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2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
(2)股东大会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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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盛泉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唐宜林先生主持。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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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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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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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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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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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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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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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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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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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6、提案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为特别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冠,李大鹏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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