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一致 自2023年4月18日起,新增广发证券办理公司部分基金销售业务(仅限前端认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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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以上基金费率请参考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本公司发布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定期定额认购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认购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以将公司持有的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公司管理的另一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的,只在前端收费模式下开放转换业务。
4.业务处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发生变化的,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注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细节
1.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628-588
网址:http://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能保证 证券基金有一定的利润,不能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其他基金业绩 保证基金业绩。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遵循基金投资“买方自负”的原则,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基金法律文件,如基金产品资料总结, 全面了解产品风险回报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独立、谨慎地决定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由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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