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辽投资者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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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陈宏伟已将其持有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蔡国智,并于2023年2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辽的普通合伙人为合肥晶策,合肥晶辽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控制人。
12、合肥晶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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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确投资者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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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龚超已将其持有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蔡国智,并于2023年2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的普通合伙人是合肥晶策,合肥晶确实是员工持股平台,没有实际控制人。
13、合肥晶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铁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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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铁投资者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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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铁的普通合伙人为合肥晶策,合肥晶铁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控制人。
14、合肥晶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妥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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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妥投资者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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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已将其持有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江英和,并于2023年4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妥的普通合伙人为合肥晶策,合肥晶妥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控制人。
15、合肥晶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雄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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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雄投资者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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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晶雄的普通合伙人为合肥晶策,合肥晶雄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控制人。
(2)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年9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合肥晶煅、合肥晶咖、合肥晶珏、合肥晶真、合肥晶辽、合肥晶尖、合肥晶软、合肥晶炯、合肥晶雄、合肥晶本、合肥晶洛、合肥晶确、合肥晶遂、合肥晶铁、合肥晶妥共有15个员工持股平台。216.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29%。公司于2020年9月引进外部投资者,因此以增资的投资前估值作为计算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参考,在2020年当期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2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公司于2020年9月引进外部投资者,因此以增资的投资前估值作为计算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在2020年当期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12、105.02万元,并计入管理费用。2021年,由于人员变动,公司当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266.50万元。
除上述员工持股外,公司没有其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5.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均为新股增发,上市前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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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部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股份在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前被延期交付,并计入网上发行的无限流通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结束后,相关投资者证券账户下将登记延期交付股份。具体延期交付情况如下:北京吉创北方科技有限公司延期交付25176。233股;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递延19734627股;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递延10030676股;中金丰众42号递延5万930股;中金丰众43号递延5、160、971股;中金丰众44号递延8、213、187股;中金丰众45号递延1、913、376股;
注2:美的创新、中安智芯、惠友豪创、合肥存鑫、海通创新、杭州承富、泸州龙鑫、宁波华春、中小企业基金、安华创新、集创北方、中金浦等12家投资者已承诺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该承诺的锁定期限早于上表披露的相关投资者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六、上市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前10名股东上市前持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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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战略配售总体安排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150、460、136股,占初始发行量的3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总发行量的26.09%。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为125、988、825股,约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5.12%,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本的21.84%。最终战略配售数与初始战略配售数之间的差额为24、471、311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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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
保荐人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的股份数量为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2.00%,即10030股和676股。限制期为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2022年6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战略配售计划,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建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的10.00%,即50、153、378股,并承诺参与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1)投资主体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金丰众42号、中金丰众43号、中金丰众44号、中金丰众45号,经理均为中金公司。
(2)参与规模
中金丰众42号认购上限9,931.8470万元,中金丰众43号认购上限10,249.6891万元,中金丰众44号认购上限16,311.3909万元,中金丰众45号认购上限3,79.9656万元,共40,292.8926万元。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上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分配20、288、464股。
(3)参与者姓名、等级及比例
①中金丰众42号参与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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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金丰众42号是股权资产管理计划,其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战略配售。
注2:认购金额为以万元为单位的四舍五入,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尾数之间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②中金丰众43号参与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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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金丰众43号是股权资产管理计划,其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战略配售。
注2:认购金额为以万元为单位的四舍五入,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尾数之间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③中金丰众44号参与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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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金丰众44号是股权资产管理计划,其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战略配售。
注2:认购金额为以万元为单位的四舍五入,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尾数之间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④中金丰众45号参与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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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金丰众45号是一项混合资产管理计划,其80%的募集资金用于参与战略配售。
注2:认购金额为以万元为单位的四舍五入,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尾数之间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超配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01、533、7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76、763、7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
二、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为19.86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1.00元/股。
四、市盈率
发行市盈率如下:
13.84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14.36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每股收益按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如下:
1.74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1.70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每股净资产按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是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定向配售,线下询价配售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线上定价发行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为125、988、825股,约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5.21%,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21.8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之间的差额为24、471和311股。
网上有效认购数量为16、880、305.35万股,相应的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约为1、160.6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7、554、500股)。
超额配售选择权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67、775、964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公开发行量的59.4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46.43%,其中线下无锁定期最终发行量为240、994、126股,线下有锁定期最终发行量为26。781,838股。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267、775、964股,放弃认购0股;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82、999、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40.6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31.73%,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约为0.10840977%。网上投资者认购181、821、830股,放弃认购1、177、170股。网上投资者支付认购181、821、830股,放弃认购1、177、170股。网上、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的股份数为1、177、170股,承销金额为23、378、596.20元。包销股份数量约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0.26%,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0.20%。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如下:
1.43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1.38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以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如下:
11.39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11.68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按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九、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6,046.10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1.145、452.88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2、351.65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1、118、761.51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查了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并在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9号)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
十、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3万元,694.46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26.691.37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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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十一、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为972,351.65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1、118、761.51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十二、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358户,586户。
十三、超额配售选择权
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为:75、230、000股
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发行股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3、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期限: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
4、与参与本次配售的投资者达成的延期交付股份安排:
(1)北京吉创北方科技有限公司在发行前持有8、801、412股,实际分配25、176、233股,因超额配售选择延期25、176、233股(包括在无限销售流通股中)。因此,本次上市当天持有8、801、412股。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北京集创北方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持有33、977、645股;
(2)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得35、246、727股,因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9、734、627股(计入无限销售流通股)。因此,本次上市当天持有15、512、100股股份。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持有35、246、727股;
(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得10、030、676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而延期交付10、030、676股(计入无限销售流通股)。因此,上市当天持有0股。稳定期结束后,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最终持有10、030、676股;
(4)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中金丰中42号员工,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得5万930股,因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而延期交付5万930股(计入无限销售流通股)。因此,本次上市当天持有0股股份。未来稳定期结束后,中金丰众42号员工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持有5000930股股份;
(5)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中金丰中43号员工,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得5、160、971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而延期交付5、160、971股(计入无限流通股)。因此,本次上市当天持有0股股份。未来稳定期结束后,中金丰众43号员工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持有5、160、971股;
(6)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中金丰中44号员工,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得8、213、187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而延期交付8、213、187股(计入无限流通股)。因此,本次上市当天持有0股股份。未来稳定期结束后,中金丰众44号员工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持有8、213、187股;
(7)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中金丰中45号员工,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得1、913、376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而延期交付1、913、376股(计入无限流通股)。因此,本次上市当天持有0股股份。未来稳定期结束后,中金丰中45号员工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持有1、913、376股。
5、具体实施方案:
(1)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整体情况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01、533、789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均为公开发行新股,无旧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果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总股数将扩大到576、763、789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1、504、601、368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006、135、157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的,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2、081、365、157股。
(2)实施方式
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发行人股票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发行价格,授权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资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中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申报购买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授权主承销商以招标交易方式申报购买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的,申报购买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也不得超过即时市场显示的前收盘价;
2)发行人证券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可在连续招标阶段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价格;
3)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的,申报的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最近的交易价格。
授权主承销商未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发行人股票数量未完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可以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此外,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股票不得出售。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的股票数量。
授权主承销商应将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存入商业银行开立的独立账户。授权主承销商不得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使用账户资金以外的其他资金或其他账户交易发行人股票。
(3)操作策略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办法》。中金公司根据实施措施制定了具体的经营策略,行使了超额配售的选择。
(4)预期效果
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超额配售的股票数量在发行时-利用超额配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超额配售选择的具体行使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不行使超额配售的选择权。有两种情况:①未超额配售;②授权主承销商利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的股票数量。
2)全额行使超额配售的选择权。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授权主承销商未使用超额配售股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授权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
3)行使超额配售的选择权。①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授权主承销商利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的股票数量。授权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按发行价增发股票。以投标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的股票数量。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②超额配售股数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未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授权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累计股票数量未达到超额配售股票数量,因此授权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股票数量小于初始发行规模的15%。
中金公司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用账户上的股票和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交付给同意延期交付股票的投资者,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满或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内。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中金公司可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0个自然日内从二级市场购买超额配售股票收入的股票,支持股价,但该措施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0个自然日或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中金将不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股价。
财务会计信息第五节
一、财务会计资料
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更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1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上述财务数据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说明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不再披露。请注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本上市公告中披露。公司上市后,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不再单独披露。请注意。
二、2023 简要说明了公司在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参阅本上市公告附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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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涉及百分比指标,则变化幅度为两期数的差值。
2023年3月底,公司流动资产下降9.99%,流动负债下降3.80%,总资产下降1.54%。2023年3月底,公司资产负债总规模与2022年底相似,变化不大。
2023年1月至3月,公司总营业收入为108,976.6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1.33%,主要是2022年,智能手机、消费电子需求下降,受消费终端需求疲软的影响,总体而言,2022年第三季度生产能力缺口有所缓解,使晶圆OEM生产能力利用面临挑战。作为半导体晶圆OEM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行业整体需求变化和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由于产能利用率不足,收入同比下降。
2023年1月至3月,公司营业利润为-3704.98万元,同比下降128.12%;利润总额为-37万元,614.34万元,同比下降128.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5.70万元,同比下降125.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542.68万元,同比下降129.76%。2023年1月至3月,公司四项利润指标较去年同期下降,下降幅度高于营业收入,主要是由于公司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较高,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023年1月至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同比下降114.92%,主要受市场繁荣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商品销售和劳务提供现金下降,客户产能保证金下降,产能保证金到期返还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低于去年同期。
三、年初至上市后第一次报告期末的业绩说明
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报告截止日期是2023年6月30日。受上述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公司合理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3年1-6月累计净利润和较低净利润将低于2022年1-6月,可能出现亏损。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上市后业绩下滑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签署之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客户结构稳定,主要供应商合作良好,无重大不利变化;晶圆OEM行业长期发展前景良好。自2022年第三季度以来,晶圆OEM行业的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化属于行业周期性波动,行业的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没有重大变化。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细约定了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司、保荐人和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开立具体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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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发布日至上市公告书发布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二)公司所在行业和市场没有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售方式也没有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商业合同外,公司未签订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购买、出售、更换重大资产(或股权)。
(七)公司住所未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变更。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除正常经营外,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
(下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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