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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先认可意见:
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它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计划更新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1)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经审核后,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格。
在执行公司审计任务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和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署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执照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
短期金融产品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类型和期限:公司委托的财务管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期限主要为短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2、投资金额:计划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殊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金融项目投资不排除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预期回报的可能性。
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银行通知存款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金融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投资期限为12个月。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何时间点的交易金额(包括上述投资收益的相关再投资金额)不得超过4亿元。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股东大会应当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应当具体实施有关事项。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跟踪短期金融产品投资、项目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如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投资产品面临损失等重大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披露;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及相应损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要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高安全、流动性良好的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本使用效率和资本收入水平,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相关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身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本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应当根据上述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有关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三、变更的主要内容
1、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或交易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税(或可抵扣损失)、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个人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有弃置义务确认预期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固定资产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不适用、第十三条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豁免的初步确认。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因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的影响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的金融工具(如股权工具的永久债券等),按照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股利支出的,企业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应当确认与股利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股利所得税的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将股利所得税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当期损益;股利分配的利润来自以前确认的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股份结算,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授予股份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纳入资本公积,终止修改日确认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也适用于修改等待期结束后发生的情况。因修改延长或缩短等待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取消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之日本解释的上述规定适用于替代被取消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因不符合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总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根据内部和外部信息对2022年底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如果可回收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其账面价值将减少至可回收金额,减少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准备相应的减值。
可收回金额是指减去处置费用后资产(或资产组合、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与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净值之间的较高价值。
经过资产减值试验的全面检查,公司2022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 3.515.56万元,其构成如下:
■
注:(1)本表中的部分总数与每个明细数直接相加,尾数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2)负数表示转回。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计入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内的所有合理有依据的信息,估计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自初始确认以来,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是否存在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显著增加,公司将根据相当于整个金融工具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没有显著增加,公司将相当于未来的金融工具 计量12个月内信用损失预期金额的损失准备。由此产生的损失准备金额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逾期通常超过 30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没有显著增加,否则该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如果资产负债表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步确认后没有显著增加。若有客观证据表明某一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应在个人基础上计提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2、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无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是否包含重大融资组成部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此产生的损失准备金额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应收账款与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账户年龄)相结合,并基于所有合理和基本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商业承兑汇票)、估计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
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如果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公司将对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处理、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3、存货应以资产负债表日成本和可变现净值较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降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库存的估计价格减去到完成时估计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价格下跌准备后,如果以前存货价值减少的影响因素消失,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在原存货价格下跌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固定资产,资产负债表日有减值迹象,进行减值试验。减值试验结果表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减值准备按其差额计提,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是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之间的较高金额。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算确认。难以估计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由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5、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之日起以合理的方式分配给相关资产组;难以分配给相关资产组的,分配给相关资产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果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有减值迹象,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消分配给资产组或资产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按比例抵消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8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础充分,公平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反映国家经济环境的变化,符合会计谨慎原则,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可以更公平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合理。基于此,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总计35.56万元,占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85%。
三、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确定,遵循谨慎、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扣除企业所得税和少数股东的影响后,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3009.34万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将相应减少。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资产减值的计提。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2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二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高争民爆”)对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作出以下专项报告: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许可(2016)2616号文件《关于批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线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认购发行相结合,每股发行价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78,580,00.00元,扣除21,214,800.00元的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为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总额为7.837万元,实际募集股款为349元、528元、2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报告(2016)第21184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款金额为357、365、2000.0元,其中上市发行费用为7、837、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的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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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指引》(2015年修复) 修订)(现已整合、修订、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1 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营(深证上市〔2022〕13)规定在下列银行开立存储专户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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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成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分行、财信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成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071102072910079616,用于存储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后,已于2020年11月17日销户。
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388121945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后,于2020年6月8日销户。
3、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拉萨国际城市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954万1万8万,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后,于2020年8月5日销户。
4、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158004291139,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后,于2022年1月18日销户。
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2022年1月13日,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后,54050136360001163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国际城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成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1)公司已在专用账户存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相关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和使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2)财信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指定发起人代表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发起人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董事会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指南》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监督职责,并有权通过现场调查和书面调查行使监督权。(3)公司授权发起人指定的发起人代表可以随时到专用账户存储银行查询和复制公司专用账户的信息;专用账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专用账户提供所需的信息。(4)专户存储银行每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5)公司在一次或十二个月内从专用账户中提取的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专用账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发起人,并提供专用账户的支出清单。(6)专用账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发起人发出对账单或通知发起人发起人发起人,未配合发起人调查专用账户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
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模式的变更
2019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项目实施地点和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改变“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投资3032.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三年。具体变更和调整如下:公司计划将“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停车场、办公空间和维修车间的实施地点从拉萨曲水县聂当乡改为昌都卡若区沙格村。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初步投资和置换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筹集资金取代筹集项目筹集资金,公司计划筹集资金3628.02万元取代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筹集资金。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赞助商发表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发布了《信会计师报告》[2017]ZB10350号的认证报告。自筹资金提前投资于募集项目。
(4)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2022年,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现金
2022年,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永久补充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专户(账户:13881219450)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3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3299万元)。确保公司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后,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专户(账户:13881219450)于2020年6月8日注销。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账户:540501363600011636000、账户:01580042910001139)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41万元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包括累计银行存款利息和财务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移当日专项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取消存放募集项目募集资金的上述监管账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等后续事宜。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取消存放募集项目募集资金的上述监管账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同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终止。
(七)使用超筹资金
2022年,本公司不使用超筹资金。
(八)募集资金未使用的目的和目的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20、180.27元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报告附表2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和变更后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2022年12月31日,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按预定计划进度达到预定可用状态。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尚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和投资进度,计划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目的和投资规模的时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从原计划的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此外,公司没有其他募集资金未达到计划进度,变更后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单独计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法单独计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转让或置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转让或更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披露不违法。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告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
注:部分总额与明细项之和的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附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编制单位:西藏高争民爆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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