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龙迅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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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FENG CHEN先生主持,会议结合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宇女士出席了会议;所有高级管理人员都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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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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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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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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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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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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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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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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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批准;
2、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股东大会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晓雯、周汉城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在召开、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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