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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应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前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损失合同判断”。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少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通知)〔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1)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根据第15号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在预期使用前或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分别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不得减少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试运行生产的相关产品或副产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规定的,确认为库存,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试运行销售属于日常活动的,列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非日常活动、资产处置收入等项目中。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应追溯调整财务报表上市初期至2022年1月1日之间的试运行销售。
本规定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对损失合同的判断
根据解释1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损失合同时考虑的“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企业应当执行2022年1月1日未履行全部义务的合同。累计影响应调整首次实施日年初的保留收入等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早期财务报表数据的比较。
本规定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关于适用的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少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通知)〔2022〕13号)
本通知调整了新冠肺炎疫情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取消了原“仅适用于2022年6月30日前租金减让”的限制。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免,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减免后的租金对价比减少前减少或基本保持不变,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在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没有重大变化的,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金减免。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选择继续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免会计处理条例》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保持不变。本公司在适用范围调整前选择所有合格的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调整适用范围后所有合格的类似租赁合同也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在通知发布前对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前期财务报表数据不调整;根据本通知调整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实施日未按本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
本规定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31号)
(一)对发行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按照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股利支出的,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应当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实施之日之间的,按本解释进行调整;如果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尚未在2022年1月1日终止确认,则应进行追溯调整。
本解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了企业修改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股份结算,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根据授予股权工具修改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股份结算,将获得的服务纳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修改日确认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相关交易按本解释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前发生的相关交易未按本解释处理的,应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保留收入等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将累计影响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不予调整。
本解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前一年的重大可追溯性调整,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
准备资产减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1日,北京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批准,2022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12,856.08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依据和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工具进行减值会计处理,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违约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所有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之间的差额,即所有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本公司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公司考虑过去事项、现状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违约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现金流量与预期现金流量差额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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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点,将其他应收款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的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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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
存货降价准备应根据存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计提或调整。直接用于销售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和材料,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销售成本和相关税费减去估计销售成本,确定净值;需要加工的材料库存,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减去估计成本、估计销售成本和相关税费,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三、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29.4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37.15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合同资产减值198.67万元。
(二)存货降价准备12万元,190.81万元。
四、资产减值准备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总额为12856.08万元,2022年利润总额为12856.08万元。
五、资产减值计提准备执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发表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资产减值测试后的谨慎原则。2022年财务报表公平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合理。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实际情况,公司同意根据谨慎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原则,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减值准备完成后,公司的2022年财务报表可以更公平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业务成果,有利于防范财务风险,为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符合公司上述资产的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提案经董事会批准,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3-012
北京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4日,北京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监事3人,实际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于2022年提出资产减值准备12856.08万元。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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