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35 公司简称:天新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标准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115、124.53元。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为636、400、384.64元,法定盈余公积为21、890、000.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4、464、073.4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011、888、673.74元。
2022年,公司计划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7.10元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7、780、000股,计算发现金总额为310、823、800.00元(含税)。今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达到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6%,分红比例达到《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相关要求。此外,本次分配不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利润分配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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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维生素作为生命营养素,是人类和动物在生长、代谢和发育过程中必须摄入的微量有机物,广泛应用于饲料、医药、食品等下游领域。维生素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短期内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中长期受益于全球人口增长和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整体市场规模稳步增长。维生素行业的整体供应相对分散,但各单一维生素类别的供应集中度较高,行业大规模生产能力的进出可能导致维生素价格的波动。经过多次重大整合和产业链转移,中国已成为维生素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中国企业掌握了所有单体维生素的生产能力,具有技术、成本和规模优势,在大多数单体维生素品种中具有全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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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维生素行业面临挑战的一年。据博亚和讯报道,预计2022年中国维生素产量将下降40.8万吨,同比下降2.1%,占全球产量的83.4%;中国维生素市场价值40.9亿美元,同比下降11.7%。2022年,受消费增长疲软、水产养殖利润差、国际形势变化、下游去库存等影响,国内外维生素行业需求疲软,多种维生素品种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同时,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提高了维生素行业的原材料和能源成本,对维生素生产企业的利润产生了不利影响。在供需结构变化和生产成本上升的背景下,维生素行业的竞争压力增加。在产品布局、技术储备、管理能力、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的制造商有望在这一轮行业整合中脱颖而出。
公司致力于单体维生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维生素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建立维生素B6、维生素B1、D3生物素、叶酸、维生素、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维生素E粉等多产品矩阵,为全球饲料、医药、食品等行业的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公司的产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进取的市场发展和优良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具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是全球B族维生素市场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在多个B族维生素产品领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据博亚和讯统计,公司维生素B6和维生素B1产品的市场份额居世界领先,生物素和叶酸产品的市场份额居行业第一梯队。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单体维生素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在人类健康和动物营养领域为全球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旨在“加强企业,实现员工,服务社会,健康人类”。由于维生素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和多年积累的维生素专业技术,公司与数千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国内销售方面,公司在国内各省销售;欧洲、美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出口。
公司产品分为B族维生素、其他维生素、精细化工等三大业务板块。其中,B族维生素属于水溶性维生素,大部分以辅酶或辅基的形式参与酶系统活动。目前,公司在产品领域建立了较强的全球竞争力,包括维生素B6、维生素B1、其他维生素产品包括维生素D3、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维生素E粉等,能满足下游客户的多元化采购需求;精细化工产品主要为ABL,用于农药中间体和维生素B1、在医药等领域,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对外销售。
(二)商业模式
1、采购模式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制定采购计划,确保材料按时、质量、数量采购,在确保日常生产供应的基础上考虑价格,建立一定的安全库存。在采购策略方面,公司通过供需分析和市场研究,动态掌握市场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节奏,制定标准供应商评价体系,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上述措施有效保证了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和价格优势。
在能源采购方面,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能源主要是煤炭、电力和蒸汽,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新热电为公司提供蒸汽和部分电力。天新热电供应不足的部分公司从国家电网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用作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原料药等用途。不同产品的销量每年都在变化。公司根据各种产品的销售计划和在手订单制定生产计划。销售部根据年度和月度制定销售计划,将生产指令传递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生产指令组织生产活动,控制生产进度,确保生产效率,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和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所有涉及质量的活动,确保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销售模式
根据不同的销售区域,公司成立了国内贸易部和国际贸易部,负责国内外销售的市场规划和产品销售。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型,公司建立了以直销为主、以分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模式是指直销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后使用,主要是下游制造商或其集团采购中心;分销模式是指批发或零售,主要是进出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
(三)业绩驱动因素
2022年,公司维生素业务(B族维生素等维生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7.87%,是影响公司业绩波动的主要因素。
受终端需求疲软、下游去库存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维生素市场整体面临压力,大多数细分品种呈现出数量和价格下跌。公司的业绩表现与维生素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在产品价格方面,公司许多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继续低迷,目前处于历史低位,这是公司2022年业绩下滑的重要原因;在产品销售方面,受行业供需等因素影响,公司维生素产品略有下降,仍保持在B维生素领域的市场地位;在成本方面,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导致维生素行业生产成本上升,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充分了解行业复杂环境,始终坚持主营业务,一方面灵活调整市场战略,合理安排生产调度,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增加新产品、新技术储备和开发,报告期研发成本快速增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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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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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披露定期报告数据的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和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底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和前一个月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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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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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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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影响,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30,479.1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11.5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37%。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67万元,996.2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405798.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2.60%;每股基本收益为1.5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0.11%。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有退市风险警告或终止上市的,应当披露退市风险警告或者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013年12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转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管理总部设在杭州,是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栋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去年年底(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去年年底(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24人
上年底(2022年12月31日)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6人
经审计的近一年(2022年)收入总额为102万元,896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最近一年(2022年)为94万元,45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最近一年(2022年):52万元,115万元
上一年(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36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是上一年度(2021年年报):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4)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制药业
上一年(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11万元
上一年(2021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近三年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与执业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中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督措施1次,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来,17名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督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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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无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审计费
2022年,公司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为80.00万元。
2023年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以及年度报告审计中需要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资的工作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事事事先认可意见
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查的程序。独立董事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并审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属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勤勉、公平、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公告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的规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达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2]1220号》批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线下询价配售,对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线上定价发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78000股,发行价为每股36.88元/股。2022年7月7日,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筹集资金161、460.6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7501.71万元(含税)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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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61,460.64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9,737.33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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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23.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2年7月7日发布《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余额为97、888.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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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始存款总额为153、958.93万元,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23.31万元的差额为235.62万元,是募集资金到达后需要支付的直接相关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专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分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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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金额尾差为万元四舍五入。
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
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初步投资和置换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750.4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前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45.92万元置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金额进行了专项验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提前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验证报告》(中汇鉴[2022]6146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均发表明确同意。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今年,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四)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如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金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
今年,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五) 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今年,公司没有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六) 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超额募集资金。).
今年,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未发生超额募集资金。
(七)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今年,公司未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发生节余募集资金。
(八) 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今年,公司没有其他筹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没有变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六、资产收购的经营状况及相关承诺的履行说明
公司不存在收购资产的经营状况和履行相关承诺。
7.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认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天新药业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发布了《年度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情况鉴定报告》(中汇会鉴[2023]2397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的规范操作和相关规定,天新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专项报告》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新药业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储存和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达到产出条件,无效益。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关于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业务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南》第14号的有关规定,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业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第一,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1、主营业务分为产品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为渠道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3、主营业务分为区域情况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二、2022年1-12月经销客户变动情况
单位:个
■
未经审计,请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本公告的业务数据。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1日,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包括9名董事和9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江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115、124.53元。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为636、400、384.64元,法定盈余公积为21、890、000.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4、464、073.4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011、888、673.74元。
公司计划在2022年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础上分配利润。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上市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7.10元的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7、780、000股,计算310、823、800元(含税)的总发现金红利。今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达到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6%,分红比例达到《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相关要求。此外,本次分配不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08)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海证券交易所具体内容详见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的》〈2022年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事事先就此事进行了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3-009)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公司指定披露《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12)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1日,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有3名监事和3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根宝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3票,反对3票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3票,反对3票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的利润分配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满足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08)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平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4)在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未披露的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3票,反对3票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2022年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说明》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六)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审议通过的》〈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储存和使用情况。
提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公司指定披露《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10)。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发现金红利 7.10元(含税)。
● 利润分配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股权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115、124.53元。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为636、400、384.64元,法定盈余公积为21、890、000.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4、464、073.4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011、888、673.74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在2022年实施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础上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7.10元的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7、780、000股,计算310、823、800元(含税)的总发现金红利。今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达到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6%,分红比例达到《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相关要求。
此外,本次分配不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
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化的,公司计划保持每股现金股息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总分配金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计划符合《江西天心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上市后前三年股东股息回报计划。
议案表决:本议案有效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上市公司现金股息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的利润分配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满足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计划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12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工业六路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12日起,网上投票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的相关公告(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公章)。
3、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以信函和传真的形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期不迟于2023年5月8日16日:30.股东住所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必须在信函和传真中注明。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文件。所有原件均需复印件。
4、2023年5月8日(上午8日),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现场登记时间和地点的股东:30-11:30,下午13:00-16:30)持相关证件到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工业六路。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应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处理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在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受到重大事件的影响,股东大会会议的过程将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忆
联系电话:0798-6709288
电子邮箱:ir@txpharm.com
通讯地址: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工业六路
邮政编码:330000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2年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P>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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