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27
债券代码:127021 债券简称:特发转2
深圳特发信息有限公司
第六次关于“特发转2”赎回实施的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5月10日,“特发转2”赎回登记日
2、2023年5月11日,“特发转2”赎回日
3、赎回价格为100.7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4、2023年5月16日,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3年5月18日,“特发转2”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
6、2023年5月8日,“特发转2”停止交易日
7、2023年5月11日停止转股日:
8、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5月10日收盘后未转股的“特发转股2”将被强制赎回,特别提醒“特发转股2”持券人在限期内注意转股。赎回完成后,“特发转股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如果持有人持有的“特发转股2”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之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因无法转股而赎回。
10、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5月10日收盘后尚未转股的“特发转股2”将按100.76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由于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转股,可能会面临损失。请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4月14日,深圳特发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39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4日起,公司股价提前赎回“特发转2”议案,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33元/股)的130%(即9.53元/股),已触发《深圳特发信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特发转2”的提前赎回权,结合当前市场和公司自身情况。结合当前市场和公司自身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特发转2”的提前赎回权。“特发转2”赎回的相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特发转2”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亿元,期限5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776号”批准,公司发行的5.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9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特发转2”,债券代码“127021”,上市550万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特发转2”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即2021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2.33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和2021年12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特发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2021年12月13日,经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议案》,决定将“特发转换2”转换价格从12.33元/股修正至7.33元/股,修正后的转换价格自2021年12月14日起生效。
二、赎回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4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特发信息、股票代码:00070)已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特发转2”当期转股价格(7.33元/股)的130%(含130%,即9.53元/股)。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有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或者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的,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实施赎回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特发转2”赎回价格为100.76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特发转2”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100元/张;
i:指当年“特发转2”的票面利率:1.0%;
t:指计利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年8月7日)到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5月1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77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277/365=0.76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6=100.76元/张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特发转让2”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赎回提示公告,并通知“特发转让2”持有人此次赎回的相关事宜。
2、自2023年5月8日起,“特发转2”停止交易。
3、自2023年5月11日起,“特发转2”停止转股。
4、2023年5月11日为“特发转2”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3年5月10日)收市后注册的“特发转2”。自2023年5月11日起,“特发转2”停止转股。赎回完成后,“特发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
5、2023年5月16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
6、2023年5月18日,赎回款到达“特发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特发转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证券公司直接转入“特发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
7、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债券退市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特发信息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咨询电话:0755-66833901
电子邮箱:sdgi_dmc@sdgi.com.cn
四、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的股份,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特发转2”
在“特发转2”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即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交易“特发转2”。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特发转股2”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债券的证券公司申报转股。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换债券转换的最小申报单位为1个,每个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换的,合并计算转换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的股份必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换时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不足 金额,公司将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五次交易 可转债余额和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在易日内以现金兑现。
3、当日购买的可转换债券可在当日申请转换。可转换债券转换的新股可在转换申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特发信息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深圳特发信息有限公司监事会;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有限公司对深圳特发信息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特发转2”的核查意见;
5、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特发信息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特发信息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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