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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2022年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总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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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公司的环境、社会和管理(ESG)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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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2022年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环境、社会和管理(ESG)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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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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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2022年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满足公司管理的需要,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的有序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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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及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控制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项目的需要,不存在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冲突,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没有变化或变相变化,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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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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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以总股本3.972、222、224股为基础,2022年按每股0.2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红,共分红1.032、777、778.24元(含税)。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股息的通知,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稳定发展。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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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
同意将董事、监事的工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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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2023年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查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11.审议通过了陕西煤化工集团金融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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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化工集团金融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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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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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改变会计政策。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568 简称证券: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7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存放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及实际使用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证监会许可证〔202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已向公众公开发行361、111、112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万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为343、99.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4日到位,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验资报告(希格玛验资)〔2020〕0046号)。
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3004.5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募集资金66435.56万元。2022年募集资金收入9860.14万元,其中专户存款利息收入758.34万元,现金管理收入9.1.8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收入21700.12万元,其中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704.61万元,现金管理收入195.5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96、545.36万元,其中专户存款46、545.36万元,现金管理2.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此类规定,公司存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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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的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到目前为止,该协议已正常履行。
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435.56万元,详见本公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代募集资金预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替代募集资金预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5.36万元。2020年12月9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核字(2020)460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发布核查意见。详见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用募集资金替代预投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0-00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提前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额度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意见,发起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证意见,详见2022年8月24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30)、2022年9月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赎回现金管理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2-033)。
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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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六)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无超额募集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8日和2021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发布了验证意见。详见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1-02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本公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审计报告》(希会审计(2023)1079号)。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储和实际使用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号规范运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号公告格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发起人业务管理措施(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规范经营等法律法规和制度。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度 货币: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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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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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8 简称证券: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8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公平、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关联方。
● 其他需要投资者注意的事项:没有。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调整了公司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期金额。
(二)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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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 陕煤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762567878
成立时间:2004年2月19日
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注册资本:1.018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综合利用;煤炭化工产品、化肥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和供应;煤炭铁路运输(仅限于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的制造和维修、煤炭、化工、煤炭机械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炭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工业、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山(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筑材料销售、气体产品制造销售、火工、公路运输、材料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各种商品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陕煤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7.356.29亿元,净资产2.538.64亿元,资产负债率65.49%;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5.102.83亿元,净利润440.39亿元。
公司与陕煤集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能源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6949248
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9日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园区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
法定代表人:张进峰
注册资本:139,934.67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半焦(兰炭)、煤焦油、焦炉尾气、电石及电力、石灰产品、硫酸铵、石灰石粉(脱硫剂)、生石灰粉(脱硫剂)、碳除尘粉、氧化镁及相关废料的生产和销售;进出口贸易;煤化工技术研发和煤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有限公司由陕煤集团控制,持有神木能源发展4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神木能源发展审计总资产336、726.06万元,净资产237、361.51万元,资产负债率29.51%;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774087.70万元,净利润26481.39万元。
公司与神木能源发展初期同类关联交易实施良好,神木能源发展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能源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电化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5221923W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3日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草堆山村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
法定代表人:方新军
注册资本:46706万元
经营范围:电石、水泥、建材、型煤、电力的生产销售;供热;混煤分离筛选;块煤销售;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大数据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有限公司由陕煤集团控制,持有神木电化发展59.17%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神木电化发展审计总资产241、846.53万元,净资产8.870.62万元,资产负债率96.33%;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3、914.50万元,实现净利润-116.77万元。
公司与神木电化发展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实施良好,神木电化发展依法存在,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电化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洁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5671398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海则庙乡郭家毛村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
法定代表人:范建林
注册资本:9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灰石膏制造、热生产供应、煤炭及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零售、石灰石膏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化工产品)(营业执照除外)。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福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由陕煤集团控制,持有新元洁能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元杰总资产391、968.05万元,净资产68、891.99万元,资产负债率82.42%;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259870.63万元,净利润5287.83万元。
公司与新元洁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新元洁能依法生存,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新元杰是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五)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销售”)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
91610821MA703GB7B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鸳鸯塔神柳路龙华府商业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制品制造、煤炭及产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炼焦、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道路货物运输(网上货物除外);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由陕煤集团控制,持有榆林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榆林销售总资产59605.95万元,净资产31956.39万元,资产负债率94.64%;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000元,753元,151.34万元,净利润为27044.93万元。
公司与榆林销售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榆林销售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榆林销售是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六)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中销售”)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
91610800MA7098L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建业大道莱德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矿产品、焦炭及副产品、钢材、有色金属(危险化学品除外)、协调洗煤场副产品的销售和运输计划。(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由陕煤集团控制,持有榆中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榆中销售总资产578892.66万元,净资产29878.93万元,资产负债率94.84%;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万元,240万元,779.38万元,净利润26万元,578.82万元。
公司与榆中销售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榆中销售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榆中销售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7)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天元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76325
成立时间:2005年8月25日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
法定代表人:毛世强
注册资本:21,45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石墨及碳产品制造、炼焦、煤制品制造、煤炭及产品销售(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神木天元化工45%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神木天元化工经审计总资产358、474.08万元,净资产169、247.44万元,资产负债率52.79%;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540万元,434.65万元,净利润4.485.81万元。
公司与神木天元化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天元化工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天元化工是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八)陕西东鑫源化工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鑫源化工西安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东鑫源化工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注册地址:119-20层11923号,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东侧逸翠园西安(二期)
法定代表人:李小锋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石油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塑料产品销售、新催化材料及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仪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管理;润滑油销售;五金零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泵和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部件;销售特殊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气体、液体分离和纯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金属密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销售、供应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部件及机电部件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电子部件销售、电气仪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业纺织成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轴承、齿轮、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智能仪器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部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日常杂项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常化工产品销售、煤炭及产品销售(不包括仓储和现场交易)。(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福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由陕西煤业集团控制,持有陕西东鑫源化工有限公司55%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鑫源化工西安分公司总资产16740.91万元,净资产989.84万元,资产负债率94.09%;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1、041.33万元,实现净利润568.71万元。
公司与东鑫源化工西安分公司的早期相关交易实施良好。东鑫源化工西安分公司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关联关系
东鑫源化工西安分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九)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富油)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7171762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6日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元南路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
法定代表人:马忠印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化学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营业执照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西煤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有限公司由陕煤集团控制,持有神木富油5.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神木富油经审计总资产为525、421.39万元,净资产为-131、434.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5.02%;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419、369.05万元,净利润-56、326.25万元。
公司与神木富油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富油依法存在,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富油是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十)陕西生态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水泥”,现更名为“陕西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7067851D
成立时间:2011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96号海景新天地8号楼12510室
法定代表人:张超晖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石灰石膏制造、混凝土结构构件制造、轻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砌块制造、砖制造、建筑石材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回收再生资源(生产性废金属除外);竹碎片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设备制造、环境咨询服务、碳纤维再生技术研发、森林固体碳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固体废物处理、建筑废物再生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回收技术研发、农林废物回收技术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租赁服务)。(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许可项目:非煤矿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灾害控制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许可项目:非煤矿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灾害控制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80%的生态水泥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生态水泥经审计总资产398、752.47万元,净资产138、101.73万元,资产负债率65.37%;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70,595.51万元,实现净利润7,729.27万元。
公司与生态水泥的早期相关交易实施良好,生态水泥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生态水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十一)陕西煤化工集团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化工集团金融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598794
成立时间:2012年7月3日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
法定代表人:杨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办理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定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为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承兑和贴现成员单位;设计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和清算方案;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和融资租赁;从事银行间贷款。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涉及许可证、资格证书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审计总资产471.61亿元,净资产43.22亿元,资产负债率90.84%;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3.77亿元,净利润2.61亿元。
公司与金融公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金融公司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属于陕煤集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298905
成立时间:1998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诚信路3号恒源集团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孙志忠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原煤、机焦、焦油、电石、硅铁、发电、综合利用生产销售管理、煤矿材料、机电设备、农副产品、土特产品销售(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孙恒是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审计总资产为10.04%,127万元,093.17万元,净资产为10.03万元,949.14万元;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0、599.19万元,实现净利润368、268.23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良好,恒源投资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孙恒,孙恒是公司董事孙俊良的儿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款第(四)项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条.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十三)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电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848
成立时间:2001年4月2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神府经济开发区神树塔社区
法定代表人:曹宇鹏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焦炭、电石、硅铁、白灰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恒源投资电化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电化未经审计总资产119094.78万元,净资产82168.33万元,资产负债率31.01%;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877.30万元,实现净利润98,979.44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电化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实施情况良好,恒源投资电化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电化是恒源投资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十四)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界热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35348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7日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
法定代表人:王礼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供热;煤炭和兰花炭的加工和销售;化工产品和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建材、钢材、水泥、环保材料及设备、电线电缆、机电设备、电厂副产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持有锦界热电100%股权的恒源投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金界热电总资产为36,617.99万元,净资产为16,187.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79%;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456.29万元,净利润10万元,369.98万元。
公司与锦界热电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锦界热电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金界热电是恒源投资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神木县香水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水河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县香水河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698401573
成立时间:2009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黄土庙村香水河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矿山工程建设。(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神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香水河矿业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水河矿业总资产131、282.76万元,净资产103、069.65万元,资产负债率21.49%;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500.34万元,实现净利润88万元,285.47万元。
公司与香水河矿业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香水河矿业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香水河矿业是公司董事孙志忠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陕西煤炭集团及其企业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原材料、材料设备、工程劳务和综合服务,恒源投资及其企业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原材料、材料,金融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金融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香水河矿业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从香水河矿业采购原材料、材料,均为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交易。以上日常相关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陕煤集团签订的产品与服务互供协议
根据公司与陕西煤炭集团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协议,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陕西煤炭集团(包括陕西煤炭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的生产要素和原材料供应、生产辅助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陕西煤炭集团的产品和服务包括:1)生产元素和原材料供应:陕西煤炭集团提供电石、电煤、块煤、焦煤、白灰、氯碱生产相关设备及配件、劳动用品、信息系统等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和原材料;公司提供聚氯乙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等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和原材料;2)生产辅助服务:陕西煤炭集团提供运输服务、仓储、维护、委托销售、商品期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服务、员工培训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相关或类似的产品和服务。
(2)本协议项下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必须按照以下一般原则和顺序确定:1)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上述交易原则在实际交易中没有或不能适用前三者,可按协议附件所列定价依据执行;5)采购或销售的,采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为三年。
(4)本协议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2.公司与恒源投资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根据公司与恒源投资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协议,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恒源投资(包括恒源投资企业,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本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恒源投资与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恒源投资为公司提供电石、原煤、块煤、蒸汽、焦煤、白灰等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和原材料及相关配套服务,公司为恒源投资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焦煤、白灰等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和原材料及相关配套服务。
(2)本协议项下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必须按照以下一般原则和顺序确定:1)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上述交易原则在实际交易中没有或不能适用前三者,可按协议附件所列定价依据执行;5)采购或销售的,采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为三年。
(4)本协议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3.公司与金融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公司与金融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金融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金融和融资咨询服务、信用认证及相关咨询和代理业务;2)协助公司实现交易资金的收付;3)为公司提供担保;4)吸收公司存款;5)处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证券投资);6)为公司办理票据签发、承兑、贴现服务;7)设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和结算方案;8)向公司办理贷款和融资租赁;9)承销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债券;10)办理批准的保险经纪业务;11)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提供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服务;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13)其他服务:金融公司将与公司讨论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产品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优质的服务。
(2)金融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不亚于为陕煤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也不亚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在金融公司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陕西煤炭集团其他同类成员单位确定的利率,不得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类存款服务的利率;
3)金融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也不得高于金融公司向陕西煤炭集团其他同类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的利率,也不得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类贷款服务的利率;
4)除存款、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的同等业务费用。
(3)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届满前30天,如果任何一方未要求对方终止协议,协议将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延期不受次数限制。
(4)本协议自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3)财务公司主管部门批准本协议。
4.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协议
根据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协议,香水河矿业向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本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香水河矿业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面煤、原煤、块煤、焦煤、白灰等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和原材料及相关配套服务。
(2)本协议项下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必须按照以下一般原则和顺序确定:1)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上述交易原则在实际交易中没有或不能适用前三者,可按协议附件所列定价依据执行;5)采购或销售的,采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为三年。
(4)本协议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公平、公平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依赖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568 简称证券: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 利润分配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总股本在股权分配登记日实施前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9.03亿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在2022年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础上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计划向全体股东每股发放0.26元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972、222、224股,计算发行现金红利总额为1、032、777、778.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1.38%。
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同意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披露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实施上市公司现金股息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南3上市公司现金股息、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自身商业模式、利润水平等因素,充分反映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股息相关事项的通知,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利润分配方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568 简称证券: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负责公司2023年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希格玛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组织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重组的大型综合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被批准转换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6月28日登记成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的
人员信息:希格玛公司首席合伙人:吕华;截至2022年底,合伙人人数: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64人,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7人。
业务规模:2022年,希格玛事务所审计总收入45825.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9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762.62万元。
2022年,为3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总收费5.938.3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2022年底,希格玛公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会计[2015]号。13)的有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可以覆盖审计失败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公司在过去三年中没有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督措施1次。在过去的三年里,该公司的员工没有因执业而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5名员工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员工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员工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作伙伴任帅英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邱成红女士、拟签署的注册会计师任帅英女士、王茜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1)项目合作伙伴简历
项目合作伙伴、拟签署的注册会计师任帅英女士:现任希格玛公司合作伙伴,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10多年的执业经验。2013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专业服务,在资本市场相关专业服务方面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了2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审查了0份上市公司报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始于2018年。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邱成红女士:现任希格玛公司管理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高级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1997年12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审计、企业重组、企业并购等专业服务IPO、在再融资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三年签署了4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审核服务。
(3)注册会计师简历拟签字
任帅英女士:详见“项目合作伙伴简历”。
王茜女士:2018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审核了0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督措施。
3.独立性
希格玛公司、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要求。
4.审计收费
在公司业务规模、行业、会计处理复杂性等因素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根据2023年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量,参照审计服务费市场,2023年审计费14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11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3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相关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并通过面试与希格玛事务所充分沟通,充分调查了希格玛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和能力,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公司具有公司审计机构的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知识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影响力,熟悉相关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其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希格玛公司具备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具有相应的知识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影响力,熟悉相关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其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2023年,公司聘用审计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适当地履行了相关审查程序,相关聘用和审查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希格玛事务所的续签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报告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说明文件;
2.希格玛事务所对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568 简称证券: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1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调整,不涉及公司上一年度的可追溯性调整,也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和净资产产产生重大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发布《关于印发的》〈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措施〉通知(财资〔2022〕136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会计政策变更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15、16〔2022〕136号)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务企业〔2012〕16号)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15号、16号)〔2022〕136号)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执行解释15号
解释15号要求企业不再减少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固定资产成本或R&D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执行解释16号
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损失)、而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11条(2)不适用、第十三条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豁免的初步确认。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确认因资产和负债初步确认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交易发生时应当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目前涉及变更的主要业务是在租赁期初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
3.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21日起实施〔2022〕136号)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会计政策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追溯调整,不影响初始数量。与原会计政策相比,公司本期变更后的安全生产成本计提政策增加了9608、885.61元,当期利润减少了9608、885.61元。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会计政策变更》〈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1〕35号)、《关于印发〈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2〕31号)以及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合理变更136号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基于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1〕35号)、《关于印发〈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2〕31号)及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合理变更136号)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报告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568 简称证券: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2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有效应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氯乙烯和烧碱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加强管理能力,扩大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 交易品种及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品种上市后及时进行)
● 交易工具: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 交易金额:自董事会审议公司开展期货期权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保持最高10%的产能(相应的市场价值约为9-10亿元),期货期权业务专项资金不得超过2亿元
● 已完成的审查程序: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期货和期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和赞助商发表了同意。
● 特殊风险提示:本交易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技术风险。详见本公告的“三、二。交易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聚氯乙烯和烧碱的价格波动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近年来,氯碱行业产能过剩,供需阶段性失衡日益明显,价格波动频繁。如果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存在产品价格波动的经营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功能,减少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经营稳定性,公司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聚氯乙烯、烧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开展聚氯乙烯和烧碱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计划最高保值10%的产能(相应的市场价值约为9-10亿元),期货期权业务专项资金不得超过2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计划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聚氯乙烯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品种上市后及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和期权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期货和期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不是为了投机,主要是为了有效避免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一定的预测。一旦价格预测方向错误,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如果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强,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造成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和通信故障,交易系统运行异常,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2)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发布操作指令,并按照审批权限进行相应操作。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聚氯乙烯、烧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组织结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和档案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聚氯乙烯、烧碱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控制业务风险,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套期保值资金相对安全。
4.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定期监督检查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四、交易对公司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避免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有关规定,对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确认和计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满足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的产品价格波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5交易及相关交易,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少数股东利益。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套期保值,旨在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确保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发起人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568 简称证券: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3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主营业务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主要业务数据披露如下:
1.实现2022年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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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化
(1)主要产品价格的变化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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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化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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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上述业务数据来自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568 简称证券: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4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 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主要业务数据披露如下:
1、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收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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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化
(1)主要产品价格的变化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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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化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三、其他说明
上述业务数据来自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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