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20 公司简称:隧道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的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该去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标准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根据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计划决议,公司计划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共计利润848、905、945.38元。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也不转为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4、535、005、843.18元结转后的年度。如果公司总股本在股权分配登记日实施前发生变化,计划保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股息的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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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分类
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T475412017),建筑业分为住宅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饰等建筑业。公司的工程建设、设计和投资板块属于建筑行业的土木工程建筑行业。
2、行业特点
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投资
我国城市化进程持续快速发展,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城市综合发展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市政公共设施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薄弱,需要大量的新道路、排水、燃气管网等。此外,由于使用寿命长,一些大城市的基础设施面临着道路拓宽和管网升级的问题。《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后除继续加强新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将进一步完善水、电、邮等传统基础设施、县、农村基础设施。此外,我们将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推进基础设施投资。
(2)市政工程设计
市政工程设计位于基础设施产业链的上游。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政工程设计产业也将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
(3)市政工程建设
市政工程建设包括越江隧道、轨道交通、燃气管道、公路建设等。
①越江隧道
中国许多大城市都建在河流、河流或湖泊附近。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的扩张,跨河或跨河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密切。由于环境污染小、运行速度快,越江公路隧道已成为许多城市解决跨河交流的首选。盾构法是目前隧道建设的一种成熟先进的施工方法。我国许多城市都采用盾构法建设隧道,如上海长江隧道、上海北横通道、珠海横琴柳州交通隧道、武汉三阳路隧道等。
长江三角洲地处长江流域,城市化发展水平较高。城市交通建设的不断发展决定了该地区对越江和湖底隧道的需求量很大。
此外,其他隧道施工领域也有良好的市场机遇。例如,在水利水电隧道施工领域,由于中国地域广阔,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北方严重缺水,引水工程前景广阔。
②轨道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地铁、轻轨、郊区铁路、有轨电车和悬浮列车,被称为“城市交通的主动脉”。截至报告期末,全国已有53个城市(新增南通、黄石)开通轨道交通运营,线路290条,里程9584公里,车站5609座。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位居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水平前列,上海总里程825公里,排名第一。与传统的交通方式相比,未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仍将保持增长趋势。
③燃气管线
目前,我国管道运输已成为继公路、铁路、水运、航空之后的第五大运输方式,燃气管道建设是未来的亮点。
④公路施工
公路是国民经济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政工程投资建设的重点领域。目前,我国公路网络已基本形成,但仍存在总量不足、结构矛盾等突出问题。根据相关研究,到2030年,预计将有2.6万公里的国家公路建设,10万公里的国家和省级干线公路需要升级,我国公路发展正处于加速网络的关键阶段,公路建设只会加强,不能削弱,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适度增加公路建设投资,将有利于稳定增长,促进就业政策的实施。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隧道、路桥、轨道交通、水、能源、地下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投资和运营,以及一些与施工业务相匹配的盾构设备制造业务,以及金融租赁和数字信息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业务板块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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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包括三个子板块: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①工程施工业务
目前,公司的工程建设业务主要分为地下业务和地上业务。
在地下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隧道、轨道交通、水、能源、地下空间等大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目前已承建超大直径隧道工程32个,代表上海长江隧道、上海铁路机场联络线、杭州钱江隧道、武汉三阳路隧道、珠海马流洲交通隧道等。凭借盾构法、沉管法、管幕法等领先技术,公司在国内外建设了数百个隧道项目,产品直径基本涵盖了世界上现有隧道项目的所有尺寸。
在轨道交通方面,公司成功建设了南京、杭州、郑州、昆明、武汉、天津、乌鲁木齐、南昌等国内许多城市的第一条地铁线路,总里程约836公里。
此外,公司还广泛从事引水隧道、电厂排水隧道、自来水、污水市政管道安装、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建设安装等工作。代表项目包括上海青草沙水源原水工程、上海竹园污水处理工程、上海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
在地上业务方面,包括高速公路、铁路、道路、桥梁和住宅建筑。公司全面参与上海高架桥、道路、桥梁、机场、火车站交通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公司广泛参与上海东海大桥、上海昆阳路大桥、江西南昌朝阳大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浙江杭绍台高速公路、上海济阳路快速改造、沪通铁路等重要项目的建设。
②工程设计业务
目前,公司的工程设计业务主要由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市政工程、燃气管网、天然气储气站、综合管廊、人防设计等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以及相关的高端咨询服务。
③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业务
目前,公司主要以PPP的形式参与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运营,主要由上海隧道、上海基础设施、城市建设投资、市政集团等子公司开展。近年来,公司建设、建设和运营的大中型项目(包括BT)、BOT、52项PPP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有资质已完全覆盖公司现有业务范围,主要资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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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制造业务
上海城建隧道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盾构设备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生产的设备主要是盾构。此外,公司还生产顶管机、钢模、隧道烟道板机械手等隧道相关产品。盾构按品种分类,主要包括土压平衡盾构、泥水平衡盾构、双模盾构、TBM等;按产品直径分类,包括直径约7米的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盾构产品,直径约11米、15米的大型越江隧道盾构产品。此外,公司积极创新,首次在沉船打捞领域应用产品。公司除生产制造设备外,还提供盾构产品的验收、维修、检测等服务。
(3)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金融租赁业务主要由上海元盛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围绕隧道产业链上下游,提供直接租赁、售后租赁、商业租赁服务,创造定制的金融解决方案;业务区域选择,重点关注公司传统重点市场区域,深入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积极布局其他重点潜在区域;行业选择,基础设施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隧道股份产业链的上下游。
(4)数字信息业务
公司数字信息业务主要由上海城建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于高性能CIM城市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提供数字解决方案、软硬件产品和系统集成的专业服务。主要业务和产品从项目级建筑信息技术应用到城市智能监管平台,涵盖数字咨询、智能基础设施、智能交通、智能环境、韧性城市、智能医疗、数据治理、智能安装等领域。
2、公司的商业模式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①工程施工设计业务
行业主要经营模式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
工程总承包模式,即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规定了勘察设计、原材料采购、施工、工程管理等工程环节的内容。总承包商将合同的部分内容分包给合格的分包商。分包商由总承包商协调管理,对总承包商负责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承包是建筑企业基于纵向一体化战略的模式,有利于控制项目投资,加快建设周期,提高管理效率。
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指总承包商只对工程施工进行总承包,业主负责勘察设计、原材料采购等环节。
专业承包模式是指专业施工单位对部分建设项目(如桩基工程、防水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安装工程、通风管道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实施专业承包。
②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业务
目前公司主要是PPP投资模式。
PPP投资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在公共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合作模式下,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与中标人组成的项目签订特许经营合同,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运营。
(2)设备制造业务
盾构制造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即通过对设备的需求来确定设备的生产规模。具体模式如下:在业务获取阶段,通过投标目标客户确定采购数量,并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在设备生产阶段,根据设备生产量采购相关材料,安排生产;测试、安装和移交相关设备;此外,在设备使用期间,制造商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设备操作培训、维护和质量跟踪服务。
(3)融资租赁业务
金融租赁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有售后回租、直接租赁、经营租赁等。
售后回租模式是指承租人将其自有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出租人,然后从出租人处租回物品使用,并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
直接租赁模式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品的具体要求和供应商的选择,出资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品并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
商业租赁模式是指出租人将租赁资产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
(4)数字信息业务
数字信息业务的主要业务模式包括合同项目模式、一般产品模式、运营模式等。
合同项目模式:主要业务模式,即开发人员与需求方签订合同开发指定项目,合同规定客户需求、开发周期、验收条件等内容,项目产权通常属于需求方。
一般产品模式:即开发商投资开发产品(产权属于自身),产品具有一定的通用性,适合所有目标消费群体。
运营模式:通过用户不断使用运营商的产品或服务,使运营商不断受益。
3、质量控制评价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完善和完善安全健康的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16/IS0901质量控制体系:2015标准、GB《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规范》/T50430-2017标准GB/T24001-2016/ISO14001:2015年《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045001:2018/GB/T45001-2020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了体系审计机构的认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成立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监督小组,全面控制、检查和监督项目施工过程,继续加强日常内部质量检查和审计,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和抽查,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整体质量管理和物理质量水平。公司及其子公司成立了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监督小组,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和监督,继续加强日常内部质量检查和审计,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和抽查,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整体质量管理和物理质量水平。公司下属的城市运营集团、上海能源建设集团、上海路桥集团也分别通过了上海品牌认证和审查。
4、建设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的施工领域是法定的高风险行业之一。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进行了深入合作,升级完善,形成了基于整个产业链发展战略的生态安全管理体系,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反映了企业的特点,满足了阶段性的发展。坚持“人第一、生命第一”的安全基本遵循,加强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促进安全管理模式向预防转型,建立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调查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加强和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和培训效果,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通过与高校合作、定点培训、社会招聘成熟人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建设,实施科技安全战略,通过施工现场和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改、季节性安全监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控制。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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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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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披露定期报告数据的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和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底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和前一个月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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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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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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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告日存在的所有债券
单位:亿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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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债券的利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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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机构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或债券的信用评级结果进行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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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影响,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65、274、498、329.5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9,204,004.7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52、208、909.4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3%,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89元。截至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已达到146、435、036、756.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282、806、221.94元。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有退市风险警告或终止上市的,应当披露退市风险警告或者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3-010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2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与个人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少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通知)〔2022〕13日),新冠肺炎疫情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再次调整,简化方法的限制仅适用于2022年6月30日前的租金减让。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少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开始日执行上述企业的会计准则和制度。
二是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如下:
(1)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步确认豁免
企业合并或交易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损失)、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个人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初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因固定资产有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不适用。、第十三条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豁免的初步确认。企业因资产和负债初步确认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的有关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对发行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对于企业(指发行人,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如股权工具永久债券等)的规定,相关股利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税前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扣除,企业应确认应付股利,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股利所得税的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将股利所得税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当期损益;股利分配的利润来自以前确认的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
企业修改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股份结算,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授予股份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股份结算,将取得的服务纳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修改日确认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债务,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也适用于修改等待期结束后发生的情况。因修改延长或缩短等待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并确定在授予股权工具日用于取代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不符合可行权条件而取消的除外),上述规定也适用于第16号的解释。
2、根据适用情况〈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少会计处理规定〉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如下:
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免,租赁对价减少或基本不变,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在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没有重大变化的,2022年6月30日以后应付租赁支付金额的减少,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简化《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条例》规范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衔接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应遵循财政部关于调整的规定〈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少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通知(会计)〔2021〕9号)有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自2023年1月1日起,解释16号“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2年1月1日至实施日的相关业务将根据解释第16号进行调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实施对公司2022年度报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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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发行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本解释要求将金融工具(如永久债务)分类为股权工具。按照税收政策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股利支出的,企业应当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本规定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解释要求,在修订日,企业应当按照授予权益工具当天的公允价值计量股份结算,将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终止修订日确认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债务,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规定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关于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少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影响相关问题的通知
本规定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财政部颁布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六、网上公告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3-006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监事会没有监事反对或弃权会议审议议案。
●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一、监事会召集、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0日,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电话确认。2023年4月20日上午,在上海万平南路1099号会议室举行,应有3名监事和3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赛男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3)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是否执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并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真实、准确、完整的现金股息政策及其实施情况。董事会在制定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时,每10股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不发行红股,不决定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4)公司聘请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六)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本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实施,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7)公司2022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本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八)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财政部颁布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一、三、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利润分配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
●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股息比例,并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9、204、004.7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3、669、285.79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329、553.73元。结转2021年未分配利润13、405、848、724.96元,扣除上年股东分配723、142、101.6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15、383、911、788.56元,资本公积余额6、659、699、994.91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计划在2022年实施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每10股发现金红利为2.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共计利润848、905、945.38元。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也不转为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4、535、005、843.18元结转后的年度。今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2%。
如果公司总股本在股权分配登记日实施前发生变化,计划保持总分配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股息比例,并另行公布具体调整。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计划。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投票程序公开透明,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利润分配计划,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并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真实、准确、完整的现金股息政策及其实施情况。董事会在制定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时,每10股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不发行红股,不决定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计划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3-009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发生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循公平、开放、公平的原则,基于市场价格,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为保证2023年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本着专业合作、互补优势的合作原则,实现与相关关联方的资源共享,预计2023年相关交易总额为708元、740.44万元。本法案应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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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除2021年股东大会批准的665、281.21万元预计金额外,上表中2022年预计金额还包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69、505.30万元补充预计金额;
2、由于业务规模的扩大,2022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城市建设集团子公司的实际日相关交易金额超过了子公司年初的预期金额,但所有子公司的实际年总金额未超过预期总金额。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金额和类别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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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绩效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34万元,397.0247万元;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工业投资、国内贸易(专项规定除外)、国有资产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国内外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出口;派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补”业务,经营销售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城建材料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18500万元;经营范围:建材、木材、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监测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建筑五金、再生集料、汽车零部件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混凝土零部件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泵送及泵管零部件维护、仓储、普通货运:专用货物运输(罐容器经营许可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混凝土破碎、码头装卸、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经营)、混凝土、构件、砂浆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附属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住总住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建筑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混凝土制品、管道、保温材料、石膏制品、金属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制品、电动工具、钢、水泥制品、五金电器、办公用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测化学品、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汽车零部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建筑工程专业施工、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混凝土切割(有限分公司经营)、人工装卸服务、商品混凝土及产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加工(有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地空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是城市建设集团的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人防三防门、人防通风除湿设备、防火环保产品(包括加工、调试、安装、销售)、销售机电设备(专营除外)、钢材、五金工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隧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孙公司是城建集团。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混凝土制品、建材、木材、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监测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汽车配件销售;装卸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6、上海住房总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孙公司是城建集团。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及产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管道、桥梁构件、成型钢筋、商品混凝土、砂浆、节能保温材料、石膏制品、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五金、电动工具、钢、木材、水泥、砂、五金电器、办公用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监测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易毒化学品除外)、销售再生集料和汽车零部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施工工程专业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泵及泵管配件维护、仓储(危险品除外)、单位货物运输、混凝土、构件、砂浆技术专业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下限分公司:混凝土破碎、码头装卸、汽车维修、附属分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住总建科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孙公司是城建集团。注册资本:170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建筑、化工四项技术服务、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服务、专业相关产品采购销售(危险品除外)、建材、木材、金属材料、建筑五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1.5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工业投资、国内贸易(专项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中介除外)、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室内装饰、停车场(图书馆)管理、品牌管理、市场信息咨询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查、舆论调查、舆论测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9、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城市建设集团的孙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服务、市政建设工程建设(以上许可证经营)。
10、上海水建工程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10015.4万元;经营范围: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给水厂、污水处理厂、给水、污水、雨水泵站、液化气罐站、天然气、热力工程、各类管道工程及配套工程、水利、水电及辅助设施建筑安装及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室内外装修(经营许可证资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仪器仪表、五金生产销售、润滑油、润滑脂销售、FRP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印度基础设施私人有限公司上海城建集团。是城建集团下属的海外子公司。
12、上海地下空间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6803万元;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仓库)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护、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规划、商业信息咨询、经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上海益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城市建设集团的孙公司。注册资本:1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4、上海城市建设(江西)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城市建设集团的孙公司。注册资本:2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室内装修。(上述国家有专项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15、上海丰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城市建设集团的孙公司。注册资本:2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上海城建无锡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规划咨询。(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上海瑞川置业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非住宅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规划、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营业执照应当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18、上海隧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6700万元;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生产加工、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隧道建设工程、环保建设工程、建筑防水建设工程(许可资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维护(专项控制除外)、自有设备租赁、仓储管理(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上海物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是城建集团。注册资本:35267万元;经营范围:工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餐饮服务、会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企业管理、国内贸易、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办公家具、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上海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390万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会议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经纪、建筑装饰施工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园林建筑工程专业施工、绿化维护、建筑五金、建筑装饰材料、百货公司、建筑机械及配件、花卉苗木销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上海汇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孙公司是城建集团。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体业务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从事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项目、设计制作各种广告、广告(非广播、电视、报纸出版单位)、企业形象设计、公关活动规划、会议服务、展览服务、数码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五金、有色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家具、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监测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易毒化学品除外)、销售混凝土、塑料制品、陶瓷制品、汽摩配件,从事计算机软件、环保技术、建筑、建材、化工等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维修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22、上海城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19293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土建、安装、水管内外防腐工程施工、工程机械维修、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安装、维护(C级)、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机械配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上海瑞星东岸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城市建设集团的孙公司。注册资本:5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化建设项目开发、商务咨询、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停车场管理、建筑装饰建设项目专业施工。【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上海益祥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城市建设集团的孙公司。注册资本:3.5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建筑装饰施工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上海浦东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预应力构件、混凝土产品、商品混凝土制造加工、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自身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26、上海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公司是城建集团。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项目建设。(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非住宅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规划、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27、上海地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是城市建设集团的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停车场仓库经营;普通机械设备、电气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橡木塑料制品、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仪器、汽车零部件销售;经济信息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8、上海明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孙公司是城建集团。注册资本:35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百货公司、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交电、电子产品、建筑五金、仪器仪表、机电产品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水电安装、电气、机械工程承担、安装、维护及配套服务、停车场(仓库)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展览服务、企业形象规划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29、上海浦东供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自来水地下管道检测、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水环保节能技术服务应用及相关水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30、上海地下空间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6803万元。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仓库)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护、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规划、商业信息咨询、经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上海市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是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2288万元。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钢材、木材、沥青、建筑五金、五金工具、五金交电、散装水泥、三渣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市政金属构件加工、市政机械机具租赁维修、码头装卸堆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下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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