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的议案,意见如下:
根据2023年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参照公开市场上类似或类似产品、服务和原材料的价格,与相关方公平协商后,确定了公司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的具体事项,并预测了交易金额。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日常相关交易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合同签订、相关方履行情况、付款支付情况。同时,加大对偶尔相关交易的关注度,坚决杜绝重大合同违约和信息披露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矿石价格确认书》(2023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矿石价格确认书》(2023年)是公司与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公司对重晶石矿山的充分调研。结合近年来贵州同品位重晶石的销售价格,对不同品位重晶石采取阶梯式定价策略,经公平协商签署的《矿石价格确认书》(2023年)。矿石供应充足,有利于公司合理控制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多年,不违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监事会将跟踪重晶石的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签订)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镇宁红蝶实业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双方充分调查了周边企业的类似或类似服务价格。经过充分论证,公平协商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签订)。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签订)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合理。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多年,双方没有违约,也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将跟踪综合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确定公司监事2022年报酬》的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核实了公司监事2022年的报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员工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报酬,2022年的报酬根据其工作和工作性质,结合2022年的重点工作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披露在公司2022年年报第四节。
职工代表监事回避表决。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合理、健全、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实施,达到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目的,内部控制无较大缺陷。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内部控制工作的发展。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履行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2022年减值准备,查询了相关信息,并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在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开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我们仔细检查了公司注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交易流程备忘录。认为公司可以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登记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并编制交易流程备忘录。经核实,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使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出售公司股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2022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意见如下:
2022年,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克服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原材料持续高运行等诸多不利因素,密切关注管理改进、研发创新和市场发展,公司实现了健康稳定的发展。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对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2022年,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与相关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相关交易事项真实、清晰、合理,均为产品采购、销售、综合服务等事项,交易方可根据合同积极履行合同,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退市获得了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减少了相关交易,提高了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对公司2022年依法经营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可以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标准化经营水平。各项业务决策科学合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违法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2年,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要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增加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程永波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康文涛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情况并获得被提名人同意后,决定提名于玲、尚悦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人认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兼职个人情况,候选人不能担任监事,有能力履行监事职责,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截至提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3、根据公司章程,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累计投票制度,即每股表决权与选举监事人数相同,每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和选举监事人数乘积为选举监事合法投票总数。公司股东可以将所有投票权集中在监事候选人中,也可以分散给几人,但累计投票权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总投票权。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玲,女,1982年6月出生,青岛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高级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22年12月,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自2022年12月起,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
商月,女,1988年2月出生,广西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师。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担任青岛中原金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纳;2012年8月至2016年9月担任青岛建筑工程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财务主任助理;2016年9月至2022年1月担任青岛建筑工程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担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自2022年12月起,担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367 证券简称:红星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5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11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5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北区济阳路8号,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11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3-11、13-15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2、16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4月21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1-16及相关信息。会议信息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10
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镇宁红蝶实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六)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附件2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手续
法定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有效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并加盖法定股东单位印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表决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参加会议登记不是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9日8:00-12:00,14:00-18:00。
(三)登记地点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以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到达会议现场参加会议和表决。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国强
电话号码:0851-36780066
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电子邮箱:chenguoqiang@hxfz.com.cn
公司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
邮政编码:561206
(二)股东大会期限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承担交通、住宿等费用。
(3)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请注意咨询。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第三,股东应当以各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3-033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计提减值准备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分析,并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当预计各种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确认或计量资产的减值准备;已收回或不可收回的资产分别转回或转售。
经测试,公司2022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转销、转回情况如下: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人民币
■
(一)关于坏账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情况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未来12个月或整个期间的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本期公司计提坏账损失14030362.00元,其中本期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61、283.77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7、384.41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953、711.69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40、549.67元。
2、2022年,子公司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涉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民初518号,核销总额为20840.0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二)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1、报告期内,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锰业)、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蝶新材料)、红星(新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新晃公司)按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较低的原则计量,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库存按差额计提降价准备12、195、035.15元,主要包括:
经测试,2022年底,由于销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公司沉淀硫酸钡、普通氯化钡计提存货降价2087、596.93元。
由于销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大龙锰业高纯硫酸锰和工业硫酸钡计提库存降价准备7、353、160.16元;由于销售价格下降,电解二氧化锰尾粉和电池级碳酸锂计提库存降价准备1、514、990.25元。
由于销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红蝶新材料硫酸钡计提库存降价587、676.51元;由于销售价格下降,硬脂酸锌和普通八水氢氧化钡计提降价136、175.25元。
由于销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红星新晃公司滤饼钡、改性硫酸钡、母粒、精细硫酸钡产品计提库存降价515、436.05元。
2、本期公司及其子公司大龙锰业、红蝶新材料、红星新晃公司将销售已计降价准备的部分库存商品,转售相应的库存降价准备3.699、286.49元。
3、子公司大龙锰业计提闲置设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95元,603.46元。
4、由于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子公司大龙锰业已停止建设6万吨/年高性能电解二氧化锰项目和1万吨/年高端锰酸锂专用四氧化三锰项目,在建项目减值准备75471.02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2年计提减值准备,扣除相关转销减值准备后,影响公司总利润-2712.10万元,影响所得税-501.79万元,影响净利润-2.210.31万元,影响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53.62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可以更公平地反映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库存商品价值和业务成果,帮助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于2023年4月1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减值准备计划充分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同意公司和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相关审查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帮助向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六、监事会关于减值准备的审计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2022年减值准备,查询了相关信息,并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3-032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的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这两种解释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 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损失合同判断”。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标准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前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第15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解释 14 一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一 1 “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不得减少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费用。试运行生产的相关产品或副产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1 存货应当确认为库存,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损失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的成本”是履行合同成本与未履行合同之间的赔偿或处罚。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增量成本和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劳动力、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产品或副产品销售会计处理”和“损失合同判断”,执行上述规定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二)根据本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损失)、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个人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初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弃置义务而确认预期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以下简称本解释的单笔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条 一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豁免的初步确认。企业因资产和负债初步确认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的有关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对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的规定,按照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股利支出的,企业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应当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将股息所得税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按照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一致的方式。
3、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授予股权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取得的服务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在修改日确认的债务中终止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了16号解释“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根据本解释调整2023年1月1日至本解释实施日之间的新交易;对2023年1月1日前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并对累计影响进行调整 2023年初,上述规定的实施对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年度可追溯性调整,不影响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3-026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郭汉光的提议和召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23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7人,实际董事7人,董事长郭汉光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总结分析了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和财务状况,并说明了重点工作、风险预测和2023年工作计划。详见2022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至第九节。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报告》总结了2022年的工作发展情况,对履行职责的事项进行了分类报告,整理了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的工作内容,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目标提出了建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报告》和本决议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整理了2022年工作,编制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绩效报告》,并作出决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和《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履行了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2022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未发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南》第14号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业务数据公告》,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股东可分配的利润为766、435、142.03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计划在2022年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础上分配利润。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为: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0.8元的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323.66万股,计算2345.8928万元(含税)的总发现金红利,今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2年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92%。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
1、公司2022年现金红利总额低于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
为应对煤炭、重晶石、天青石、锰矿(粉末)价格持续上涨、物流成本、劳动力成本上涨等不利影响,公司考虑了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对公司业务业绩的影响,以及设备自动化、安全环保设施、研发创新、人才引进的持续投资,考虑到企业未来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以及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搬迁公园等多种因素,需要保留一定的资金,以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流通。
自2016年以来,公司连续七年实施现金股息,表明公司现金股息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反映了公司在确保其稳定发展的同时关注中小股东的投资回报。
对此,根据《公司章程》和《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计划》,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现金分红计划。
2、公司保留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和使用计划
截至2022年底,公司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近年来的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流通、纳税、原材料采购、新项目建设、安全环保投资、设备自动化升级、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和搬迁,防范重大风险。公司将继续提高资本管理水平和资本使用效率,确保资本安全,防范资本流通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面对原材料矿石、煤炭供应紧张、价格上涨、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跌等多种不利因素,公司管理层克服了许多困难,稳定生产,积极探索下游市场需求,更好地完成了年度业务目标和任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证监会[2012]号。37)、《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编制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我们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未来发展资本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回报投资者,制定利润分配计划,充分展示公司稳定的投资回报能力,符合公司章程、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4、说明相关事项
公司2022年未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为与投资者深入沟通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和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召开业绩和现金股息说明会。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为投资者提供网上投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将披露参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表决的a股股东持股比例分段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参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该提案的具体内容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请求,公司董事会审核了董事会秘书处提交的相关材料,认为中兴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可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更好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对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考虑到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的增加,公司于2022年通过公开退市获得了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被纳入合并报表。同时,鉴于近年来审计人员人工成本的增加,经双方协商,2023年审计费用较2022年增加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提前发表认可意见:
ZTE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实践标准,认真勤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ZTE坚持公平客观的独立审计态度,更好地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意见合规合理。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2022年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符合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参见《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该提案的具体内容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提前发表认可意见:
1、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主要是正常延续产品采购销售、矿石原材料采购、土地房屋租赁、综合服务等交易,相关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开放、透明,公司与相关方合规多年,无违约,相关交易符合双方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违约风险,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2、我们同意将公司预期的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和总金额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董事应避免表决,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出席会议或表决议案。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审议预计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事项的提案之前,公司已将相关信息发送给我们审查,并提前获得我们的同意。相关董事在审议过程中避免表决,未代表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该提案。
2、公司预计2023年的日常相关交易主要是公司的产品采购和销售、矿石原材料采购、土地和房屋租赁、综合服务等,相关交易公开透明,相关方公平协商,价格公平合理,审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交易已合规多年,相关方可以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支付相关资金,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违约风险,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4、公司预计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避免表决,公司应及时披露该提案的表决结果。
我们同意2023年公司预期的日常相关交易和总额。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公司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代表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独立董事未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矿石价格确认书〉(2023年)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19年1月1日签订的《矿石供应协议》,双方公平协商确定了2023年重晶石供应价格(含税):1、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价格为226元/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价格按当月矿石硫酸钡含量结算,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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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核实关联方重晶石矿石采购成本,与管理层沟通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镇宁红蝶实业有限公司协商确定的2023年矿石采购价格公平合理,综合考虑了关联方投入的施工成本、管理成本和运输成本,关联方已诚实履行合同多年,无违约行为,双方根据重晶石品位设定阶梯式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公平,有利于公司合理组织生产,降低生产成本。
2、《矿石价格确认书》(2023年)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应避免表决,公司应按照披露程序及时披露真实表决结果。
我们同意矿石价格确认书(2023年)。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公司4名相关董事回避表决,未代表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未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签署)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蝶实业) 2022年 1 月1 日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同意红蝶实业为公司提供环境清洁、绿化和医疗保障、安全、消防、住宿和餐饮服务。
鉴于双方多年的合作,公司决定继续接受红蝶工业提供的环境清洁、绿化和医疗保障、安全、消防、住宿和餐饮服务。年度综合服务费继续保持前一年的收费标准,具体金额为800万元。主要服务内容仍为环境清洁、绿化和医疗保障、安全、消防、住宿和餐饮服务。本次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期限为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红蝶实业长期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环境清洁、绿化和医疗保障、安全、消防、住宿、餐饮等综合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能够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事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提高员工满意度。在这方面,公司和红蝶实业经过了广泛、详细、客观的调查和沟通。原协议期满后,续签的《综合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公平公正,定价依据充分合理,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红蝶实业在综合服务方面建立了公平、稳定、顺畅的合作关系,确保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改进,有利于公司员工致力于生产经营。
3、《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签订)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应避免表决,公司应按照披露程序及时披露真实表决结果。
同意《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签订)。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公司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代表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独立董事未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管2022年报酬》的议案,其中,确定公司董事2022年报酬的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22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管工作任务考核的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结合董事和高管年初签署的《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对,确认了公司董事和高管2022年的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检查了2022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薪酬支付情况,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薪酬是根据其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和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有利于鼓励其更加勤奋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未发现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报酬确认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第五次会议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董事会确认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董事避免表决,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披露具体金额。
我们同意2022年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报酬确认。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公司一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代表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独立董事未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审查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红星发展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红星发展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涵盖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状况。我们将继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我们同意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履行报告》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履行报告》和本决议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减值准备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库存商品价值和经营成果,帮助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相关审查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帮助向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证券改聘代表》的议案。
由于工作需要,陈国强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聘请吴鹤松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请参阅吴鹤松简历的附件。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了《证券事务代表变更公告》和本决议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需要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制定)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资本交易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外部担保制度。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制定)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制定)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子公司的标准化治理水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措施〉(2023年修订)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资本交易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需要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要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1日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北区济阳路8号,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网上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吴鹤松简历
吴鹤松,男,苗族,199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重庆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13年7月至2017年5月,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主办;2017年5月进入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自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法律专员。吴鹤松长期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上市公司的标准化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子公司综合管理、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和科技事务,认真参与公司相关环节的日常运营管理。2021年7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42届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下转75版)
(上接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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