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9日电新华社
记者9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6B排放标准全面实施,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不符合6B排放标准的汽车。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汽车排放标准的提高包括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证书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证书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点前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书的到达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公告指出,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空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披露车辆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车辆符合要求。有关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六项排放标准的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不同的排放要求,国家六项标准制定了两个排放限制方案:国家六a和国家六b,国家六b阶段的排放标准更加严格。此前,国家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已经实施了国家六项排放标准6a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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