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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债券转换/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而改变公司总股本的,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披露的股东回报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3号。1上市公司现金股息(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稳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分配计划合理,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2022年的利润分配计划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可以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该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计划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利润分配计划在实施前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预计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总投资金额为28409万元。
● 2023年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述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并同意了公司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2023年计划投资内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2、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及其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医疗器械集团”)及其子公司预计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额为284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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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四、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风险分析
在上述投资项目中,由于工期、建筑材料和劳动力成本的变化,基础设施项目存在投资金额超过预算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环节的成本,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努力将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有关制度及时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并披露。
五、互联网附件
(1)《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三部分解除限售期限制条件
成就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6.00万股
● 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后才能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注意。
2023年4月18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限制条件成果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简述
1、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2020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及《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激励计划。
2、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2020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9日共10天。在宣传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0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及说明》。
4、2020年4月20日,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2020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及《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同时,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信息泄露,也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盈利。2020年4月21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第一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将5.1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符合条件的90个激励对象,2020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监事会再次核实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并明确同意。
6、2020年6月22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注册限制性股票519.000万股,授予人数90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来源是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因此,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仍为441、609、000股。
7、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2019年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来,公司没有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预计在有效期内无法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决定取消56.722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8、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意见。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条件共154.50万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邵旭静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4万只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性股票,公司应以3.6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9、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的公告》(公告号:2021-031)。2021年5月28日,公司首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上市流通日为154.50万股。律师就此事发表了法律意见,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21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公告》(公告号:2021-035)。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取消了4万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律师就此事发表了法律意见,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1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0年第一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就此事发表了法律意见,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54.50万股。
12、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公告号:2022-029)。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上市流通日为154.50万股。律师就此事发表了法律意见,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13、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果的部分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就此事发表了法律意见,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06.00万股。
二是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成果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终止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日起3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终止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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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终止限制期的终止条件已经实现,并同意按照有关规定为89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应数量的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制程序。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共有89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共解除限售206.00万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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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评估委员会委员审查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终止限制期。经审核,认为89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水平为“优秀”,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制性股票终止期限制性股票终止条件已经取得成效。董事会工资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应当为符合终止限制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终止限制性股票第三次终止限制。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终止限制性股票。经审核,认为本次终止限制已满足,89个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终止限制安排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终止限制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对于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激励计划的要求,办理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次终止限制程序。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取得第三个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制条件。89个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制。本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解除各激励对象的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提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的相关事项。
七、律师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19年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自本法律意见发布之日起,本次终止限制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制期届满,取得终止限制条件,终止销售限制的人数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本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仍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网上文件
(一)《上海君兰律师事务所关于解除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8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计划注销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567、220股,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回购股份的审批和实施
1、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2019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19-016)。股份回购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招标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200万元(含4200万元),不超过8400万元(含8、400万元)4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10元/股(含9.1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股权激励回购计划,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关注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公司未能或者全部实施上述用途的,依法取消。股份回购的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2、2019年5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详见《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9-065)。
3、2020年2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757、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37%,最高回购价格为7.80元/股,最低回购价格为7.05元/股,平均回购价格为7.3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42.000、381.06元(含交易费)。详见《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0-021)。
回购方案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二。使用回购股份和取消回购股份的原因
1、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及《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提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激励计划。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0年4月20日,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及《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提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757、220只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民币a股普通股。其中,首次授予5.23万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预留527、220股。详见《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号:2020-036),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
2、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57、22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230、000股调整为5、190、000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27、220股调整为567、220股。详见《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号:2020-059)。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公司在三年持有期届满前未按上述目的转让的,依法取消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因此,公司在三年期满前未按上述目的转让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67、220股。
三、股份变动情况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441、569、000股减少到441、001、780股,股权结构预计将发生以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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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本结构变更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后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股份回购的注销和注册资本的减少不会影响公司的损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型投资者的利益。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的地位。
本法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转让授权人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完成之日止。
五、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取消股份回购,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取消股份回购,减少注册资本。
七、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8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公司在三年持有期届满前未按上述目的转让的,依法取消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因此,公司计划在三年持有期届满前注销未能转让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567、220股回购股份。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计划相应变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从441、569、000股变更为441、001、7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441、569、000元变更为441、001、780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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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www.sse.com.cn)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8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在上海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监事。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会议由方建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为:拟以436、790、880股(总股本扣除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库存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2.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96、093、993.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可以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该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网站(www.sse.com.cn)《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号:2023-015)。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包含的信息可以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3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网站(www.sse.com.cn)《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16)。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关联方应当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同意该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网站(www.sse.com.cn)《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3-017)。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和与公司过去的业务合作,考虑到其在2022年审计工作中的勤奋,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标准,公平合理地发表了独立的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网站(www.sse.com.cn)《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号:2023-018)。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上述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限制条件成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限制条件已满足,89个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限制安排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终止限制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激励计划的要求,为符合终止限制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终止限制性股票第三次终止限制的手续。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网站(www.sse.com.cn)《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制性股票激励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的公告》(公告号:2023-020)。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股份回购,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7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相关审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取消股份回购,减少注册资本。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网站(www.sse.com.cn)《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本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网上公告附件
(一)《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中国会计师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成立,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中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请(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底,立信拥有合伙人267人,注册会计师2人,注册会计师392人,员工总数10人,注册会计师674人签署了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立信营业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营业收入34.29亿元,证券营业收入15.65亿元。
2022年,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可覆盖审计失败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来,立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30项、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罚2项,涉及员工8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作伙伴近三年从业情况:
名字:钱志昂
■
(2)近三年签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姓名:李易辰
■
(3)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的工作情况:
姓名:唐国骏
■
2.诚信记录
近三年来,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审查员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审查员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的责任和投资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员工的经验和相应的收费率水平以及投资的工作时间。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和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和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坚持客观、公平、独立的审计标准,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认可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业务资格、职业道德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及时有效地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沟通,扎实的审计基础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成果和内部控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 网上公告文件
(1)《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19
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增加公司子公司2023年担保预期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北仑河医疗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 担保金额和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增加的预期担保金额为3400万元,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担保无反担保。
●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
(一)保证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北仑河医疗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河卫生材料”)的生产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欧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欧文”)为其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新增担保额度为3400万元。
(2)公司履行本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新增年度担保预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担保的基本情况
■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北仑河医疗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9145010009802480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2014年4月14日
住所:南宁市永宁区龙门路1号厂房第五层
法定代表人:章增华
注册资本:320万元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生产和销售
北仑河卫生材料是广西欧文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影响其偿付能力。近年来,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北仑河卫生材料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仍需与银行或有关机构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期范围内,实际发生时以相关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增加了2023年的担保,预计将用于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现有信用状况良好,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增加2023年担保预期。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将增加其全资子公司北仑河卫生材料的生产经营需求。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现有信用状况良好,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了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审查的内容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根据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合理预测;2、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对外担保风险可控;3、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审查程序合理,无违法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子公司2023年担保预期的议案》。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28万元,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广西欧文提供的担保,以及广西欧文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上述金额占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5%,逾期担保总额为0。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10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5月10日 09点30分
地点:上海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10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023年4月19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144条、15、16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第七条、10、11、12、13项议案
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1项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手续
1、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登记;法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传真号:021-69113503)。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必须在来信或传真上注明,并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复印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2023年5月5日16日需要上述登记资料: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半天,与会股东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2、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邮编:201803
联系人:顾佳俊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相关交易,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这种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更大的依赖。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提前审查了公司预计2023年的日常相关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www.sse.com.cn)相关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合理必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更大的依赖。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注1: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向珠海金湾区西供水有限公司支付生活污水处理费,并通过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取和支付相关资金。
注2: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从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水电。
注3: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电网有限公司珠海供电局支付工业园区电费。
注4: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子公司从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物业管理服务。
注5: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房屋。
注6: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向员工宿舍租赁房屋。
注7: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房屋。
注8: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南昌康德莱医疗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注9: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注10:公司向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注11:公司向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产品灭菌服务。
注12: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向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提供产品灭菌服务。
注13:公司子公司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瓯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普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注14: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康德莱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买商品。
注15:公司从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
注16: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购买商品。
注17:公司从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购买模具。
注18:公司从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购买维修服务。
注19:温州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浦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注20:温州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向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944711
成立日期:2006年9月6日
住所:H栋501室,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孙淼
注册资本:人民币2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住宅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创业空间服务、营销规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租赁服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医疗服务;建设工程建设。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三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年复一年:
■
2、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4MA1GTCK01U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3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7号3号2楼212室
法定代表人:薛丽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0万元
主营业务: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营销规划、企业形象规划、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年复一年:
■
3、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37882934
成立日期:2006年4月27日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滨海工业园区滨海五路758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敏
注册资本:7000万元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和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证券、金融、期货咨询和认证管理)。
主要股东:郑爱平、张伟、陈敏敏等24名自然人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年复一年:
■
4、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928128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8日
住所:艾溪湖北路77号新城五岳广场办公室12#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卢巧红
注册资本:一千一百万元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塑料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制造(仅分支机构运营)及销售、消毒用品、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医疗设备维护租赁、医疗设备制造(仅分支机构运营)及安装、清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装饰工程、网络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租赁、工业投资、各种商品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陆巧红、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一年又一期(经审计):
■
5、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15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7895295174
成立日期:2006年6月7日
住所:上海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
法定代表人:梁东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生产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民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日用品及医疗器械灭菌技术咨询、消毒服务、住房租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测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塑料制品,模具设计,销售,从事模具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
主要财务数据年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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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6059
成立日期:2000年2月23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2栋1层A区、B区
法定代表人:林森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工具生产、熔喷布(工业纺织成品)、KN95(非医用日用口罩)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模具销售、仪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工业纺织成品销售、纺织原料批发、生物基材技术研发、生物基材销售、生物基材聚合技术研发。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年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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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M570XD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6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弯三路352号1栋
法定代表人:张振东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仪器制造;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化工产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产品销售、非住宅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专业的清洁、清洁、消毒服务;住房租赁。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年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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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一)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2)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前项所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
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中的6.3.“(一)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财政部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2020年1月1日生效,明确了以下情况构成关联方:“(1)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合营企业;(2)企业的合营企业和其他合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此外,还明确规定“双方或以上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合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及其子公司”。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三所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可以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倾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相关交易主要包括水电费、污水处理费、相关租赁和相关购销。其中,污水处理费和水电费的收取和支付主要是:1、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位于珠海康德莱国际医疗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统一排放处理,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均需通过工业园区统一支付污水处理费。各企业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各公司实际使用的净水量分摊;2、珠海市供电局根据珠海市国税局有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实行一个供电站对应一个客户的供电方式。珠海供电局不再向工业园区多家企业开具发票,而是直接向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和支付工业园区其他企业的电费,形成了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和支付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电费的相关交易。上述相关交易均为收付行为,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未收取其他费用或价差。公司与相关人员的房屋租赁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相关人员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工业园区的相关工厂用于仓储和办公。公司向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员工宿舍。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房屋。关联购销主要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关联方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及固定资产。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分别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基于市场公平价格,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均遵循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更大的依赖或控制。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 网上公告文件
(1)《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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