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
更改名称的提示性公告
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已转让给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实业”)。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投资者,将持有国安实业30.64%-32.25%的股权,作为国安实业的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控制公司。本事项构成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收购。详见2023年2月21日公司披露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今天,公司收到国安实业的通知,得知国安实业名称已由“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改为“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届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4月18日,董事会会议通知书面发布。
2、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举行。
3、5名董事应出席会议,5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
4、会议由刘灯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出席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1)会议审议了《北京宏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营销服务和企业信通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灯、刘欣回避投票。
(2)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购买商业保险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灯、刘欣回避投票。
(3)会议审议了《信之云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受中信国安葡萄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销售葡萄酒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灯、刘欣回避投票。
(4)会议审议了《北京国安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硫酸钾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灯、刘欣回避投票。
(5)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灯、刘欣回避投票。
上述议案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应避免对上述子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联九五)拟为中信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营销服务、企业信通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诚”)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所属信之云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计划接受中信国安葡萄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销售葡萄酒业务;北京国安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向青海中信国安锂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硫酸钾;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与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23年以上日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0亿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总额为6亿元。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1、会议审议了《北京宏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营销服务和企业信通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欣、刘灯回避投票。
2、会议审议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购买商业保险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欣、刘灯回避投票。
3、会议审议了《信之云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接受中信国安葡萄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销售葡萄酒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欣、刘灯回避投票。
4、会议审议了《北京国安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硫酸钾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欣、刘灯回避投票。
5、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董事刘欣、刘灯回避投票。
独立董事事事事先认真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应避免上述子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未经审计)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4、893、483.8569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法定代表人朱鹤新,主要业务为保险代理业务;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发行、兑现、承销政府债券;销售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银行间借贷;销售、代理外汇销售;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和担保;代理收款和付款;提供存储箱服务;外汇结算和外汇销售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85、475.43亿元,净资产 6.654.18亿元;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13.92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621.03亿元。
2、相关关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在,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二)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36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6层01-16号单元,5层07-10号单元。法定代表人李康忠(NICOLAOS ANDREAS NICANDROU),主营业务在北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和设立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841.57亿元,净资产151.33亿元;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27.11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29.15亿元。
2、相关关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依法存在,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三)中信国安葡萄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1.2373亿元;法定代表人乔梁;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红山路39号;主营业务: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84亿元,净资产为21.52亿元,2022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2亿元,净利润为630.35万元。
2、相关关系:中信国安葡萄酒有限公司是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第三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国安葡萄酒有限公司依法生存,经营正常,有能力正常履行合同义务。
(四)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4万元;法定代表人崔明宏;住所:青海省海西省格尔木建设中路24号1号;主要业务:碳酸锂、氯化锂、钾资源产品、硼资源产品、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硫酸钾镁肥、硫酸钾肥、氯化钾肥生产销售。仓储服务(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6亿元,净资产44亿元,2022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8.66亿元,净利润23.47亿元。
2、相关关系:青海中信国安锂发展有限公司是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第三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生存,经营正常,具有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和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关联方委托销售其产品或商品的业务。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政策参照行业市场惯例,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通过招标或双方协商。交易方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交易协议,确保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明显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格按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支付安排和结算方式按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执行。
(二)关联交签署交易协议: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利用公司及其关联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充分发挥集团内的协同作用,有利于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2)上述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根据市场原则定价,设定业务条款,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活动中的持续和定期交易行为。公司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依赖关联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查上述相关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相关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的交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相关董事依法避免投票,董事会投票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事前批准的书面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