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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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40、776、174.90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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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采用专项账户存储制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监督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与安信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片制药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发展分行、招商银行府城大道分行(以上银行共同称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Chipscrenen和全资子公司 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安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各方均可严格按照协议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户行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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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与安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片制药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各方均可严格按照协议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户行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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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此外,公司没有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目的。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此外,公司没有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目的。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49、802、187.08元替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市微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项目提前报告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49、802、187.08元置换为自筹资金。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替换预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73、716、435.68元替换预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前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认证报告》。2201446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73、716、435.68元置换为预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四)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资本保全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10、858、400.0元。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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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资本保全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8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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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公司营运资金永久补充25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141、688、250.00元)的30.00%以上。该议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原创新药海外临床开发进度,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6。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用于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该议案已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无超额募集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加快公司创新药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保持不变。该议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变更募集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022年修订)的监管要求,编制微芯生物2022年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专项报告。2022年微芯生物募集资金的储存和实际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了如实的体现。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实,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微芯生物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微芯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微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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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今年募集资金总额”是指2022年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
注2:根据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定了“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
注3:“今年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一致。
注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银行贷款偿还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5: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调整了“创新药物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构成了募集项目的部分变更。该议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注6:西格列他钠产品于2021年10月上市,由于原创新药市场导入期长,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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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今年募集资金总额” 包括募集资金到达后的“本年度投资金额”和实际替换的初始投资金额。
注2:根据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定了“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
注3:“今年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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