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通知送达公告
DANIEL CHEN(美籍陈晓峰,护照号53231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将决定对您处以300万元罚款,因您涉嫌作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将依法向您公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止事先通知书》(处罚字)〔2023〕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限于您到我会领取上述通知(联系电话:010-88060144)。逾期视为送达。
如果您对我们计划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满意,您可以在通知送达之日起5天内向我们申请陈述和辩护,也可以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辩护和听证的权利。我将根据上述通知中确定的事实、原因和依据,对您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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