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版)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洪亮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英语通信工程学士学位。曾任比亚迪高级项目经理、广东本邦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东莞当纳利印刷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曾任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监事;自2020年4月起担任统一精密业务总监、监事。
到目前为止,陈宏亮先生还没有通过深圳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6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杭州银行-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国金证券统一精密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8、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止,仍禁止,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不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处罚,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不诚实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条件。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11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11日召开日期 14点00分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11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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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本议案1、3、4、5、6、7、8、9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3、4、5、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2023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相关内容(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发表《2022年股东大会年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5、议案6、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五)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附件2。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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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0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D栋证券部办公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者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定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股东或者法定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1)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二)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和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当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明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当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与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字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字(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电子邮件地址:Stocks@pu-sz.com),邮件到达日期不迟于2023年5月10日17日:00.邮件中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和“股东大会”字样,请致电公司证券部确认登记状态。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按照本条规定提前办理登记手续直接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加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接受资格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期限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
(2)与会股东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签到,并携带相关文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法”)核实入场情况。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蓉芳
联系电话:0755-23720932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
联系邮箱:Stocks@pu-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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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3、股东应在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上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投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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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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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6
关于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现将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达时间
2021年1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347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申请。公司获准向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万股,发行价4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347.865.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72.852.134.13元。
募集资金到达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天职业字[2021]46335号验资报告于2021年12月22日发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3、036、428.4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6、531、423.7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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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4.55 1000元取代预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508.33万元(不含增值税)取代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由于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达后6个月内更换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将不再更换相关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变更和使用监督。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管理制度,并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进行了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不用于其他用途。
(2)三方和四方筹集资金的监督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有效履行。
2022年1月21日,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泛海统联”)、保荐人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无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存入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1个金融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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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期末余额不含351、193、793.8元的理财账户余额。
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资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0752.39万元,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0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1351.25万元。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表。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用募集资金394.55万元代替预投资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用募集资金508.33万元(不含增值税)代替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自筹资金预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验证,并发布了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替换预投资项目和自筹资金验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247号)。但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后6个月内未完成上述置换,公司不再更换募集项目的早期投资。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四)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最高使用额度不得超过60元。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 保本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产品详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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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无超额募集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将募集项目余额资金用于其他募集项目或非募集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募集资金金额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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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金额和顺序。
2.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
2022年1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泛海统一联合会”)增资提供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募集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利用9万元的募集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联合会,增资将用于增加注册资本,然后用于“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完成后,湖南泛海统联的注册资本将从1万元增加到1万元。
公司计划利用募集资金向湖南泛海联合会提供不超过43091.31万元的无息贷款,实施“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贷款期限自实际贷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湖南泛海联合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续期。增资和提供贷款仅限于筹资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储存和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没有违规行为。公司如实履行了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进展义务。
六、融资两次以上,当年募集资金分别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不超过两次,当年募集资金分别使用。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存储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募集资金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认为,公司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无异议。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统联精准《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度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及相关格式指南该规定的编制公平反映了2022年统一精密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
十、网上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的核查意见》;
(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储存及实际使用情况鉴定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筹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因此尚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业务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8日,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情况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企业注册地址标准化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将注册地址从“深圳市龙华区关湖街松源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厂房1101”改为“深圳市龙华区关湖街松源厦社区环观中路282号A栋一楼、B栋一楼、D栋”。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增加股本计划,公司计划在股权分配登记日实施总股本分配,计划每10股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增加4股,资本公积金增加股本来自股票发行溢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2000000股,计算计算转换为440000股。资本公积金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56、800、000股。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15)。
三、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设计、技术开发和销售通信产品、计算机产品、电子产品、移动终端等产品;各种传感器等电子元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其他新材料及其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触摸屏及其保护玻璃、LED及其精密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动化设备和软件的研发和销售;医疗检验技术的开发和销售;医疗检验技术服务;一级医疗器械和二级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级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贸易,进出口货物和技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为:通信产品、计算机产品、电子产品、移动终端及其他产品、各种传感器等电子元件产品、其他新材料及其产品、触摸屏及其保护玻璃、LED等光学、光电产品及其精密部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及其部件的加工制造;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变更为“一般业务项目为:通信产品、计算机产品、电子产品、移动终端及其他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和销售;各种传感器等电子元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其他新材料及其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触摸屏及其保护玻璃、LED及其精密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自动化设备、软件的研发和销售;医疗检验技术的开发;医疗检验技术服务;一级医疗器械、二级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级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贸易、国内贸易、进出口货物和技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为:通信产品、计算机产品、电子产品、移动终端等产品、各种传感器等电子元件产品、其他新材料及其产品、触摸屏及其保护玻璃、LED等光学、光电产品及其精密部件、自动化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及其部件的加工制造;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四、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修订《深圳泛海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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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的修订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还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35号(以下简称“标准解释第15号”)生效。●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标准解释第16号”)。●
● 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变更的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没有重大影响,不涉及前一年的可追溯性调整,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根据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标准解释第15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报告及损失合同判断”。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标准解释第16号。“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起提前实施,公司自2022年起实施。“对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解释第15号和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根据标准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报告和损失合同判断”。
根据标准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资产和负债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手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计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泛海联合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去年年底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二、二。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授权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检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拟发行证券的类型和数量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去年底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类型为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得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0%。
(3)向原股东配售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35人(含35人)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两个以上产品认购产品的,视为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认购报价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的第一天,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人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有关发行人不参与发行定价的查询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人认购的投标结果,以同等价格认购发行的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行股息、红股或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发行的底价将相应调整。股东大会授权后,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认购的股票(即自发行股票登记之日起)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的目的
公司筹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的建设、资产收购和补充营运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比例应当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公司发行前滚动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有效。
(十)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的程序处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面处理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并实施具体方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程序简单,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方式、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计划有关的事项;批准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申报,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告、补充提交、执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件,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提交、报告、执行所有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审批、登记、备案手续,以及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和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和应用计划进行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
6、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修改《深圳泛海统一联合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数量的相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托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发行完成后,发行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
8、发行前,公司因股份发行、股本转换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的,授权董事会及时调整发行数量上限。
9、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如果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政策调整发行计划,继续处理发行事宜;如果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可以酌情决定调整、延迟或撤销发行计划。
10、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11、处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风险提示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并不意味着审批、注册部门对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该法案所述的授权事项仍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和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月10日,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www.sse.com.cn)《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3-006)。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0元。00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风险,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在原批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含本金)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将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含本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产品/业务品种选择、合同签订和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泛海联合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拟购买金融产品的受托人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本公司无关联。
二是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经营、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寻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金融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水平为谨慎稳定的低风险金融产品。然而,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很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适当地进行干预,但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资方向和进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同时,公司建立账户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资金使用会计账户,做好资金使用会计工作。
2、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合理安排和选择适合理财产品的类型和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和盈亏情况,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上述限额范围内,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本收入,增加股东回报,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将从不超过1万元(含本数)增加到不超过3万元(含本数),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2023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六、网上公告附件
深圳泛海统一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平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的经营成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信用和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的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提出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221、93.22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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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值准备工作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结合个别识别方法,对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915、532.7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存货、合同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的,估计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试验。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降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与信用减值准备相同。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4、306、460.48元。
三、本次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18、221、993.22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8、221、993.2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其他说明
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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