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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并批准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查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并批准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报告。
3、审议并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真听取了《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监事会的有关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荣日于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审计报告》披露。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财务预算计划》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场拓展情况,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对2023年财务进行了预算。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预期的提案符合公司业务需要,交易合理。相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遵循客观、公平、公平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请参阅2023年4月20日巨潮信息网的具体提案内容(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3-019)。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股息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资本状况和重大投资项目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为:基于现有股本117、871、000股,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发放现金股利11、787、100元(含税),不发放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请参阅2023年4月20日巨潮信息网的具体提案内容(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2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实施上市公司现金股息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南3上市公司现金股息、公司章程等相关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股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提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查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请参阅2023年4月20日巨潮信息网的具体提案内容(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决策和审查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非法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请参阅2023年4月20日巨潮信息网的具体提案内容(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22)。
1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相关措施。《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请参阅2023年4月20日巨潮信息网的具体提案内容(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要。公司计划续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参阅2023年4月20日巨潮信息网的具体提案内容(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号:2023-023)。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0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票回避。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董事薪酬计划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董事长和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工资,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监事工资计划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的相关工资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后领取工资,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并按照公司的相关工资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作了以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2346号)批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首次向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17.95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8,561,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29,39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于2021年8月18日发布了《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新会计师报[2021]ZL10349号)。
截至2021年8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17、958、9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717、958、900.00元。2021年8月18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59.67万元(承销保荐费不含税60.67万元,公司已支付不含税1万元,所以这次只扣除不含税59.670元。剩余人民币658、288、900.00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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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376、899、782.00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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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0月14日,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1年8月3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体育西支行、民生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所有协议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发送对账单,公司授权发起人可以随时查询、复制专项账户信息,发起人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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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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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适用
本报告附表1详见本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模式的变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初步投资和置换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代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代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7.53万元,发行费用359.41万元。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认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取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5)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产品,可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到期后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2.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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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募集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并结算,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0.39万元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对此事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利用“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2022年11月,公司转出“高明二厂二期扩建工程”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1050.39万元。
(七)使用超筹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使用超筹资金。
(八)募集资金未使用的目的和目的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37689.98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5.589.98万元,定期存款为32.1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非法存储、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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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9日,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今年实现合并净利润86、107、460.39元,母公司净利润79、916、856.40元,截至2022年底,公司可分配利润319、559、139.8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股息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资本状况和重大投资项目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为:基于现有股本117、871、000股,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发放现金股利11、787、100元(含税),不发放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总股本未变更的,按上述既定基数和方法分配。
2、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利润分配计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第一上市公司现金股息》、《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上市后相关股息承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该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利润分配计划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意见
2022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利润规模、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东股息回报计划的要求,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公共股东。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并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换股本计划应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请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与关联方无锡中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信”)合作、天津东虹家居石材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3000万元,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608.17万元。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事先就此事发表了批准意见和批准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日常相关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各种日常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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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披露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2023年2月,公司向浙江国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程辉转让原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宏80%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目前持有天津东宏2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周军先生曾任天津东弘董事兼经理。2023年2月前公司与天津东弘发生的交易不属于相关交易。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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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无锡中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汪光友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西北镇泾新路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0A58Q20
经营范围:工艺石材的加工和销售(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具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汪光友持股81%,公司持股1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无锡中信总资产1902.69万元,净资产452.88万元;营业收入154.54万元,净利润-132.17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无锡中信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合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第三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六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的规定,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绩效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是依法生存、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无锡中信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二)天津东虹家居石材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程辉
成立时间:2017年7月10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
实收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3号路21号
9112023MA05TEL60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家用人造石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家居安装及技术咨询;建设
销售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营活动)
股权结构:2023年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浙江国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0%;公司持股20%;程辉持有10%的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天津东弘总资产468.84万元,净资产247.34万元;营业收入630.70万元,净利润-149.46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2023年2月完成工商变更后,天津东红从公司全资子公司转为公司合资企业。公司董事长周军先生在过去12个月担任天津东红经理和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第三条规定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绩效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是依法生存、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天津东弘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期金额范围内签订,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具体合同执行。
3、关联交易预期金额的有效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起,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平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业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务不会依赖或控制关联方,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提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提交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议案》。查阅相关资料和法律法规后,认为公司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良性发展。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的日常相关交易是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遵循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公平定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前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相关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日常相关交易的预期事项。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2023年中旗新材料日常相关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提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相关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荐人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无异议,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发起人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3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2年底,立信拥有合伙人267人,注册会计师2人,注册会计师392人,员工总数10人,注册会计师674人签署了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立信2022年营业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营业收入34.29亿元,证券营业收入15.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9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87亿元。
2022年,共有646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8家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
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可覆盖审计失败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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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近三年来,立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罚2次,涉及员工8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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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均无兼职。
(1)项目合作伙伴(蔡晓丽)近三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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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三年签署注册会计师(饶玉佳)就业情况
拟签署的注册会计师饶玉佳一直专注于IPO审计、私营企业年度报告审计和IPO尽职调查等专项审计业务,这是上市公司首次签署的注册会计师项目。
(3)质量控制审查员(王红娜)近三年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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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近三年来,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审查员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措施、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审查员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要求。
4.审计收费
根据立信专业服务的责任和投资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员工的经验、相应的收费率和投资的工作时间。公司将根据市场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2023年的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和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计划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以公平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更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旗(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旗”)最近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三项发明专利证书。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拥有20项中国发明专利、2项美国发明专利和58项实用新型专利。
1、本次新增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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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权的获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独立知识产权优势,掌握市场竞争主动性,对公司技术进步、产品创新、市场和品牌影响力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0日,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日,为了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00-17:2022年网上业绩说明会00举行。本次说明会将以网络远程的形式举行 ,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周军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蒋晶晶女士、独立董事刘泽荣女士、保荐人王蕾蕾先生出席了年度业绩简报会。
为了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沟通的针对性,我们将提前向投资者收集公司2022年度业绩描述会议的问题,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访问https之前://ir.p5w.net/zj/,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欢迎投资者积极参加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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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收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公告资金和自有资金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9日,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本)闲置募集资金和2亿元(含本)现金管理,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期限自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规定,上述事项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集资金已到达账户。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金额将从不超过3.5亿元(含本金)调整为不超过8亿元(含本金),调整后的限额为自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2346号)批准,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面值1元,发行价31.67元。募集资金为717、958、900.00元,扣除88、561、800.00元(不含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9、397、1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新会计师报[2021]ZL10349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批准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3]249号)批准。公司向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总面值为5.4万元。2023年3月3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5.4万元,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4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793.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3.206.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3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ZL10032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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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10月,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并结算。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0.39万元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最终转账金额以转账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详见《关于部分首发募集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2-053)。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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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一些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而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投资计划、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风险,严格评估投资产品。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产品。
3、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考虑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增加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实施方式
(1)公司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配额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投资决策和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的投资金额、期限、产品品种的选择、合同签订和协议。
(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
5、现金管理收入的分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入,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主板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计划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时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金融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
1、投资额度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金融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期限
自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金融金融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的证券投资。交易及相关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资本保全金融产品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金融产品的实际收入不可预测。
2、操作和监控相关人员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和监督公司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每季度对所有金融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谨慎原则,合理预测投资可能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投资金融产品的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报告期内披露财务管理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亿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和2亿元(含本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使用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金)。本事项仍需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次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查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实,民生证券认为,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批准意见,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执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入,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民生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对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实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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