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第一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或“公司”不超过2000.普通股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459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下发行”)进行线下询价配售,并在线向持有深圳市场的投资者进行非限售A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相结合。本次发行将通过线下初步查询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查询。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800.00万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基金使用管理措施的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基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1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万股.00%。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回拨到线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463.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占发行数量的700万股.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627.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占发行数量的300万股.0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总数为本次发行的总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的数量,线上和线下的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确定。2023年5月16日,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数量和战略配售将在2023年进行(T+2日)《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明确。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认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2023年5月11日,网上路演时间:(T-1日,周四),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3、参与者: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及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网站)上发布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站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站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站www.zqrb.cn)查阅。
请关注投资者。
发行人:浙江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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