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蜂助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首发承销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合格的线下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持有深圳市场的线上非限制性销售A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相结合。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算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按市值认购定价发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请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23.80元/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股票对应发行人的市盈率为34.71倍,低于2022年同行业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58.88倍低于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44倍.2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请关注本次发行方式、线上线下认购及支付、回拨机制、限售期设置及弃购股份处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蜂助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推广公告”),消除不符合投资者报价要求,协商一致,拟认购价格高于300.10元/股(不含30.10元/除去股票)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为30.10元/所有拟认购数量小于1、250万股(不含1、250万股)的配售对象均被剔除;拟认购价格为30.10元/拟认购股数等于1,250万股,2023年4月26日,认购时间为14:42:57:在957的配售对象中,5个配售对象按照线下认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删除。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92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数为814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数的8122222250万股。.0026%。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92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数为814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数的8122222250万股。.0026%。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注明的“高价消除”部分。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3.80元/股票,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查询。
2023年5月5日,投资者请按此价格(T日)线上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时为2023年5月5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23.80元/股,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下简称“四个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光证资产管理蜂助理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蜂助理员工资产管理计划1号”)和光证资产管理蜂助理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蜂助理员工资产管理计划2号”)。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蜂助理员工资产管理计划1号最终战略配售的股份数量为32.888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00.78%;蜂助手员工资管理计划2号最终战略配售股391.111万股,占本次发行的9000股.2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战略配售股总数为4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万股.00%。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万股.00%。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的1000万股.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212.00万股将回拨到线下发行。
4、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为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无限期出售;10%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部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12个月。限制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限制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委托证券公司代表其申购新股。
7、2023年5月5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网上网下认购后,将根据网上认购情况进行网上认购(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8、2023年5月9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当日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5月9日(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8、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为7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9、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全额认购或者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仔细阅读2023年5月4日(T-1日)发布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以下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1、本次发行价格为23.80元/股票,请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T 4754-2017)蜂助手所属行业为“I64互联网及相关服务。截至2023年4月2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I64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4.21倍,请参考投资者的决策。
截至2023年4月26日(T-4日)与上市公司相比,具体市盈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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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3年4月26日,数据(T-4日)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彩讯股份扣除了前2022年/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回到母亲的净利润/T-4日总股本。截至2023年4月26日,高鸿股份、通鼎互联网、国脉文化未披露2022年年报,通鼎互联网、国脉文化2022年EPS=2022年,市场一致预期净利润/T-4日总股本。
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蜂助手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① 收入水平和利润规模连续四年保持增长,业绩增长可持续
2018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113.18万元、42,344.04万元、50,438.42万元、71,492.71万元和87,854.2018年至2022年,公司收入复合增长率为88万元.80%。2018年至2022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50.61万元、6,038.70万元、7,968.24万元、10,160.14万元和11,629.2018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32万元.70%。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呈持续增长趋势。
该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互联网数字虚拟商品服务提供商。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消费者对移动通用流量的消费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影视会员和其他虚拟产品也保持着良好的需求。随着5G网络开发及各类APP作为公司收入比例最高的虚拟类别,通用流量将为公司数字虚拟商品综合运营业务的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分为流量解决方案、硬件解决方案、场景解决方案和云终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物联网流量解决方案方面,公司的物联网流量解决方案已经开发了310多个客户和560多万张卡,包括金融、新零售业、汽车互联网、广告媒体、安全监控、监控、智能硬件等服务领域。物联网硬件的主要载体是流量集成调度模块CPE机顶盒已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湖南广电、湖北广电、腾讯等客户达成合作。在物联网场景的整体解决方案方面,公司依托自身的物联网流量运营能力、平台技术能力和基本服务能力,为中国移动、联想集团等客户提供了支持软硬件设备、综合物联网运营平台和运营支持服务的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在云终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方面,公司已与中国移动、华为、南方航空等客户达成合作,提供业务云交互、云手机管理平台APP公共云服务云应用等模拟器服务。物联网相关行业市场空间广阔,为公司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业务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②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蜂助手在以下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
聚合服务能力优势:公司云平台聚合管理数十个行业数百种充值、支付、处理优质数字虚拟商品资源,涉及运营商电话费、流量、视频网站会员、电子商务购物卡、生活旅行卡优惠券、线下连锁电子卡优惠券等,平台将收集多类虚拟商品实时交易服务供应接口,统一包装,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虚拟商品交易服务接口,通过繁琐的配置,客户无需进行繁琐的配置API及H5服务应用程序可以在线调用公司标准化接口,访问公司云平台,获得虚拟商品的“一站式”实时交易服务。该平台可以保证虚拟商品资源的稳定、持续供应和终端用户充值的成功率。同时,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的营销解决方案、交易技术支持、售后客户服务等综合运营支持服务,满足下游客户的不同服务质量需求。
客户和渠道资源优势:多年来,公司在移动互联网行业积累和沉淀了深厚的客户和渠道资源,积极拓展物联网行业,与众多优质客户和渠道资源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建立了直接合作关系,提供视频权益整合运营服务、分销运营服务和技术服务;爱奇艺、优酷、芒果TV三家领先的网络视频经销商是芒果的授权代理商,通过约定的运营商渠道开展视频会员销售活动TV独家授权代理在支付宝会员积分渠道,有一定的竞争壁垒;并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石化、碧桂园、OPPO手机、VIVO许多大型企业集团的营销、交换和运营活动直接提供数字虚拟商品交易和服务解决方案,间接为许多银行、保险等优质客户提供服务;与腾讯、中国联通联合推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CPE机顶盒产品,并延伸至中国移动、湖南广电、湖北广电;还为华为提供技术服务和云终端相关服务。在与客户和渠道合作的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创造双赢的可持续商业生态,与优质客户和渠道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强大的客户和渠道资源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业务协同优势:公司各项业务与场景密切相关,相互支持,协同发展。公司视频权益整合运营服务是聚合运营服务的延伸和扩展。运营商通信服务产品与网络视频会员的组合被重构为集成虚拟商品,得到了市场终端用户的高度认可;CPE通过内置物联网流量解决方案,机顶盒与视频会员权益绑定,为运营商流量、视频会员相关运营服务和数字虚拟商品销售提供新的载体和渠道;公司通过发展智能停车等物联网场景解决方案业务,有效聚集支付、语音、电话等基本服务能力,促进物联网流量解决方案业务的扩张,反馈公司相关业务。公司通过优化和建立多层次的业务结构,提高了公司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大大提高了客户粘性;有效避免了单一业务运营模式和单一应用场景的不足,有效增加了收入来源的多样性,提高了业务稳定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收入水平和利润规模的持续增长是可持续的,在聚合服务能力、客户渠道资源、业务协调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因此,发行定价是合理的。
本次发行价格23.80元/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的发行人,市盈率为34.71倍,低于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44.21倍。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2022年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58.88倍,但仍有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91人,管理配售对象6523人,占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84人.45%;相应的有效申购总额为6、723、330万股,占无效报价后820万股.78%,相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458.44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为45、382.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3元.80元/股票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00,912.00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愿进行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哪个值较低。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低于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23.80元/股和4,240.计算发行00万股新股的数量,发行人募集的资金总额预计为100,912.扣除发行费用约1131200万元.22万元(不含增值税、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959.78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风险。
重要提示
1、第一次公开发行的蜂助手不超过4,240.普通股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555号)。发行人股票简称“蜂助手”,股票代码为“301382”,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I64互联网及相关服务。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4,240.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万股.00%,全部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958.40万股。
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最初参与后续投资的股票数量将全部返还线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特殊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万股.00%。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万股.00%。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的1000万股.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212.00万股将回拨到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发行数量为2,734.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80万股占71.67%;网上发行量为1,081.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2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8.33%。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总数为3,816.00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线下回拨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4月26日进行(T-4日)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3.80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查询。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如下:
(1)23.9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03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3)31.96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71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线下和网上认购日为T任(2023年5月5日)一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一种线下或网上认购的方式。
(1)线下认购
线下认购时间为:2023年5月5日(T日)9:30-15:00。
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才能参与线下认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的“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线下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的认购信息,包括发行公告中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其他信息。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3.80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2023年5月9日,投资者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T+2日)缴纳认购款。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发起人(主承销商)将不予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下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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