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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半天,参会股东自行支付交通、住宿费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有限公司:
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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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第三,股东应当以各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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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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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2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超出预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期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将超过年初向关联方购买和销售商品的部分,这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很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期金额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刘振刚、邢立广、李强、王晨、李雪峰、刘毅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先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期部分,属于向关联方购买和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必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更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期部分,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基于平等互利,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更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提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2022年公司日相关交易金额超过预期部分。
3、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核实,公司2022年的关联交易是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从关联方购买商品和销售商品的实际金额超过预期金额,主要是由于原燃料供应方市场价格上涨和销售变化,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客观公平,无资本占用,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关于2022年日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期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及实际情况
公司2022年相关采购预计87.81亿元,实际110.44亿元,超预期22.63亿元;相关销售预计135.90亿元,实际158.63亿元,超预期22.73亿元。具体细节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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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期原因
1.向关联方采购:
(1)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受精矿粉市场价格上涨。
(2)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包钢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量变化。
2.向关联方销售:
(1)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有限公司:稀土精矿市场价格上涨。
(2)包港展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销售变化引起的。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企业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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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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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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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主要合营企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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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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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及依据
超出预期部分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从关联方购买和销售商品的日常业务、超出预期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将超过年初向关联方购买和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这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更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2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为客观、准确、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内蒙古包钢钢铁联合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2年底对资产进行了检查,并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应收账单、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和存货计提减值损失。具体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2022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86,624.33万元,其中坏账2649.91万元,库存降价83,974.42万元。
二、资产具体计提情况
(一)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和应收账款余额和账龄的变化,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2649.91万元,其中126.66万元,2802.55万元,18.04万元,44.02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公司计提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存货降价83974.42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钢材及原材料计提降价64351.31万元,备件计提降价19623.11万元。
三、对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合并利润总额86,624.33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2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简称:GC钢联01
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有限公司
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交易内容:内蒙古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铁”)与钢铁集团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金融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已到期,公司计划与钢铁金融公司续签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与包钢金融公司续签协议,公司可以获得安全、高效、方便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扩大公司的融资渠道加快公司资本周转,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节约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公平、公平、开放,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交易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包钢金融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到期。为加快资本周转,进一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和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节约融资成本,公司计划与包钢金融公司续签协议,使公司能够获得安全、高效、方便的金融服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由于公司和包钢金融公司都是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提案构成了相关交易,公司5名相关董事避免了对该提案的表决,其余9名非相关董事通过了该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包钢金融公司续签本协议。
关联交易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57327545K
3、成立时间:2011年4月25日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810室
5、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白云路39号主要办公场所
6、法定代表人:孙国龙
7、注册资本:18亿
8、主营业务:业务范围包括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认证及相关咨询和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收付交易款项;担保成员单位;承兑和贴现成员单位;设计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结算清算方案;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委托贷款;贷款和融资租赁;银行间贷款。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60%;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有限公司出资8%,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公司出资2%。
10、关联关系:包钢金融公司是包钢(集团)控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股票上市规则》第10.1.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持有包钢金融公司30%的股权。
11、履约能力:包钢金融公司经营服务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无履约风险。
1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35.24亿元,净资产22.31亿元;营业收入3.16亿元,净利润1.33亿元。截至2022年9月31日,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46.31亿元,净资产22.14亿元;营业收入2.43亿元,净利润1.16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甲方)拟与包钢金融公司(乙方)续签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及定价原则
1、结算和收付资金。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和在线结算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等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乙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的费用不高于甲方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费用,也不高于乙方向其他公司开展类似业务的费用。
2、存款业务。
乙方按照“自愿存款、自由取款”的原则,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也不得低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收集资金符合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在集团金融公司存放资金的有关规定。原则上,甲方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得超过55亿元。
3、承兑、贴现、提供非融资担保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不规定的,不得高于同业水平,也不得高于乙方向其他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费用水平。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承兑、贴现、提供非融资担保的日平均余额原则上不得高于22亿元。
4、财务顾问、信用鉴定和咨询代理业务。
对于上述业务,乙方的收费不高于同行的收费水平,也不高于乙方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贷款业务。
乙方向甲方发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利率适当下降,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不高于乙方向包钢集团成员单位设定的同类贷款利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日综合信用余额原则上不高于55亿元。
6、其他业务经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协议主体范围
协议中指甲方及其子公司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根据甲乙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情况,各自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乙双方应建立和完善各自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建立适当的风险隔离措施,确保各自的经营风险不相互传播。
2、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规章制度的规定,对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履行保密责任,直至保密事项披露之日。合同变更、终止或终止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法律效力。
3、乙方应保证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的合法存在,并保证其享有权利和责任的能力。
4、乙方确保资本管理网络的安全运行,确保资本的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确保甲方的支付需求。
5、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或配合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
2、乙方任何监管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
3、乙方发生挤兑、逾期债务、逾期大额贷款、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抢劫、欺诈、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重大机构变更、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事项;
5、发现乙方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涉及乙方的违规行为;
6、发现乙方协助成员单位通过关联交易获取资金,隐瞒非法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藏资金的真实下落,从事非法活动;
7、乙方治理严重失败,导致风险积累和溢出;
8、乙方已或可能发生支付危机;
9、乙方不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10、乙方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由于乙方的原因,乙方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业务逾期超过 5 工作日情况;
12、乙方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超过公开市场债券) 7 工作日、大额担保补偿等。);
13、其他可能给公司金融业务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甲方有权对上述(二)规定的事项采取以下措施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乙方说明事项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和解决措施。
2、进行现场检查,进行风险评估。
3、乙方应采取转让或处置资产等措施。
4、乙方应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义务。
5、本协议暂停终止。
6、甲方认为有必要采取其他措施。
5、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与包钢金融公司续签协议,公司可以获得安全、高效、方便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扩大融资渠道,加快资本周转,进一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节约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公平、公平、开放,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提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公众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相关交易,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包钢集团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用、结算等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相当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类金融服务,不低于金融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本次交易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交易时,相关董事避免表决,非相关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28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主营业务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南》第7号第1钢铁(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2022年的主要业务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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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精矿和萤石是公司的主要产品,2022年的主要业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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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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