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简称证券: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
1、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权分配计划为: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注册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的总股本为523、233、750股,每10股发现金红利8.68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454、166、895.00元(含税),今年不发红股;将资本公积金转为全体股东每1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156、970、125股,股本增加至680、203、875股(股本增加为公司计算收入,最终增加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增加结果),增加金额不超过2022年底“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余额。
如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债券转换、再融资新股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以变更后的股本为基础,保持上述分配比例和转换股本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和转换股本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一致。
4、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来,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3、233、75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8.68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行7.81200元;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股息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同时,资本公积金将每10股3.万股转为全体股东。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1.736万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868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523、233、7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80、203、875股。
三、权益分配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23年4月28日;
3、2023年4月28日,本次转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转换后的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直接记录在股东证券账户中。转换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从大到小分配给股东(如果尾数相同,系统将在尾数相同的情况下随机分配),直至实际转换股份总数与转换股份总数一致。
2、2023年4月28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3、本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现金红利:首发前限售股。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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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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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权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2022年每股净收益为2.2282元,按新股680、203、875股稀释计算。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凌斌、李玉斌、凌峰、廖科华、陈茂华、张斌、孙建华、吴元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在上述期间发行股息、发行红色股票、转换股本、发行新股或配股,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股权分配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公司有资本公积增加股本、分配股票红利、股票拆除、配股、减少股票等事项,应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本次股权分配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相应调整2022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详见公司后续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2月24日,公司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如果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天至激励对象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股息、分配股票、分配股票、减少股票等。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本次股权分配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相应调整2023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详见公司后续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深圳康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五和大道4023号
咨询联系人:范誉舒适
咨询电话:0755-33001308
传真电话:0755-33615999
九、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了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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