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华泰紫金丰与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494、C基金代码:011495,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华泰紫金丰和部分债券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放规则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沟通方式。
2、自2023年4月26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起 2023年 5月19日17:00止(投票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在本公告中列出的送达地址收到投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
基金经理: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2楼
联系人:陈远芳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889597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泰紫金丰与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专用表决”。
4、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97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放规则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4月24日,即2023年4月24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的本基金股份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基金股份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交付方式
1、本次会议的投票样本见附件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从相关报纸上切割、复印投票或登录基金经理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通过下载和打印获得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包括:
(一)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应当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基金经理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可以使用法人登记证、主管部门批准、开户证明或者登记证复印件等);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表决票应加盖机构公章(如有)或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正面和负面复印件。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证书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基金经理、基金销售机构和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或机构代表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应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授权代理投票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上述公章、批准文件、开户证明、登记证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自2023年4月26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应将填写的表决票及相关文件提交至2023年5月19日17日:00前(投票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在本公告中列出的送达地址收到投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送达地址,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泰紫金丰与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专用表决”。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经理: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2楼
联系人:陈远芳
联系电话:4008895597
邮政编码:200120
4、上述表决的有效期自送达之日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
五、授权
为了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会议并充分表达其意愿,基金份额持有人除了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上表决应遵守以下规则:
1、委托人
自2023年4月26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他人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计算,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股份和基金股份的金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2、受托人(或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委托基金经理、基金销售机构和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或个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3、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受托人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形式和程序应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1)纸面授权
①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纸面形式授权的,委托书样本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剪辑、复印或登录基金经理的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通过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②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委托人应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考附件三样本),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件的正面和负面副本。受托人为个人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受托人为机构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共机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公共机构法人登记证、主管部门批准、开户证明或者登记证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委托人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考附件3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供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主管部门批准、开户证明或登记证复印件等)。受托人为个人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受托人为机构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共机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公共机构法人登记证、主管部门批准、开户证明或者登记证复印件等)。
3)上述公章、批准文件、开户证明、登记证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③ 送达纸面授权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接收地址、联系方式与表决票的送达要求一致。
(2)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会议,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的官方网站上(https://htamc.htsc.com.cn/)设立网络授权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网络授权操作,授权基金管理人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授权的,基金管理人将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其指定的网站或网络平台上设立网络授权区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授权操作,授权基金经理或基金销售机构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站或网络平台授权的,基金销售机构将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通过网络授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只适用于个人持有人,不适用于机构持有人。
2023年5月16日(投票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接受个人持有人网络授权的截止日期为17:00.(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确定授权效力的规则
(1)同一客户通过纸面等非纸面进行有效授权的,无论授权时间如何,均以有效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果最后一次收到多项授权委托,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质授权,以表达具体表决意见的纸质授权为准;最后一次收到的多项纸质授权一致,以一致授权为准;授权不一致的,视为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
(2)同一客户未经有效纸面授权,但经非纸面授权的,以有效非纸面授权为准;
(3)同一客户以非纸面方式多次授权的,以最终授权时间为准。最终时间收到多项授权的,以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终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为准;授权不一致的,视为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
(4)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达中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达中表达各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权;
(五)委托人既授权又送达有效表决票的,以有效表决票为准,视为无效。
5、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基金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但基金按照本公告“八、二次召集基金股东大会和二次授权”章节重新召集同一审议事项的,上述授权继续有效。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计票,公证机关应当对其计票过程进行公证。基金托管人拒绝派代表监督表决意见的计票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基金股份持有人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个基金份额都有平等的投票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个基金份额都有一票表决权。
3、投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投票填写完整、清晰,提供的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并在截止日期前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地址的,为有效投票;有效投票按投票意见计入相应的投票结果,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发表投票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投票表决意见未选择、多选择、模糊、识别、意愿不能判断或矛盾,但其他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投票,计入有效投票,并按“弃权”计入相应的投票结果,但基金份额应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不完整、不清楚,或未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者未在截止日期前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地址的,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计入发表表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表决意见相同的,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意见不同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送货时间不是同一天,以填写最终送货有效表决票为准,先送货的表决票视为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发表不同的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其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发表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货时间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货的,以实际送货时间为准,邮寄送货的,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者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少于基金股权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半(含一半);
2、《关于调整华泰紫金丰和部分债券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放规则的议案》,应当通过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其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含一半);
3、基金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股东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八、二次召集基金股份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小于股权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半(含一半)。如果基金股东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召开基金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仍为2023年4月24日。重新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重新召开基金股东大会时,基金股东大会基金股东的各种授权仍然有效,但基金股东重新授权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确定的最新有效授权为准。
九、本次会议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889597
联系人:陈远芳
网址:https://htamc.htsc.com.cn/
2、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招商银行大厦,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招商银行大厦,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电话:0755-83199084
3、公证机构:上海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方式: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银城中路68号19楼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68号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联系人:丁媛
十、重要提示
1、在提交表决票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充分考虑在途邮寄时间,并提前发出表决票。
2、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https://htamc.htsc.com.cn/)查阅, 如果投资者有任何问题,可以致电基金经理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97 咨询。
3、发布本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连续两次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并对持有人大会的相关情况作出必要说明。请注意。
4、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公告的相关内容。
附件一:《关于调整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放规则的议案》
附件2:华泰紫金丰与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表决票
附件3:授权委托书(样本)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附件一:
关于调整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交易日开放规则的议案
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股份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措施和华泰紫金丰和部分债务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协议,基金经理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协商,决定通过沟通召开基金股东大会,调整本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开放规则,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在解释中,由原表述:
“37、开放日:指投资者申请基金股份认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如果基金参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日为非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不开放)”
修订为:
“37、开放日:指投资者申请基金份额认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如果工作日为非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是否开放认购、赎回、转换业务,以当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认购赎回基金股份” “二、认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之一、“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由原表述:
“投资者在开放日认购赎回基金份额,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如基金参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为非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经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公告暂停认购赎回。”
修订为:
“投资者在开放日认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如果工作日为非港股交易日,基金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是否开放认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以当时提前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者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认购赎回的,除外。”
本议案经基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基金调整非港股交易日开放规则的具体实施时间,具体安排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出。
请审议上述议案。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附件二:
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股份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说明:
1、请以打“√“审议事项后,应当注明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填写的基金账户的所有基金份额(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投票意见未选择、多选择、模糊、识别、意愿不能判断或矛盾,但其他符合会议通知的,视为弃权投票,计入有效投票,并按“弃权”计入相应的投票结果,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本表决票中的“基金账户号”是指基金股东持有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账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其他情况不得填写。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的,默认为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份额,代表基金股东持有。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经理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下载打印,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htamc.htsc.com.cn/)及其他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的相关公告所述基金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规划”√”):
■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 (证件号为: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华泰紫金丰和部分债务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有关议案的表决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但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华泰紫金丰与部分债务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规定重新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除授权方式变更或本人(或本机构)重新授权外,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基金经理、基金销售机构和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
3.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各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的“委托人证件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认购基金时证件号或证件号的更新。
5.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其授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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