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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作和监控相关人员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的原则。金融产品的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也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目标的金融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订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明确委托金额、期限、委托金融产品品种、签订合同、协议等。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金融产品,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会计工作。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履行购买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 通过对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信托产品除外)的适度投资,可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入,符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提案。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号:临2023-018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合理变更会计政策。
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合理变更会计政策,而不是独立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损失合同判断”的问题。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对发行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要相应地改变会计政策,不属于独立变更,上述会计准则应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上一年度的可追溯性调整,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变更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23-019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12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3)投票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12日起,网上投票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报告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议案1、2、4、5、6、7、8、9、10、1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3、4、5、6、7、9、12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相关内容(www.sse.com.cn)上述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7、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受托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件编辑、联系电话必须在来信或传真上注明,并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件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注册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日:00-11:00,13:00-16:00。
3、注册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街14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莉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 9991
传真:022-6629 9900-6615
2、参与股东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号:2023-014
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预期
2023年公司为子公司
公告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金额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为满足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的业务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评估2023年天津博迈科业务量的基础上,申请2023年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40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如涉及外币,则按业务当天转换为人民币)。
● 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
● 担保额度:40亿元
● 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1.预计公司将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金额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项目合同履行提供担保,公司与业主签订担保协议作为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已成为常态。有鉴于此,在充分评估2023年子公司业务量的基础上,申请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40亿元的项目绩效担保额度(如涉及外币,按业务当天转换为人民币)。本担保金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金额。上述担保金额内的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协议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合同金额因最终决算而发生变更、修改或变更,担保协议中的金额将自动匹配调整后的合同金额。具体保证金额的使用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期限内可回收,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项目绩效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项目绩效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仍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66067245U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注册地:渤海27路53号,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2009年7月16日至2029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设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井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井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包括许可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维修、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要批准的项目);非住宅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近一年天津博迈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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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天津博迈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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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金额是预计2023年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因履行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签署任何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业务中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测项目绩效担保金额,旨在确保子公司正常履行项目合同,满足公司和子公司的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将为子公司提供项目绩效担保额度,以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益。被担保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信用良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并同意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的项目履约担保总额为93019.27万元(上述担保总额不包括担保金额,2023年3月31日汇率为6.8717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95%,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非法担保和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3-015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
以及预期负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和预期负债的议案》。为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分析和评估。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和预期负债如下:
一、信用减值准备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其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充分分析了金融资产的减值迹象,减值准备金额为-1、204、517.82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货币: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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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减值准备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合同资产形成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充分分析了合同资产的减值迹象,减值准备金额为-1、167、440.94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货币: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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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提预期负债
根据谨慎原则和实际情况,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执行合同进行了减值测试,需要计提待执行损失合同的预期负债-50、080、889.71元。详见下表:
货币: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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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未发现其他减值迹象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预期负债,共计-52、452、848.47元,计入公司2022年损益,2022年利润总额增加52、452、848.47元,导致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加44、584、921.20元。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减值和预期负债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预期债务事项遵循谨慎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根据充分合理,帮助投资者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预期债务事项遵循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充分合理,帮助投资者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和预期负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基础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会计谨慎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和预期债务符合公司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反映了会计谨慎的原则。计量方法适当,确认依据充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事。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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