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3一016
华润三九医药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华润三九医药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4月18日下午14日,现场会议:30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105会议室举行。同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4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2、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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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董事长邱华伟主持。公司的一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4、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
(1)投票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上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86股、130股、415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95%;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140股,61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同意63股、560股、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9.77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000%;弃权140,612股,0.2207%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86股、271股、027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同意63、701、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的1万%。;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占0.000%。
投票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86股、130股、415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95%;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140股,61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同意63股、560股、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9.77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000%;弃权140,612股,0.2207%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86股、130股、415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95%;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140股,61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同意63股、560股、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9.77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000%;弃权140,612股,0.2207%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提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86股、271股、027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同意63、701、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的1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
投票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3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86股、271股、027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同意63、701、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的1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
投票结果:通过
7、关于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合作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2、569、632股,回避表决。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3、701、295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8%;反对1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同意63、701、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002%;弃权0股,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出席会议的0.000%。
投票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86股、130股、415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95%;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140股,61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同意63股、560股、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9.77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000%;弃权140,612股,0.2207%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芳律师、唐瑾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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