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负责人)声明:确保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要追溯调整或重复上一年度的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没有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定义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描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定义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恢复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彭友 会计负责人唐先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亚齐: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企业在同一控制下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一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彭友 会计负责人唐先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亚齐: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22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和公示说明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8日,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及摘要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见2023年3月29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布了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公司监事会结合宣传情况,对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相关宣传和验证意见如下:
第一,公司对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宣传和验证方法
1、公司对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内部宣传
(1)宣传内容: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首次授予;
(2)宣传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
(3)宣传方式:内部电子邮件公告;
(4)反馈方式:书面或口头反馈公司监事会;
(5)公示结果:公司监事会在公示期限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验证方法
监事会首次核实了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文件。
二、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位的宣传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列入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
2、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是真实的,没有虚假、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
3、《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第一部分激励对象不得成为下列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3)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止措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部分激励对象。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问题
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5日,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召开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议案》:2022年股东大会于30时召开。详见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相关公告,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方便股东行使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根据有关规定,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1)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日:30:0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登记手续)。(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3:00-15:00;2023年4月25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向全体股东提供网上投票平台。表决权由上述制度行使。公司股东只能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2023年4月19日股权登记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19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书面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新瑞达科技园公司C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编码
■■
1、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的细节(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文件。
2、上述除议案11.0000、12.00、13.00是一项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批准。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批准。议案 4.00、6.00、7.00、8.00、10.00、11.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详见公司同日在巨超信息网上披露的具体内容(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投票,单独投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共同持有的公司 超过5%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当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独立董事吕国强先生作为收藏家,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对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投票权。具体收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的内容(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公告编制号:2023-02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注册方式:现场注册、电子邮件或传真注册;不接受电话注册。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9日:00-11:30及14:00-16:00;2023年4月20日16日通过电子邮件登记:00之前发邮件到公司电子邮件邮件(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新瑞达科技园公司C楼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一)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二)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客户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三)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参加会议登记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由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文真实有效,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授权委托书的传真(请填写附件3)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规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定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文由客户传真,本文真实有效,与原件一致。;如果扫描件可以在参加会议登记时提供电子邮件(请填写附件3),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到本通知指定的电子邮件zqb@core-reach.com。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文真实有效,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外,符合上述条件的传真件和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7、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预计将持续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将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983,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其他议案表达同样的意见。当股东在同一议案中重复总议案和分议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分议案表决,再对总议案表决的,以已表决的分议案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先对总议案表决,再对分议案表决的,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4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15一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兹委托 2023年4月25日,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召开的2022年股东大会,并按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行使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权;本单位(本人)未指示表决权的行使方式的,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投票意见项中划定”√”)
■
1、投票说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都不打“弃权”√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上述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名(法人委托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和地址(必须与股东名册中包含的相同)。
2、上述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24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9日,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公司高管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号:2023-026)。
投票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25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9日,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监事,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号:2023-026)。
三、备查文件
1、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