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荣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110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江苏荣泰工业有限公司最后一次关于实施荣泰可转换债券赎回和退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3年5月9日
●赎回价格:100.224元/张
●赎回发放日:2023年5月10日
●最后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4日
“荣泰转债”自2023年5月5日起停止交易。
●2023年5月9日,最后转股日
截至2023年5月8日收盘后,距离5月9日(“荣泰转债”最后转股日)只有一个交易日,5月9日是“荣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事先赎回完成后,荣泰转债将于2023年5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债券,除在规定期限内继续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按27.34元的转换价格转换外,只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24元)强制赎回。如果被迫赎回,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投资损失。
●特别提醒“荣泰转债”持有人在限期内注意转股或卖出。
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连续27个交易日内,江苏荣泰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荣泰可转换债券”)当期转换价格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换债券的赎回条款已经触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届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荣泰可转换债券”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赎回“荣泰可转换债券”登记在“赎回登记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向荣泰所有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荣泰可转换债券”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期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根据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的可转换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期内,公司a股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得低于当期转换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赎回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年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相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股票连续27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荣泰转债当期转股价130%,已满足“荣泰转债”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赎回对象为2023年5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荣泰可转换债券”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24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100元/张);
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0.3%;
t是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2年8月11日)到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3年5月10日)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272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3%×272/365=0.24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24=100.224元/张
(4)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荣泰可转换债券”赎回提示公告,并通知“荣泰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赎回事项。
当公司决定实施全部赎回时,自赎回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荣泰可转换债券将被冻结。
赎回结束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布了赎回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5)赎回发放日:2023年5月10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成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发放赎回款,同时减少持有人相应的“荣泰可转换债券”金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行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并在办理指定交易后发放。
(六)交易和转股
“荣泰转债”自2023年5月5日起停止交易;
截至2023年5月8日收盘后,距离5月9日(“荣泰转债”最后转股日)只有一个交易日,5月9日是“荣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3年5月10日起,公司“荣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
(八)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荣泰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金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224元/股(含税),实际赎回金额为100.179元(税后)。上述所得税由各支付机构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支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收法规和文件,持有“荣泰可转换债券”的居民企业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即每笔可转换债券的实际赎回金额为100.224元。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换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境外机构投资国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换债券的实际赎回金额为100.224元。
3、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1)自2023年5月5日起,“荣泰可转换债券”停止交易;截至2023年5月8日收盘后,距5月9日(“荣泰可转换债券”最后转换日)仅一个交易日,5月9日为“荣泰可转换债券”最后一个转换日。特别提醒“荣泰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换或出售。
(2)如果投资者持有的“荣泰可转换债券”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终止质押或冻结,以避免因无法转换股票而被迫赎回。
(3)赎回登记日收盘后,未转股的“荣泰可转换债券”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100.224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荣泰可转换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赎回发行的所有可转换债券时)。
(4)目前“荣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5月4日收盘价为102.423元/张) 目前,“荣泰可转换债券”已停止交易)与赎回价格(100.224元/张)有很大差异。如果投资者不及时转换或出售股票,他们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投资损失。
特别提醒“荣泰转债”持有人在限期内注意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4-85335333-8003
特此公告。
江苏荣泰工业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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