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管理人应在每个收益集中支付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按照公告分配方案,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向投资者支付收益。
2、其他与收入支付相关的信息
■
注:(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认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分配权;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分配权”。
(2)本集合计划分红日为每月23日,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本集合计划的收入每月集中支付一次。如果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收入为负,股东将减少相应的股份。
(4)投资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累计未支付收入不一并支付,月度分红时支付。
(5)当投资者终止合同时,管理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当期临时估计收益率和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的原则分配投资者的收益。
(6)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各种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确认。每万份收集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天年化暂估收益率可能与每万份收集计划净收益和7天年化收益率不同,原因是银行存款估值按成本列出,每天按约定利率提取收益,直至累计收益除以累计份额确定实际分配收益率,具体差异以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
(2)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20361067;
(3)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东北证券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不意味着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存款金融机构。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应仔细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投资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集合计划。请注意投资风险。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