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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29.6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T4754-2017),三博脑科属于“卫生”。截至2023年4月1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Q83卫生”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7.23倍,请参考投资者的决策。
截至2023年4月17日(T-4日)与a股上市公司相比,其市盈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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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4月17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
注1:尾数差异可能存在于市盈率计算中,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截至2023年4月17日,爱尔眼科、通策医疗尚未披露2022年年报,上述公司2022年EPS=2022年市场预期净利润/T-4日总股本。
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三博脑科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①发行人是大型“医学教学与研究”一体化学院神经专业医疗集团,拥有丰富的专家资源和领先的技术实力
三博脑科是一家以神经专业为特色的医疗服务集团。目前运营医院6家,在建医院2家,床位1500多张,年门诊近50万人次,住院患者4万多人次,年手术量1万多人次,其中神经外科手术5万多人次。主要疾病包括颅脑肿瘤、脑血管疾病、功能性神经外科疾病、癫痫、脊髓疾病、儿童颅脑疾病、疼痛疾病等。公司拥有员工1700余人,其中医务人员1300余人,医生400余人,主任、副主任医师160余人,形成了具有专业背景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团队,包括栾国明、于春江、石祥恩、王保国、闫长祥、吴斌、周健、张宏伟等国内知名神经外科专家。三博脑科累计完成神经外科手术量居全国前列,80%是难度最大的四级手术,技术实力居全国领先。
②发行人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连锁管理模式。随着北京三博新医院的投入使用和其他新医院的开业,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通过重组和自建实现连锁经营,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连锁管理模式,目前六家医院另有两家在建医院,覆盖北京、重庆、福建、云南、湖南、河南、陕西、辐射华北、西南、东南、华中、西北等地区。目前,公司尚未在华南、长三角等地开展医疗服务业务。未来,公司将在长三角、东北、华南、华中、西北等人口集中、医疗资源需求旺盛的地区实行响应国家鼓励社会办医的方针,积极利用自有资金,完善公司在全国医疗服务网络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8万元、714.88万元、113万元、721.99万元和106万元、835.19万元。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增长了15.20%。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同比下降6.06%。未来,随着宏观经济波动因素的消除,公司收入规模预计将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407.91万元、8,737.78万元和7,678.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771.28万元、7,435.96万元和5,207.38万元。2021年,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增长17.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增长9.82%。2022年,公司净利润较去年下降12.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下降29.97%,主要是由于新医院前期投资增加和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业务量下降造成的;排除河南等新医院的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下降了19.49%。未来,北京三博新院将于2025年投入使用,规划床位约400-500张,较现有床位有较大改善。此外,随着西安三博和湖南三博新院的投资,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综上所述,发行人是大型神经外科医疗服务集团,人才壁垒高,品牌壁垒高。公司拥有丰富的专家资源和领先的技术实力,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连锁管理模式。随着北京三博新医院的投入使用和其他新医院的开业,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的消除,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022年扣除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发行价格为2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90.07倍,高于2023年4月17日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7.23倍,超过57.38%。高于2022年可比a股上市公司市场一致预期净利润对应市盈率水平;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行价2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市盈率为63.07倍,低于2021年可比a股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9.6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300人,管理配售对象7、124人,占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3.72%;相应的有效认购总数为60083,960万股,占无效报价消除后拟认购总数的93.36%。相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为2,349.20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中的“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4)《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为5万元,发行价格为29.60元/股,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17、254.1840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应根据实际认购意图进行报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应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为31.8500元/股。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低于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2、根据发行价格29.60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扣除发行费用约11090.2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117、254.1840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06、163.91万元。如果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本次发行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风险。
重要提示
1、三博脑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534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三博脑科”,股票代码为“301293”,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
2、公开发行新股3961.2900万股,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旧股转让。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股,845.152900股,约占公司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94.19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额为361.486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额的9.13%。232.7071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之间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
2.589.8036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94%;初始在线发行数量为101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06%。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359.8036万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和线下回拨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4月17日进行(T-4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在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9.60元/股,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2022年发行价格2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
(1)55.7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67.5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74.34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90.0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021年发行价格2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
(1)45.87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47.31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61.15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63.07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4月21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认购时间为9:15-11:30,
13:00-15:00.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或在线认购。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均不得参与在线认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在线发行和离线发行,但除非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由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管理。
(1)线下认购
线下认购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T日):30-15:00。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才能参与线下认购。线下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的认购单信息,包括本公告中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认购价格、数量和其他信息。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9.60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2023年4月25日,投资者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T+2日)缴纳认购款。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投资者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进行相应合作,如果拒绝合作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经核实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T日):15-11:30、
13:00-15:00。2023年4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3年4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或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投资者根据其在深圳市场持有的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在线认购额度。2023年4月19日,根据投资者的在线可申购额度(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金额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金额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万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认购数量超过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申报后,不得撤销订单。
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认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2023年4月19日,证券账户注册资料(T-2日)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线下投资者支付
2023年4月25日(T+2日)2023年4月25日,《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所有线下有效配售对象(T+2日)8:30-16: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4月25日全额缴纳(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所有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2023年4月27日,保荐人(主承销商)(T+4日)发布的《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未支付的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合并计算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支付
2023年4月25日,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奖后,应按照(T+2日)公告的《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支付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T+2日结束时,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7、2023年4月21日(T日)线下网上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1、(6)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暂停的情况见本公告“七、暂停发行”。
9、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请仔细阅读2023年4月13日(T-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发布.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和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特别注意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特别注意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并仔细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将另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及时公布。请注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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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公开发行新股3961.2900万股,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旧股转让。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股,845.152900股,约占公司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94.19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中位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三博脑科员工的工资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三博脑科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的股份数量为361.486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1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232.7071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589.8036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1.94%;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01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本次发行量的28.06%。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总数为3000股,599.8036万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将根据线上和线下回拨情况确定。
(3)发行价格及相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认购倍数、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9.60元/股。
2022年发行价格2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
(1)55.7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67.5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74.34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90.0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021年发行价格2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
(1)45.87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47.31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61.15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63.07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四)筹集资金
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为5万元。根据发行价格29.60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17、254.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1090.2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06、163.91万元。如果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5)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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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T日是线上线下发行认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果发行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布并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线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线下认购,请及时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
(六)回拨机制
2023年4月21日(T日)网上网下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4月21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数量。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在线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23年4月19日,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T-2日)回拨到线下发行。
2、2023年4月21日(T日)网上、线下全额认购的,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不超过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回拨率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原则上,回拨后无限期的线下发行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应当按照扣除最终战略配售的数量计算。
3、在网上发行未全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的不足部分由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按照公告的线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采取暂停发行措施。
4、在线下发行未获得全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会在线回拨,将暂停发行。
回拨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于2023年4月24日发生(T+1日)在《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认购及中标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认购及中标率公告》)中披露。
(七)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
2023年4月17日(T-4)是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23年4月17日(T-4日)15:00、发起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认购电子平台,收到332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75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8.18元/股-44.87元/股,拟认购总数为6.582.00万股。本公告附表请参见所有投资者报价明细表。
(二)投资者资格验证
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保荐人(主承销商)核实,2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2名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推广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格验证材料;25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2名配售对象为禁止配售的关联方。上述26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无效报价1”和“无效报价2”的部分。
排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共有332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601名配售对象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条件。报价范围为8.18元/股-44.87元/股,拟认购总数为651680万股。
(三)消除最高报价的相关情况
1、剔除情况
根据消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拟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认购价格按配售对象的拟认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认购价格同一拟认购数量按认购时间(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认购价格同一拟认购数量同一认购时间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序。不包括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不包括所有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认购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当拟剔除的最高认购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37.53元/股(不含37.5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所有拟认购价格为37.53元/股、拟认购金额小于470万股(含47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78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652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6516860万股的1.0016%。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查询的投资者327人,配售对象7523人,均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计划认购6451590万股,战略配售回拨后整体认购倍数为线下发行规模的2491.15倍。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详细报价,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认购价格及相应的认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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