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亚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05.00万股普通股(A股)股(以下简称“发行”),创业板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458号注册。
东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定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相结合,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线上发行”)。本次发行将通过线下初步查询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查询。
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和其他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山东亚华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的股票总额、认购数量、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和持有期。
拟公开发行2605.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公司总股本为1042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130.25万股,占发行量的5.00%(如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值较低,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回拨到线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732.3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742.4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30.0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总数为本次发行的总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的数量,线上和线下的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确定。2023年5月16日,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数量和战略配售将在2023年进行(T+2日)发布的《山东亚华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明确规定。
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认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在线路演。请注意。
1. 2023年5月11日(周四)网上路演时间:00-12:00;
2. 网络路演网站:中证网(网站:https://www.cs.com.cn/roadshow/);
3. 参与者: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查询。
请关注投资者。
发行人:山东亚华电子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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