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47
兴民智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下午15日(星期一):30
2023年5月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5月8日上午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是: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匡文明董事长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4名股东出席会议,代表40股、605股、1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432股%。
1、现场会议
0名股东出席现场会议,代表0股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上投票
共有4名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代表40、605、1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432股%。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共有3名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参加会议,代表605股和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975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志恒(前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将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形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张焕平先生被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016、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635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2.7029%。
1.02刘丽华女士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002、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5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235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38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网上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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