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简称证券: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9
一、重要提示
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都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发现金红利,不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企业,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装饰工程行业领先优势,保持稳定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致力于推动业务向上下游产业链建设,探索新能源技术、产业投资和城市运营新兴领域,实现“双向”扩张。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建筑、园林绿化、建材贸易、混凝土及PC构件生产、建筑设计、电力工程、智能工程、工业运营、商业管理、酒店管理、零售品牌、工业投资等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总承包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等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等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等级、建筑装饰工程等多项建筑行业资质证书。具备承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装修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及装修设计的资质和能力。
(一)建筑工程
在报告期内,公司的装修业务和新的建筑工程业务是独立组织施工和劳动分包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严格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住宅装饰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为质量标准,控制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工程数据等与产品相关的关键环节,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包括质量目标管理、施工材料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工程数据管理、保修回访管理等环节,与公司合作的劳动分包商具有相应的业务资质,公司与分包商有明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分担和恢复合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的质量控制措施已贯穿全过程和全过程,在实际项目管理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二)新能源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城市智能信息“智能城市、数字转型、智能项目”布局,为政府、企业提供咨询、规划、设计、软件开发、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提高系统效率,降低运营维护成本,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互利共赢。
(三)商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产业运营、商业管理、酒店管理、零售品牌四大核心业务,从战略咨询、规划设计、投资、运营到平台建设,为城市综合体、社区商业、街区商业、产业商业等商业空间提供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系统运营解决方案。
(四)产业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央企业、市场知名机构合作,整合产业投资和投资服务,密切关注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战略,重点关注湾区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投资机会,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产业研究、投资和投资管理专业服务,成为政府和企业“投资+运营”二合一平台,专注于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大健康等新兴产业,以及正方集团、建艺集团上下游相关产业链和中间环节,开展金融战略投资布局和资本运营,促进集团业务协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2022年,公司总营业收入216560.22万元,同比增长11.18%;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8.32万元,同比增长101.14%;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1017.4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27%。2022年底,总资产897,744.04万元,比去年年底增长了169.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949.75万元,比去年年底增长了17.1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要追溯调整或重复上一年度的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总数是否与公司披露的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有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和股东的情况
(1) 恢复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和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优先股股东持股。
(3) 以方框图的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告日存在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正方集团通过协议转让,转让了刘海云先生持有的11、240、71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4%),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增持公司股份和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2-001)、《关于5%以上股东拟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和董事持股变动的公告》(公告号:2022-002)和《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登记的公告》(公告号:2022-005)。
2、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委托清算服务合同的议案》,同意与深圳瑞辉项目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委托清算服务合同。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58),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关于签订委托清收服务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22-061)。
3、公司中标东莞银瓶山国际度假酒店装修项目(一标段),项目金额2万元。详见2022年7月30日巨潮信息网披露的《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号:2022-084)。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12月29日第五届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及关联方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1.5亿元,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详见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30日《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2-1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160)、《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167)。
5、2022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1月2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延期及相关交易的议案》。详见《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2-164),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16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10)。
6、经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出资成立“珠海建材有限公司”和“珠海建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批准为准)。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03)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2-004)。上述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全资子公司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号:2022-019)。
7、经公司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出资成立“广东建艺装饰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批准为准)。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12)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2-017)。工商登记已完成,后更名为“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出资成立“广东建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建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批准为准)。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27)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2-033)。两家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其中“广东建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核名为“广东建艺投资有限公司”。
9、经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出资成立“广东建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建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批准为准)。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38)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2-039)。工商登记已经完成。
10、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建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58)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号:2022-060)。
11、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合资公司的议案》。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127)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2-130)。珠海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
12、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和管理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建艺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广东建艺浦鑫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8.20万元,宁波君都知和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9.434万元的投资基金份额。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号:2023-017),2023年2月11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404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公司和董事会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1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利润分配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建艺集团母公司净利润为51、737、670.3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艺集团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30、019、077.97元。
虽然该公司在2022年盈利,但该公司的母公司报告可以在2022年底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计划在2022年不分配现金红利、红色股票或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如下:“1、本年度或半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补偿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足。现金股息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可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
鉴于建艺集团母公司2022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建议公司2022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发红股,不将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是根据公司2022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2023年的发展计划制定的。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未来,公司将始终重视现金股息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利润分配相关因素,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股息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计划,根据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股息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南3上市公司现金股息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实,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关于进一步实施上市公司现金股息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计划,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第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提供网上投票,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4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工资计划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董事薪酬方案》《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照行业和地区工资水平,制定了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划,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工资。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工资标准
(一)董事薪酬计划
1、非独立董事工资
(1)公司劳动关系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收入组成,年薪包括市场绩效和年度绩效。其他收入包括国家营销和其他特殊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2)本公司劳动关系不在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外部公司的标准领取工资。
2、独立董事工资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每人每年10万元,每季度发放。
3、除上述工资外,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其他收入,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后执行。
(二)监事工资
1、公司劳动关系监事会成员根据其在公司的职务和职责确定工资标准。工资结构由基本年薪、年薪等收入组成,年薪包括市场绩效和年度绩效。其他收入包括国家营销和其他特殊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2、劳动关系不在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应当按照其在外部公司的标准领取工资。
3、除上述工资外,公司监事会成员的其他收入,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后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收入,包括市场绩效和年度绩效。其他收入包括国家营销和其他特殊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以上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内按月支付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照考核周期和考核结果支付,其他收入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支付。
2、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支付的工资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种社会保险和其他国家或公司应当承担的款项。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变更、重选、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工资并予以支付。
5、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和个人履职情况调整薪酬水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区域、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计划经董事会工资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我们对公司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薪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43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1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在2023年向相关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营运资本贷款、营运资本贷款、信用证、银行账单、银行承兑账单、商业承兑账单、担保、保理、融资租赁、信托贷款等,并根据信用额度,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资产手续。具体信用机构、信用额度、信用方式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信用机构、信用额度、信用方式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股东大会要求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信用额度内签订相关信用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贷款、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并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用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不超过信用额度的,不需要逐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44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和董事会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仍需审议此事。具体细节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拟续聘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1年总收入309万元,837.8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5万元,105.65万元(包括证券业)收入123,612.01万元)。
(8)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主要行业、审计费: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449家,总收费5000元,968.97万元,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等主要行业。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1)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7亿元,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2)近三年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因与执业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督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近三年,88名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督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作伙伴:李韩冰,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3份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名注册会计师:陈明于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3月在大华执业,2022年11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5份以上上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刘升文,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近三年承担或审核的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在实施项目审计时可以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最终确定审计人员的年度审计和工作量,以及公司的收费标准。2022年审计费为198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独立性等事项进行核实,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平的审计服务,满足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核相关议案资料后,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平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承认并同意将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平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的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该议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署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执照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五)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4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1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修订的》〈公司章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计划将注册地址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楼东”改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槟榔路8号建艺集团”。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相应修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有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
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466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1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关决议有效。资金可以在上述限额内滚动使用。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经营合法合规、日常经营不受影响、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寻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得超过5亿元。在上述金额内,资金可以回收利用,即投资期内任何时间点的交易金额(包括收回投资本金和再投资回报的金额)不得超过5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金融机构,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和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金融产品、货币基金、国债反向回购、低风险债券等。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及授权
由于金融产品的及时性较强,为了提高效率,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限额范围内具体负责相关事项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选择委托金融产品品种,确定委托金额、期限、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金融产品发行人无关。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投资的金融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适当地进行干预,短期投资的实际回报不确定。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
(1)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坚持稳定的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中低风险金融业务,配置中低风险金融产品,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得金融收入。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金融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经营、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本管理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本灵活财务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本使用效率和投资收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报告》等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和报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行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财务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入水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所有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财务管理,并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47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1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经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调整公司原组织结构,调整后的组织结构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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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4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月5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上发布了《办公地址变更公告》(公告号:2023-005)。
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变更后办公地址编制失误。现将“变更后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槟榔道4号建艺集团”修改为“变更后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50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按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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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计入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2、本期单独进行减值试验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金额为1700元,297.13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承诺、不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及转让金融资产形成的金融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违约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所有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之间的差额,即所有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公司购买或源生的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对收入标准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所有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以及租赁标准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账款进行计量。
对于已购买或源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仅将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化确认为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的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化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化也被确认为减值收益。
除上述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来自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并根据以下情况计量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化:
(1)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在初始确认后没有显著增加,并且处于第一阶段,则损失准备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算,相当于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利息收入按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
(2)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则在第二阶段,损失准备按相当于整个金融工具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利息收入按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
(3)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损失准备,利息收入按摊销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金额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消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资产负债表中列出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上一次会计期间,公司已按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金融工具不再属于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相当于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金融工具损失准备,由此产生的损失准备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基本的前瞻性信息,比较资产负债表日违约风险和初始确认日违约风险,确定初始确认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公司将公司作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作为初始确认日。
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将考虑以下因素:
1)债务人的实际经营成果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债务抵押的担保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提升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预计将降低债务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偿还的经济动机或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的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公司是否改变了金融工具的信用管理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设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步确认后没有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合同现金流义务的能力较强,即使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长期发生不利变化,也未必降低借款人履行合同现金流义务的能力,则金融工具被视为信用风险较低。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一个或多个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时,金融资产成为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以下可观察信息:
1)发行人或债务人有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利息偿还或本金违约或逾期;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因发行人或债务人的财务困难而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金融资产,反映了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的信用减值可能是由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引起的,不一定是由可以单独识别的事件引起的。
(3)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个人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过去事项、现状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和基本信息。
公司根据共同信用风险的特点,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的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风险评级、账户年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个人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是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与预期现金流之间的差额。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是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与预期现金流之间的差额。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是公司向合同持有人支付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去公司向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预期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信用减值但未购买或来自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按原实际利率折现。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估一系列可能的结果确定的无偏差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资产负债表日无需支付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有依据的过去事项、现状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少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了对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二)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一).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应单独确定单项金额较大且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
当单个工具不能以合理的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将根据信用风险的特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情况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 应收票据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的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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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一).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应收账款可以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个工具不能以合理的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情况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若干组合,并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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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应收款
公司确定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会计处理方法见(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其他能够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个工具不能以合理的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情况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账款分为若干组合,并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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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资产
本公司确定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一)金融工具减值。
三、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反映会计谨慎原则,充分、真实、公平反映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和2022年合并业务成果,帮助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资产减值准备19,977.38万元,资产减值准备19,265.38万元,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总利润712.01万元,上述对公司的影响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了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号:2023-051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执行时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损失合同判断”;“资金集中管理相关报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对发行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需要相应地改变会计政策,并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下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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