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23-030号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广州海格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1日,广州海格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26号)。
(一)会议召开时间
1、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日,现场会议时间:30
2、网上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日: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3年5月8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余青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47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823、779、2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473%。
其中:8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616、502、1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7527%。
139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07、277、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99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45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218、820、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4956%。
其中,6名中小股东代表11、543、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09%。
139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07、277、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9947%。
3、一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结合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213、91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71%;反对4、65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1285股%;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7.7513、912、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4、65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285股份%;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经审议批准
总表决:
同意213、91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71%;反对4、65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1285股%;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7.7513、912、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4、65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285股份%;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
同意213、86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3%;反对4、70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4%;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862、735股97.7343股%;反对4、70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514股份%;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
同意213、86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3%;反对4、70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4%;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862、735股97.7343股%;反对4、70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514股份%;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审议通过
总表决:
同意213、86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3%;反对4、957、9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862、735股97.7343股%;反对4、957、9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2657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总表决:
同意213、91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71%;反对4、65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1285股%;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7.7513、912、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4、65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285股份%;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6)《限售期》审议通过
总表决:
同意213、86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3%;反对4、957、9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862、735股97.7343股%;反对4、957、9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2657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
同意214、210、00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30%;反对4、360、35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9927%;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4、210、007股97.8930股%;反对4、360、3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927股%;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总表决:
同意213、91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71%;反对4、65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1285股%;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7.7513、912、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4、65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285股份%;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前审议通过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
同意213、91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71%;反对4,65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1285股%;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7.7513、912、7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4、65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285股份%;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
同意213、86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3%;反对4、65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1285股%;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862、735股97.7343股%;反对4、65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285股份%;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1372%。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总表决:
同意213、86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3%;反对4、70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4%;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862、735股97.7343股%;反对4、70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514股份%;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4、《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修订稿)》审议通过
总表决:
同意213、862、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3%;反对4、707、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4%;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862、735股97.7343股%;反对4、70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514股份%;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214、160、00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8701股%;反对4、410、35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0155%;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4、160、007股97.8701股%;反对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410、353股股份的2.015%;弃权25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144%。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不需要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218、167、1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7014股份%;反对35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4%;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372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8、167、160股99.7014股份%;0.1614反对35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0.1372股份%。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稀释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总表决:
同意213、905、6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7539%;反对4、614、7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9%;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905、635股股份的97.7539%;反对4、614、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089股份%;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0.1372股份%。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与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平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有效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213、905、7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7539%;反对4、614、6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9%;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905、735股股份的97.7539%;反对4、614、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089股份%;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0.1372股份%。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213、862、83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7343股份%;反对4、657、52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1285股%;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3、862、835股97.734股%;反对4、657、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2.1285股份%;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0.1372股份%。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余青松先生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823、193、27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反对285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347%;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18、234、660股99.7322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为0.1306,反对285700股%;弃权300、300股(其中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0.1372股份%。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799、108、17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0051%;反对24、245、70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32%;弃权425400股(其中默认弃权175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194股、149股、559股88.7254股%;11.0802反对24、245、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425400股(其中默认弃权17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0.1944股份%。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李银河律师、吴伊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包括《网上投票实施细则》和海格通信章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2、公司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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