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47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4月17日,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www.cninfo.com.cn)发布了《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不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
3、股东大会表决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玉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副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为会议主持人。
(3)会议时间:
1、2023年5月8日下午14日现场会议时间: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
2023年5月8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023年5月8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共有13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会议,代表63、289、4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2.9176%。
(2)现场会议的出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62.6万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2.6680%。
(3)网上投票
网上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6894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6%。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8894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1%。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参加会议(包括腾讯会议)。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投票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62、8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3749%;反对2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5%;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二)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62、8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3749%;反对2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5%;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三)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62、8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3749%;反对2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5%;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四)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62、75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1482%;反对36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32%;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为:同意35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9.3861%;反对36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99%;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1140%。
(五)审议通过《关于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未弥补损失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62、75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1482%;反对36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32%;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62、8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3749%;反对2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5%;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润良泰申请贷款额度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62、8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3749%;反对2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5%;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为:同意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5.5206%;反对22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654%;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1140%。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62、75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1482%;反对36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32%;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本议案是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九)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62、8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3749%;反对2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5%;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62、8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3749%;反对2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5%;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26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为:同意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5.5206%;反对22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654%;弃权1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11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雷学臣律师、李子质律师出席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