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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9、402、344.1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6、272、643、182.35元,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同意公司2022年不提取当期盈余公积;不发现金红利,不发红股,不增加公积金股本。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未弥补损失的议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7、427、568、922.58元,公司未弥补损失金额为7、427、568、922.58元。877.00元,公司未能弥补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损失。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发布的《关于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未弥补损失的公告》。
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监事会对》发表〈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纠正和追溯早期会计错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早期会计错误纠正和可追溯性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日报》、《上海证券发布的《关于纠正和追溯早期会计错误调整的公告》。
14、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信息网上(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库存、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相关资产价值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价。经减值试验后,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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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期间。
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总额2.353、601、221.93元。考虑到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减少 2、163、449、194.64元,2022年底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相应减少 2,163,449,194.64元(包括2022年前三季度已计提的80、800、246.06元的减值准备 元)。
三、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1)对于个人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减值的应收账款,公司根据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逐一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账款,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和前瞻性估计调整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本报告期间,公司计算提供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193,645.49万元。
(2)对于其他应收账款,个人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现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逐一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账龄进行减值测试。
本报告期间,公司计算其他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10,271.63万元。
(3)库存减值准备,库存采用低成本和可变现净值计量,库存降价准备按单个库存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提高库存降价176.97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公司以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深圳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为单一资产集团,与收购日商誉确定的资产集团一致,构成无变化。可收回的金额应根据资产集团的公允价值和预期的未来现金流现值来确认。
年底,四家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组与购买日和前一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一致。年底,本集团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浙江岳王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的资产组账面金额低于评估报告中商誉的资产组价值。
今年,本集团商誉减值试验的主要假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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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计划为商誉减值准备12000元,365.42万元。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有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减值损失,公司计划计提固定资产391.33万元。
(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判断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资产是否有减值迹象,进行减值试验。当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减值准备按差额计提,计入减值损失。公司计划为无形资产计提1009.29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会计谨慎原则,公平反映了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和2022年合并业务成果,帮助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的资产减值政策,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的原则,根据足够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可以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帮助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退市风险预警和其他风险预警的预警公告和停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之日:2023年5月5日
● 实施后的股票简称:*ST金一;股票代码:002721;股价日涨跌限制为5%。
● 公司股票在实施风险警示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上进行交易。
● 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停牌1天,2023年5月5日恢复交易,并实施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
1.股票类型、缩写、证券代码和退市风险警告的开始日期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缩写:从“金一文化”到“*ST金一”
3、股票代码:002721
4、2023年5月5日,实施风险预警的起始日期:
二、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2022年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第一条“(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告,公司股票将被退市风险警告(在公司股票简称之前”*ST”字样)。
同时,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的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均为负值,2022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受到其他风险警告(ST)。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根据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进行退市风险警告,并在公司股票简称之前被命名为“*ST字样,即“*ST金一”。
三、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第三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2023年5月5日恢复交易,实施风险预警。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实施后,公司股价日涨跌限制为5%。实施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预警板上交易。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告的意见和主要措施
1、剥离低效资产,改善债务结构
公司目前正处于预重组阶段。为了解决公司的业务风险,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计划保留部分高质量的业务,巩固高质量的品牌资产,剥离其他低效和无效的资产。在零售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关闭亏损商店,用封闭的商店取代租金和商品公司还将继续发展轻型豪华珠宝领域,打造轻型豪华珠宝品牌,在稳定现有规模的基础上优化商业模式。在重组过程中,公司将通过资产处置解决库存负担,补充经营资金,解决资本周转困境。
2、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将围绕“开源节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管理政策,以解决重点问题为导向,加强成本控制,特别是加强运营成本和财务成本管理。通过严格划分财务审批权限,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恢复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消除退市风险,恢复企业正常运营能力和融资能力。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梳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通过自检、审计监督、规范企业经营和信息披露管理,保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作单位、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及时注入优质资产
在海淀区资源优势的帮助下,公司将努力结合海淀区整体战略部署,具有较大的区域发展潜力,企业资产证券化需求的高技术障碍,积极证明适合企业资产和行业进入公司计划,结合公司重组后的资产需求,实现优秀资产的及时注入,促进国有资产与资本的有效整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存和增值。
五、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第9.3.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股票交易被退市风险警告后,第一个会计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不能表达或否认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一半以上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尽管符合第9.3.七条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告;(六)因不符合第九条。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经本所批准。本规则第9.3..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或触及第9.3.第一款第(四)项股票交易被退市风险警告后,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或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告指标相应年度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本规则第9.3..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或触及第9.3.第一款第(四)项股票交易被退市风险警告后,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或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告指标相应年度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公司2023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的上市。请注意投资风险。
2.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6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北京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公司重组,并申请启动预重组程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公司预重组,并指定临时经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组程序.一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警告退市风险。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组申请,公司顺利实施重组,完成重组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组申请,公司仍有因重组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如果公司被宣布破产,公司将被清算。.第十七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组和预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37)。
在退市风险预警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10-68567301
2、传真号码:010-68567570
3、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楼601
《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会计[2021]第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规定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修订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1〕35号)(以下简称“标准解释第15号”),本解释“关于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损失合同判断”内容;“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2〕31号)(以下简称“标准解释第16号”),本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标准解释第15号和标准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开始日,公司开始实施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的收入进行销售、《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不得减少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费用。
试运行生产的相关产品或副产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规定的,确认为库存,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能否正常运行的支出是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有关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对损失合同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的规定,损失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的成本”应反映退出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合同的成本与未履行合同的赔偿或处罚之间的较低成本。
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劳动力、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3、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列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内部结算中心、金融公司对母公司和成员单位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成员单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上增加“应收款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出。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借出的资金,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或交易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损失)、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个人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弃置义务而确认预期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18 一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豁免的初步确认。企业因资产和负债初步确认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18 交易发生时,应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对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的影响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的金融工具(如股权工具的永久债券等),按照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股利支出的,企业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应当确认与股利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股利所得税的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将股利所得税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当期损益;股利分配的利润来自以前确认的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股份结算,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授予股份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股份结算,将取得的服务纳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修改日确认的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债务,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也适用于修改等待期结束后发生的情况。
如因修改延长或缩短等待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取消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股权工具日确定用于取代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不符合可行权条件而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上一年度的可追溯性调整,也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董事会认为: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合理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融资和担保概述
为安排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融资事务,确保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本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统一的融资协议,协议金额由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包括各级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
2023年,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亿元的融资金额(包括新增和原融资到期后续展览),其中黄金租赁金额不超过1万公斤。在总融资金额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各种融资形式的金额。在上述13亿元融资金额内,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包括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13亿元。在总担保金额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上述融资担保期限为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跨年度持续有效。
上述融资和担保金额的具体分配如下表:
■
上述金额内发生的实际融资担保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融资担保协议等相关融资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金额的融资担保,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审议。
同时,为提高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拟授权王晓峰、孙长友签署董事会文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担保。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的信贷融资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如需出具董事会决议文件,由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共同签署,无需由公司2/3以上董事签署。授权期限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有效期相同。上述信用担保将在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分配,公司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实际信用融资和担保金额。
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仍需批准本事项。
二、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及上述各级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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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限于上述公司,包括当年新成立和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三、融资和担保的具体情况
各级控股子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融资及担保事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商业保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
(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资产抵押等。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公司预计将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信用额度(包括新信用和原信用到期后续展览)和公司(包括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额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包括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有效、顺利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融资和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的担保对象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平,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融资和担保,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2%,均为母子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因担保败诉应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未弥补损失,实现实收
三分之一的股本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30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未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7、427、568、922.58元,公司未弥补损失金额为7、427、568、922.58元。877.00元,公司未能弥补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能弥补的损失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的经营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受整体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部分银行营销活动影响销售;零售业务部分地区客流急剧下降,长期关闭,部分亏损店关闭,销售规模下降;下游需求减少,导致销售减少;报告期战略收缩,继续减少资本效率相对较低的业务。
2、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基于谨慎原则,对预期不可收回的客户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客户的业务因素,收款速度放缓,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3、部分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资产按照谨慎原则冲回。
4、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库存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库存减值迹象,并根据减值试验结果计提约17677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
三、应对措施
在党建领导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化战略布局,解决债务危机,选择机会注入优质资产,恢复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的可持续稳定。具体措施如下:
1、剥离低效资产,改善债务结构
公司目前正处于预重组阶段。为了解决公司的业务风险,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计划保留部分高质量的业务,巩固高质量的品牌资产,剥离其他低效和无效的资产。在零售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关闭亏损商店,更换租金费用和商品更换资源,投资盈利商店;公司还将继续发展轻型豪华珠宝领域,打造轻型豪华珠宝品牌,在稳定现有规模的基础上优化商业模式。在重组过程中,公司将通过资产处置解决存货负担,补充经营资金,解决资金周转困境。
2、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将围绕“开源节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管理政策,以解决重点问题为导向,加强成本控制,特别是加强运营成本和财务成本管理。通过严格划分财务审批权限,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恢复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消除退市风险,恢复企业正常运营能力和融资能力。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梳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通过自检、审计监督、规范企业经营和信息披露管理,保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作单位、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及时注入优质资产
在海淀区资源优势的帮助下,公司将努力结合海淀区整体战略部署,具有较大的区域发展潜力,企业资产证券化需求的高技术障碍,积极证明适合企业资产和行业进入公司计划,结合公司重组后的资产需求,实现优秀资产的及时注入,促进国有资产与资本的有效整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存和增值。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贷款和担保
额度及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和董事会全部组成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计划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申请3.9万元贷款额度,向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3万元贷款额度。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利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2925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600万元。
公司计划向北京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资产”)申请融资增信支持,贷款额度为2.7万元,担保额度为8万元。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利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20.25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1.6万元。
上述贷款和担保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效期和金额内连续回收。上述贷款和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海科金集团和海信资产均为公司的相关法人。本次交易构成相关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等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科金集团申请贷款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学英、张军、刘芳斌回避了公司向海信资产申请贷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与相关交易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将避免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海科金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8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5层518
法定代表人:张俊峰
注册资本:273万元,330.49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2、海科金集团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673、38.38万元,负债总额2.296、080.74万元,净资产377、307.64万元;2022年营业总收入183、761.06万元,净利润-233、686.9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59、123.71万元,负债总额2.251、948.23万元,净资产327、175.47万元;2023年1月至3月,营业总收入44、426.18万元,净利润-51、464.52万元(未经审计)。
经核实,海科金集团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二)海信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3层31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学英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经核实,海信资产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海信资产持有公司287、749、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是公司控股股东,海科金集团持有海信资产100%的股权。2020年12月,海科金集团与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商建”)签署了《北京市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海科金集团将其全资子公司海信资产100%股权委托海商建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海信资产、海科金集团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由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确保海科金集团、海信资产和公司信用的顺利延续,公司计划继续向海科金集团申请3.9万元的贷款额度,向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3万元的融资和信用支持。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利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29。担保费用不超过600万元,250万元;
公司计划向海信资产申请融资增信支持,贷款额度2.7万元,担保额度8万元。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利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20.25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1.6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在有效期和金额内连续回收。上述贷款和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参照市场标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平,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贷款和担保事项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和担保金额为准,贷款和担保期限以具体签订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关交易旨在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海信资产提供贷款和担保的相关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从年初到现在,已经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已经发生了。
自2023年初以来,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余额为336、292.40万元,利息为8、406.69万元;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97.42万元,担保费用为59.77万元。
自2023年初以来,公司与海信资产的贷款余额为236、234.03万元,利息金额为5、714.04万元,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995万元。
六、独立董事提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事先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相关交易是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方收取的费用遵循市场公平原则,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提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我们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贷款和担保,以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9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2023年4月30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纠正和追溯早期会计错误调整的议案》。相关信息如下:
首先,纠正早期会计差错的原因
为了更准确地披露财务信息,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库存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库存减值迹象,然后对2020年底和2021年底库存进行财务报表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0年和2021年财务数据可追溯性调整如下:
(1)追溯调整2021年财务数据如下:调整资产减值损失-63、694、296.00元,调整营业成本-36、091、296.70元,调整库存-637、191、782.86元,调整未分配利润-630、205、653.68元,调整少数股东权益-6、986、129.18元。375.35元。
(2)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数据如下:资产减值损失-609、588、783.56元,库存-609、588、783.56元,未分配利润-603、169、029.73元,少数股东权益-6、419、753.83元。
二、纠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1、对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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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21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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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4、对2020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早期会计错误纠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2023]第65万28号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早期纠错专项说明,认为公司早期会计纠错合适,会计处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的早期会计错误纠正和可追溯性调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早期会计错误纠正和可追溯性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错误更正,对早期会计错误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独立董事同意对早期会计错误进行相应的可追溯性调整,并要求公司加强和完善财务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流程,提高标准经营意识,提高标准经营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早期会计错误纠正和可追溯性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2023年5月22日下午14日现场会议时间: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2023年5月22日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上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委托代理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投票权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15日:00交易结束后,公司全体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内容的审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提案5需要通过特别决议,超过2/3的表决权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提案6、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应当避免表决,非关联股东应当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工作。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必须持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必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在A4纸上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股东,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登记(必须在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得接受电话登记;
4.注册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晓峰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股东出席会议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1。
2、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2023年5月22日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2023年5月22日下午14日(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代表(本公司、本人)按下列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的表决事项没有具体说明的,受托人可以代表其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客户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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