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3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10)。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事事先批准了上述审议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险申请2023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险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和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信用担保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审查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11)。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的很大比例,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避免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损失,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控制业务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12)。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13)。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测项目绩效担保金额,旨在确保子公司正常履行项目合同,满足公司和子公司的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1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及预期负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预期债务事项遵循谨慎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根据充分合理,帮助投资者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及预期负债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15)。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章程〉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有关上市公司的监管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旨在保护公司的标准化经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法案的审议和投票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号:临2023-017)。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www.sse.com.cn)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业绩调整确定2023年董事的年薪水平,结合行业年薪水平、董事职责和履行职责,符合公司实际发展,保护公司及董事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业绩,结合行业年薪水平、高级管理职责和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水平调整确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保护公司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发布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管理,不存在非法使用募集资金、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公告号:临2023-016)。
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迈科《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是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和交易所有重大方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平反映了博迈科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储存和使用情况。
发起人兴业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博迈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博迈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不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与博迈科披露的基本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博迈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8149.20万元(含未使用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60.90万元)。受地缘政治、俄乌战争、国内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2022年募集资金投入放缓,导致临港海洋重工建设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进度延迟。
保荐机构对博迈科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无异议。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内控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机构的完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和监督作用。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荣成审字[2023]230Z0500号内控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审计机构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情况,报告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变更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18)。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名、3、9、10、11、12、13、15、17、18项议案必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号:临2023-016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的规定,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迈科”)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经监管发行字[2020]2270号批准,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1.0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7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77.294.99万元,按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265.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5.029.9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达。经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荣成验字[2021]251Z01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资金到达行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上述募集资金到达前,截至2021年7月2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资28967.39万元。募集资金到达后,公司用募集资金替换已投资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8967.39万元;
(2)直接投资募集资金23万元,577.66万元。
(3)募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4596.6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募集资金57万元,141.67万元,其中2022年募集资金64.13万元。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788.30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未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利息收入为260.9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8.149.2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措施,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标准化使用。
2021年7月28日,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工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签订《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3929763、270092973030),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7463),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模式无重大差异。履行四方监管协议没有问题。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重新签订《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8493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也没有问题。
2021年11月,公司终止临港海洋重工建设基地四期工程建设,将未投入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临港海洋重工建设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3007463)原募集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84938),公司已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46193007463)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集投资项目“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竣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已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399297683)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集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公司已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009297303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签订的《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如下:
单位:万元 货币:人民币
■
三、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资相关项目募集资金571.67万元,其中2022年实际投资募集资金为 64.13万元。受地缘政治、俄乌战争、国内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2022年募集资金投入放缓,导致临港海洋重工建设基地四期改扩建项目延误。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迈科《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是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和交易所有重大方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平反映了博迈科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储存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工业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博迈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博迈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也没有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与博迈科披露的基本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博迈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8149.20万元(含未使用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60.90万元)。受地缘政治、俄乌战争、国内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2022年募集资金投入放缓,导致临港海洋重工建设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进度延迟。
保荐机构对博迈科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表1:
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2021年,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竣工,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4596.62万元。
附表2:
202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号:临2023-008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3)本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407会议室举行。
(四)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会议由王永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荣成审字[2023]230Z046号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计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地出具了符合《公司法》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报告的审查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布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审查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回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制定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计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作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客观、公正、勤勉、负责,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可以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和审计工作要求。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向银行和中信保险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险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有利于实施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信用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查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项目绩效担保的金额是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预计项目绩效担保金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及预期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预期债务事项遵循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充分合理,帮助投资者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业绩调整确定2023年监事的年薪水平,结合行业年薪水平、监事职责和履行职责,符合公司实际发展,保护公司和公司监事的合法权益。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储存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不得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得变更或变相变更,损害股东利益。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内控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和监督作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荣成审字[2023]230Z0500号内控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审计机构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变更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2023年第一季度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号:临2023-011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2023年向银行和中信保险申请不超过75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此外,天津博迈科和博迈科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75亿元(涉及外币的,按业务当天转换为人民币的金额计算)。
● 担保人名称: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担保额度:75亿元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和博迈科资产管理公司计划在2023年向银行和中信保险公司申请不超过75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此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和博迈科资产管理公司为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75亿元(如果涉及外币,则按业务当天的人民币金额计算),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信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信用证等。上述信用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信用额度内,以银行和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金额内的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金额的使用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回收利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公司申请信用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险申请2023年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险申请2023年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仍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62361863L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5日
注册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街14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28元,171.9277万元
营业期限:2002年8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石油、天然气开采设备、石油石化设备、采矿设备;承包适合其实力、规模和性能的外国项目,派遣上述海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和调试;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的维护;钢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机电设备和仪器的展览和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保税货物的储存;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不得投资)。
公司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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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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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66067245U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注册地:渤海27路53号,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2009年7月16日至2029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设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井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井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包括许可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维修、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要批准的项目);非住宅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近一年天津博迈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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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天津博迈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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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1120118MA06EFQA7EEE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7日
注册地: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机场经济区)机场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法定代表人:谢红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018年8月27日至2068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营销规划(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近一年博迈科资产管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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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博迈科资产管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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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信用额度和因信用而提供的担保额度是预期的最高限额,尚未签署任何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险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和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信用担保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审查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向银行和中信保险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本事项的投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产管理综合信贷对外担保总额为9.8717元(上述担保总额不包括担保金额,2023年3月31日汇率为6.8717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54%,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非法担保和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3-012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 交易类型: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主要是外汇远期等产品。
● 交易对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得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
●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殊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但也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绩效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外汇衍生品计划
(一)交易背景
随着国际业务的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收支结算货币与收支期限的不匹配扩大了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不断增加,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产生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计划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适当的外汇套期保值。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基于公司的外汇资产、负债和外汇收支业务,可以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定性。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天津博迈科及其全资子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得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在有效期内回收滚动。
(三)交易类型
天津博迈科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主要是外汇远期等产品。
(四)合同期限
匹配基本交易期限。
(五)资金来源
天津博迈科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是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信用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交易对手
银行等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7)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和负债为基础,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影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流动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天津博迈科及其全资子公司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的汇率、利率与到期日的实际汇率和利率之间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每个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价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同公允价值的变化与相应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化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损失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购买安排不合理,可能导致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对方选择不当的交易可能会导致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货款在预期回收期内无法收回,导致公司损失延迟交付。
5、其他风险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操作人员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或充分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果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天津博迈科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禁止任何风险投机,以保持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金额。
2、天津博迈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基于公司的外汇资产和负债,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及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选择净交付外汇衍生品,确保交付时有足够的资金清算,减少到期日的现金流需求。
3、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信息隔离措施,控制交易风险。
4、天津博迈科及其全资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将认真审查与合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条款,严格执行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付,天津博迈科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收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额和外汇结算和销售时间。原则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锁定金额和时间应与外汇收款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天津博迈科及其全资子公司将高度重视外汇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应收账款逾期。
6、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查衍生品交易。公司将认真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将日益增加。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不断增加,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锁定成本,避免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与日常业务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降低公司持续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天津博迈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定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它是基于公司的外汇资产、负债和外汇收支业务,可以提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取得的价格确定,企业每月计量确认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进行的外汇资金交易的会计原则。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公司对外汇资金业务进行了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了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外汇衍生品业务旨在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避免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必要性和可行性,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号:临2023-017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及其实际情况,对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改进。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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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由于某些条款的增加、删除和排列,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条款序号依次延期或减少;公司章程中的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更。
上述修订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号:临2023-013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金融投资类型: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信托产品除外);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在此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特殊风险提示:虽然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产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迈科”),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使用金额不超过15亿元(如涉及外币,按业务当天转换为人民币金额计算),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在上述限额内,资金可以自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收滚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和子公司分阶段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和股东寻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时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日常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限额及具体要求
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产管理、香港博迈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日常业务的正常发展,使用金额不超过15亿元(如涉及外币,按业务当天人民币金额计算)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时投资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信托产品除外),在上述金额内,资金可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收滚动。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金融产品的交易对手为国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其他关系。本委托财务管理不构成相关交易。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投资审批权限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属于中短期和低风险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很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公司及时、适当地进行干预,因此投资的实际回报是不可预测的。
(下转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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