),公司无法表达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消除前期非标审计意见影响的专项说明》。(下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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