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会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负责人)确保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定义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描述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恢复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其他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的重要信息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企业在同一控制下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一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元。
公司负责人:蔡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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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
新会计准则或准则的解释自2023年起首次执行,涉及调整当年年初首次执行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8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7日,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1日现场结合视频举行。会议由第二届监事会主席陈契伸先生主持,应当参加3名表决监事和3名实际表决监事。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报告可以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查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披露报告。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并担保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威(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上威(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与全资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年度可追溯性调整,不影响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9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
公告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纬天津”)和上纬(江苏)全资子公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纬江苏”)。
● 担保金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3.70亿元。
● 本担保无反担保。
● 本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21日,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资产池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资本贷款、信用证、银行账单、贸易融资、担保、资产池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1.70亿元。
为了满足公司和天津、江苏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协调资金运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方便公司和两家全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灵活使用银行信用额度,促进公司和两家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共享银行信用额度,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津、江苏计划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公司在本业务中为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及担保概述
(1)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平台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和使用资产的需要而提供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为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进出、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总称。资产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金融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是国内信用良好的商业银行。公司将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的业务服务能力、资本安全等因素进行综合选择。
3、业务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发展期限以与银行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的期限为准。
4、业务主体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上述实施主体为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上纬天津、上纬江苏)。
5、实施额度
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共享资产池金额不超过5亿元,上述金额可在业务期限内滚动使用。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和两家全资子公司可以通过最高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建立和使用资产池。公司为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2)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担保风险
公司为两家全资子公司对资产池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义务。两家全资子公司未在银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履行债务的,银行可以要求公司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风险控制措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加强对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控制,确保资金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合理使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二、担保概述
■
上述担保金额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最终信用额度、担保金额和期限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提交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金额内签订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公司、天津和江苏承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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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纬(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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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公司为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上述对象的主要资格、信用状况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改善担保保险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五、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威(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上威(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本需求。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金周期良好,债务偿还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续签资产池业务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威(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上威(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与全资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纬(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协调资金运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本周期良好,债务偿还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续签资产池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1万元、800万元、250万元,相当于46.86.3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净资产的40.90%,占公司2022年底总资产的25.7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担保被判败诉而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诉讼对外担保和应承担责任。
七、网上公告附件
(一)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0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是上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2022]号。31)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标准解释第16号”),《关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要相应地改变原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与个人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1月30日起,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前一年的重大可追溯性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202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2022〕31)合理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可追溯性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地反映会计谨慎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年度可追溯性调整,不影响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1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和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纬新材料”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俊奇先生最近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并已完成辞职手续。离职后,高俊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 高俊奇先生离职后,他负责的工作已经交接。高俊奇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和研发项目的发展。
● 结合肖红女士的简历,以及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导和参与,公司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俊琪先生最近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辞职后,高俊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公司和董事会对高俊琪先生对公司发展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1980年出生,毕业于台湾师范大学,博士学位,中国台湾省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展旺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是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的研究员。2012年8月至2014年2月,长兴材料工业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4年2月至2016年10月在东联化工有限公司担任专员。自2016年11月起,先后担任上纬兴业有限公司资深研究员、专案副理。
高均其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参与
高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目前,高军先生不再参与公司的研究项目,也不涉及公司其他核心技术的研发,也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研发项目的进展。
高军先生在工作期间参与和申请的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均为工作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岗位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与岗位成果和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保密协议
公司与高军先生签订了保密协议。根据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高军先生应对公司在任职期间接触和知道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高军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未发现高军先生违反保密协议。
二、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
结合肖红女士的简历和参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相关因素,公司认定她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肖红女士的简历如下:
肖红女士,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专业,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担任合肥中汇高中教师;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担任上海悟勤教育教师;2008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上纬(上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应用工程师、副班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班长、班长。
目前,肖红女士是松江区新型可回收热固环氧树脂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公司复合材料回收项目风电产品和风电低温运维项目负责人、HYVER推广项目、2511-1AL/BV推广项目配方验证负责人、模具树脂项目产品应用负责人等。2018年获得中级职称(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2020年获得专利代理证书,2023年获得NPDP产品经理证书。拥有发明2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不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处罚。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合理,研发团队经验丰富,运行有效,对特定的核心技术人员没有重要依赖。
高俊奇先生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运营正常有序。高俊奇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20年底、2021年底、2022年底,公司R&D人员57人、58人、64人,占员工总数的15.41%、15.76%、17.58%的研发人员比例保持稳定增长。公司认定肖红女士为核心技术人员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数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均其先生已完成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部结构完整,现有的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可以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公司一直非常重视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增加研发投资,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验证意见发布之日,上威新材料核心技术人员整体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高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完成工作交接,上威新材料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工作正常,高军先生参与公司专利发明申请,专利所有权属于公司,不涉及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高均其先生的辞职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六、网上公告附件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及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料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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