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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a股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的计划》,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9.19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也不得低于21694.9806万股,也不得超过43、389.961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398、753.7425万元,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截至上月底,回购进展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现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A股423、956、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最高成交价为6.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1元/股,总成交额为2.639、869、544.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计划。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和集中招标交易的委托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回购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股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22日)前5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为31679.7580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的25%(即7919.9395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和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将继续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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