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的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该去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标准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利润分配实施时,公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扣除总股份1、414、659、630股,即1、375、181、566股(回购账户股份正在注销,不影响股息基数),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1.3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共发放178、773、603.5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今年的利润分配计划仍将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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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情况说明
(1)照明电器行业分类
照明电器行业的主要上下游行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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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产品的上游主要是芯片、传感器、面板、电源、模块、网关/智能控制器等。LED芯片是零件的核心。经过多年LED照明的发展,LED照明下游应用市场逐渐趋于稳定成熟,产业规模远大于其他细分环节;上游延伸芯片受外界影响较大,近年来波动;中游包装受上游影响,变化趋势与上游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公司的主营业务是LED照明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照明项目的实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和设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的主要业务是LED照明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照明项目的实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和设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照明电器行业下游面临各级经销商和终端应用。根据终端应用领域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细分市场,如商业照明应用、办公照明应用、家庭照明应用、景观照明应用、工矿照明应用等。
(2)LED照明行业的特点
①区域性
目前,全球LED照明行业最初形成了以亚洲、欧洲和北美为中心的产业分布和竞争模式。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LED照明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亚洲、欧洲和北美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产品消费市场。
②季节性
LED照明产品应用广泛,在日常生活、商业、生产、工程、交通等领域应用需求长期稳定,整体市场季节性特征不明显。但细分市场LED商业照明产品主要面向商业客户,受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假期往往是销售旺季,国内“五一”、“十一”、“双十一”、在“农历新年”期间,在国外的“圣诞节”期间,品牌客户将增加商业照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因此,下半年是商业照明行业的销售旺季。新年假期后上半年,销售相对平淡。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①全球照明行业概况
预计2022年全球照明行业将继续稳步增长。
1.LED技术的广泛应用:预计LED照明将继续成为全球照明市场的主流技术,因为它们提供了更高的能源效率、更长的寿命和更低的运营成本。这将促进全球照明市场的更高增长。
2.智能照明的发展: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智能设备,智能照明技术将更受欢迎。越来越多的智能照明解决方案预计将进入市场,以满足现代家庭和商业场所的需求。
3.节能环保:对许多国家来说,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更为重要。全球照明市场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环境法规,这可能会增加消费者对节能灯具和环保照明产品的需求。
4.商业照明市场的增长:预计商业照明市场的增长将激增,尤其是亚太地区、受影响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5.新兴市场的增长: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许多公司将寻求扩大业务。这些市场需要能够在更广泛的电压范围内工作的照明解决方案,这也将促进新产品和技术的发展。
总的来说,全球照明行业有望继续朝着更高效、更智能、更绿色、更节能的方向发展,创造更多的商机。
②进一步提高行业市场规模
中国是LED照明产品最大的制造商。随着国内LED照明市场渗透率的快速上升到70%以上,LED照明已基本成为照明应用的刚性需求,国内LED照明市场规模呈现出比全球平均水平更快的增长势头。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和产业联盟(CSA)据统计,我国LED照明行业市场规模逐年增长。从2017年6358亿元增加到2020年862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7%。中国商业产业研究院预测,2022年中国LED照明行业市场规模可达10085亿元,同比增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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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国内LED照明渗透率大大提高
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和产业联盟(CSA)据统计,我国LED照明产品的国内市场渗透率(LED照明产品的国内销量/照明产品的国内总销量)从2016年的42%提高到2020年的80%,发展迅速,行业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我国照明行业的规模优势不可动摇。未来,以智能健康绿色低碳照明系统为主导方向的优质发展将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智能照明技术的发展以控制、物联网、传感、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主导,将为照明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的科技创新支持,对光对生物活动影响的光生物和光健康前沿研究、绿色低碳技术和先进制造设备的升级、专业精准的照明设计服务的推广。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照明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照明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产品和照明控制系统,包括商业照明、家庭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轨道照明、工业照明、教育照明等一般照明,以及应急照明、植物照明、电气设备等。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LED光源及灯具产品是公司的主要产品。
(三)商业模式
在经营模式上,公司树立了国际视野和现代经营理念,实现了从生产企业向经营企业的转变。在不断巩固生产制造能力的同时,提高企业开拓市场、自主创新、照明设计的能力,为客户提供从单一产品到系统集成的完整服务,成为国内领先的照明产品供应商和照明系统服务供应商。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件及配件、金属材料、电线材料、塑料材料、发光二极管及光源材料等。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采购管理体系,如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有效管理和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内部采购流程控制和供应商评价,确保和提高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确保供应及时性,建立稳定的采购体系。
通过SAP,公司集团采购管理中心通过SAP、SRM系统规范了供应商订单接收、合同管理、询价、交付等一系列业务的管理,加强了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沟通,实现了业务流程和业务结果的实时跟踪和可追溯性,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用计划和订单驱动。计划是指企业根据未来市场需求进行预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原材料、各种半成品和成品的安全库存,制定库存计划,然后根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这种生产模式主要用于标准化产品。订单驱动是指企业根据订单或项目所需的产品类型和技术特点,根据客户收到的产品采购订单或招标收到照明项目,然后组织制定生产计划。这种生产模式可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定制的要求。
3、销售模式
(1)企业层面:公司将大力拓展独立品牌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独立品牌产品的销售比例。管理层强调,应进一步实现从OEM模式向独立品牌和独立市场的销售模式。
(2)渠道层面:在现有和新渠道(如零售、商业、硬件、项目渠道、新渠道、电子商务、房地产、户外等)实现横向和纵向增长。
(3)用户层面:通过增加消费者、买家和客户对品牌关系和差异的理解,最大限度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建立和加强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4)品牌层面:公司自有品牌“Energetic”、“曼佳美”、“诺乐适”的扩张依托当地经销商和亚马逊等知名海外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独立品牌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为国际知名照明企业、海外照明批发商、海外连锁终端超市等OEM生产。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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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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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披露定期报告数据的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和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底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和前一个月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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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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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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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影响,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73、116.50万元,同比下降12.50%;上市公司净利润1800元,387.37万元,同比下降41.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38.60万元,同比增长4.16%。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有退市风险警告或终止上市的,应当披露退市风险警告或者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号:2023-01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届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0日,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确认通知。2023年4月20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伟先生召开并主持。董事8人,董事8人。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列事项按会议议程一致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情(http://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年度全文及摘要》。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p://www.sse.com.《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3-012)。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情(http://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情(http://www.sse.com.cn)《2022年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发表。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情(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码:临2023-013)。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2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素质,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他勤勉尽责,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平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计划在2023年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承担公司2023年审计等注册会计师的法律业务和其他业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聘用期限至下一次股东大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决议之日止。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情(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3-014)。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年薪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共发放335.43万元(税前)。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度,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由高级管理人员确定;绩效工资由董事会工资和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业绩确定。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支付776.73万元(税前)。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情(http://www.sse.com.cn)《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3-015)。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23-016)。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发表的修改〈公司章程〉一些条款的公告(编号:临2023-017)。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拟提名陈伟、陈森杰、吴国明、李阳、赵伟峰、张龙为第十届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薛跃、王瑞林、刘伟被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提案》
为了使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奋地履行职责,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履行职责的条件,并支付相应的报酬。根据公司所在行业和同规模企业的报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为每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供10万元(含税)/年的报酬。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3-018)。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伟:男,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至2000年担任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2年担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至今担任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总经理。
陈森洁: 男,1949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上虞灯泡总厂厂长、浙江照明电器总公司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浙江省首届“十大发明家”称号,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2003年2月至2014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吴国明: 男,1970年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自1998年以来,他一直是公司的董事;自2003年7月起,他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23年1月起担任公司制造管理中心总经理。
李阳: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位,光电子技术系激光技术专业。1991年至2006年,电子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7年担任江苏句容亿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担任公司产品研究所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担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自2023年1月起,兼任公司新产品创新中心总经理。
赵伟峰:男,1977年出生,学士学位,国际贸易专业。从1999年9月开始担任公司国际营销部销售员;2005年10月至2011年3月担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9年9月担任公司国际营销总监;从2019年9月开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监;从2022年5月开始担任公司董事。
张龙:男,1983年出生,硕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学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腾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华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21年6月起担任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跃:女,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副教授。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会计系主任;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会计联合支部书记;2000年至2017年担任华东师范大学工会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2019年至今担任大同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普陀区人大预算管理专家组专家。
王瑞林:男,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杰出贡献专家。2003年4月,四川大学以优秀人才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引进回国。承担包括科技部“86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教育部重点培训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四川省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支持计划、水平研究项目等30多篇研究论文,从事新能源材料和设备的教学研究,主要研究方向:1)二次电池和低温燃料电池催化剂材料的合成和催化性能研究; 2)全钒液流电池关键材料的合成及其性能研究;3)太阳能催化分解水制氢光催化材料的制备及性能研究;4)高/超高纯铌等稀有稀有材料的技术研发;5)薄膜太阳能电池关键材料及设备的研究。
刘葳:男,1985 2013年至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工作,自2017年起担任上海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号:临2023-01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0日,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确认。2023年4月20日,会议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由3名监事和3名监事组成。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天文先生主持持有。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报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了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发布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评估相关,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实施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p://www.sse.com.《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3-012)。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平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资产减值准备。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计划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是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提名华天文先生和郑万丰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的候选人。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提案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依法经营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依法经营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经营,不断提高标准化治理水平。公司以往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应当及时有效地执行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业务团队成员在执行职责和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风险可控,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3、关于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购股权、出售资产等事项的购买价格和审查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交易可以按照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公平,程序合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华天文,男,1971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4年毕业于郑州粮食学院(现河南理工大学),1994年7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财务部成本科副科长、科长、成本控制部负责人、审计监督部主任,现任公司审计总监、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郑万丰:男,1981年出生,学士学位。2008年进入厦门阳光恩奈照明有限公司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副总监、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厦门管理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号:临2023-013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4月,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了更真实、准确、公平地反映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的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2022年各类减值4213.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90.4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4108.33万元,合同资产减值14.56万元。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4213.3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及金额
根据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有减值迹象的,估计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90.48万元。
2、准备坏账准备的准备依据和金额
根据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同一账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坏账准备408.33万元。
3、准备计提合同资产减值的依据和金额
公司对收入标准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结合年底合同资产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信用风险损失进行了评估。坏账准备金为14.56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充分依据,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4000元,213.37万元。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资产减值准备,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平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帮助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意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平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号:临2023-017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必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2020年5月15日,公司已完成公司股份回购,实际回购A股普通股共39、478、064股。股份回购的目的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上述计划将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实施后36个月内使用回购股份的,将注销未使用的回购股份。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等因素,鉴于上述剩余回购股份36个月即将到期,公司不能在短期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回购和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取消39、478个回购专用账户,064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06)。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修订《阳光照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修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号:临2023-01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1、414、659、63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后股本1、375、181、566股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正在注销,不影响股息基数),具体日期将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总股本在股权分配登记日实施前发生变化的,计划维持每股分配
配比不变,分配总额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另行公布。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731、165、030.51元,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3、873、659.28元。根据《公司章程》,2022年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1、879、397.27元,不计提任何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1、630、905、127.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在2022年股权分配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的股份总数(回购账户股份正在取消,不影响股息基数)。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红利1.30元(含税)。
2、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39、478、06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4、659、63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后股本1、375、181、566股作为分配利润的基数(回购账户股份正在注销,不影响分红股份基数),共发现金分红178、773、603.58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7.23%。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4、今年不发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
5、利润分配计划必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同意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利润分配计划,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和资本需求,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计划和审查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利润分配计划中,公司综合考虑了未来资本需求和股东持续回报等因素,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和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其中,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请理性判断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利润分配方案必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号:2023-01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拟续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年4月20日,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栋601室
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的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的,克里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演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型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在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香港和洛杉矶设立了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作伙伴评估、推广和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实践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和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和运营体系等方面实施了高度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中汇拥有各种重要的执业资格和服务能力,如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可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咨询、内控审计咨询、IT审计咨询、国际业务等专业服务,特别是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实力雄厚,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的需要。2003年,中汇加入世界十三大国际会计网络,拥有世界125个国家的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地服务中国企业走向世界。
2.人员信息包括首席合伙人、合伙人数量、注册会计师数量和近一年的变化、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人数、员工总数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合伙人91人,注册会计师624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36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中汇业务收入1003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36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2021年,共有136家上市公司进行年度报告审计,主要产业包括: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11061万元。
4.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近三年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被判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及其员工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近三年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16名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督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任成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来,8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已经签署和审查。
2、质量控制审查员:
陈达华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来,两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已经签署和审查。
3、注册会计师拟签字:
陆玲莹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两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作伙伴任成、拟签署的会计师陆玲莹、质量控制审查员陈达华未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要求。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措施和自律监督措施记录。
(三)审计费
2022年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包括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3年审计服务费将根据2023年审计业务的责任、简单程度、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确定。根据2023年财务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公司已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23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2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监督计划工作,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可以认真、勤勉地进行审计
计算职责,遵守保密义务,确保审计质量和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请董事会讨论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财务内控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对事项发表了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了解,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实践标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进行实事求是的审计报告是客观、真实的。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汇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格和能力,熟悉公司业务。基于公司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考虑到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一年,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大会审议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必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号:2023-01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下属公司。
●担保金额:2023年公司计划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112600万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期间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还款后可继续使用2023年计划担保金额,任何时间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5097.06万元,占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本担保预计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稳定发展,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融资需求,结合往年的担保情况,2023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不超过1126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不超过71000万元。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计划担保金额不超过41600万元。具体如下:
货币: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本担保计划不再担保子公司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担保余额22.78万元。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金额为 2023 年度预计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本需求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确定
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人为子公司的担保金额可以转移给其他子公司。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关联公司等少数股权组织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时,其他主要股东应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如果其他主要股东不能提供反担保,公司将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2.被担保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公司如下:
1、厦门阳光恩奈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88号,法定代表人吴国明,经营范围:节能电光源、LED照明产品制造、照明电器及仪器设备制造;照明电器原材料及电气设备销售,注册资本31579万元。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2022年底总资产12761.53万元,净资产105元。522.8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610.17万元,净利润4.178.58万元。
2、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余江县工业园区注册地址,陶春雷,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安装、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总资产41402.25万元,净资产20643.4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43965.60万元,净利润4599.99万元。
3、浙江阳光碧鲁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通江路、法定代表人吴国明、节能荧光灯开发、生产、销售、表面安装元件、电气控制系统、新插件、新平面安装显示器及部件等,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公司持有50%股权,2022年底总资产4019.37万元,净资产3.486.8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146.29万元,净利润210.28万元。
4、浙江嘉丽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花园中路587号,法定代表人李阳,经营范围照明电器及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等,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的股权,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为387.19万元,净资产为2.618.3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751.94万元,净利润120.31万元。
5、曼佳美(新加坡)照明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加坡,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销售,注册资6036048新加坡元,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总资产713.95万元,净资产253.0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965.89万元,净利润188.28万元。
6、美国阳光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美国洛杉矶,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等。,注册资本1768万美元,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13318.79万元,净资产8.075.9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7.430.38万元。547.29万元。
(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如下:
7、安徽智能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工业园区)梅山湖路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李炳军,业务范围: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光电设备制造、照明设备制造、照明设备销售等。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总资产22982.33万元,净资产-174.3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0725.17万元,净利润-174.31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8、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通江
中路208-209号F楼,法定代表人李炳军,经营范围照明电器开发、制造、销售、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等,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218.79万元,净资产6.478.6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33.18.36万元。净利润-1,343.7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9、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比利时布鲁塞尔,营业范围照明电器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网络拓展、仓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注册资本760万美元。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465.48万元,净资产-1530.21万元。331.24万元,净利润841.4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0、曼佳美英国公司:英国伦敦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照明电器产品在英国市场的销售网络拓展、仓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注册资本11054,800英镑,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387.40万元,净资产-476.8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6,351.43万元,净利润-1,300.29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1、赛德斯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法国巴黎,经营范围照明电器的研发和销售,注册资本416.73万欧元,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总资产338.84万元,净资产-238.4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4.712.34万元,净利润103.54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2、澳大利亚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澳大利亚悉尼、经营范围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等产品的销售和仓储,售前售后服务,注册资本93万美元。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总资产6.476.59万元,净资产428.1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0.17.66万元。净利润310.17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3、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德国杜塞尔多夫,经营范围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等产品的销售和仓储,售前售后服务,注册资本100万欧元,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总资产462.86万元,净资产167.1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6.439.51万元。净利润-733.07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4、利安分销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CFL照明产品、照明灯具等产品的销售仓储、售前售后服务、注册资本103、083、723港元。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2022年底总资产1024.71万元,净资产-2.897.1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2,252.93万元,净利润590.42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下转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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