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11月9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披露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048)。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公司首次上市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上海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资产管理)、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和浙江沪杭宁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宁”),自2022年11月9日起6个月内,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国有资产经营和国际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不少于7348.00万元(国际集团和国际资产管理的稳定股价义务由国有资产经营履行),久事集团计划增持不少于6164.28万元,浙江沪杭宁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元,920.93万元。
● 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国有资产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约7348.77万元;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5月4日,久事集团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约6164.50万元;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5月4日,浙江沪杭宁波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约3921.01万元。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已经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国有资产管理、久事集团、浙江沪杭永持股5%以上的通知。国有资产管理、久事集团、浙江沪杭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即自2022年11月9日起6个月内)增持部分普通股,完成了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国际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国际资产管理、久事集团、浙江沪杭永。
2.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国际集团持有公司68、638、200股,持股比例为0.71%;国有资产持有公司826、233、900股,持股比例为8.57%;国际资产管理公司持有10000股,占0.0001%;九事集团持有公司733、842、856股,持股比例为7.61%;浙江沪杭永持有公司467、452、021股,持股比例为4.85%。其中,国有资产管理和国际资产管理是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总持股比例超过5%;浙江沪杭宁波在公司首次上市前持有超过5%的股东。
2、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增持计划详见《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048),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国有资产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13、34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累计增持金额约为7。348.77万元(国资经营履行国际集团和国际资产管理的稳定股价义务);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5月4日,久事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增持10、924、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累计增持金额约为6。164.50万元;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5月4日,浙江沪杭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累计增持金额约为3.921.01万元。稳定股价计划已经实施。
增持计划各增持主体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国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8、6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持有839、5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1%;国际资产管理公司持有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久事集团持有744股、766股、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浙江沪杭永持有公司股份474、048、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国有资产管理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后,继续战略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5月4日,国际集团持有68、638、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持有895股、796股和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9%;国际资产管理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久事集团持有公司744股、766股、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浙江沪杭永持有公司股份474、048、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
国际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国际资产管理、久事集团、浙江沪杭永都实施了稳定股价的措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2.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国际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国际资产管理、久事集团、浙江沪杭宁波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和股票交易敏感期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和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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