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公告号:2023-023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股东大会决议;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日:30分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5月16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会议室
3、会议及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昌茂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6、合法、合规、合规说明:会议召开、审议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27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代表61、432、3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7189%。
其中,现场投票的10名股东代表43、399、1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0790%。
17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80332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63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9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7、154、1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849%。
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3、912、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955%。
14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3、241、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94%。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股、418股、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72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8总数%;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420、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811股份的有效表决权%;0.0189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股、421股、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821股的有效表决权%;0.017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股、421股、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821股的有效表决权%;0.017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股、428股、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45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150、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9.9525股的有效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为0.0475,反对3、4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万股%。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420、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811股份的有效表决权%;0.0189反对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142、5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9.8379股的有效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6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万股%。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股、418股、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72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8总数%;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140、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9.8043股的有效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957,反对1.0万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万股%。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股、418股、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72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8总数%;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股、418股、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72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8总数%;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140、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9.8043股的有效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957,反对1.0万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万股%。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1股、421股、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821股的有效表决权%;0.017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不涉及相关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钟玉娟律师、刘瑞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召开、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议人员和召集人合法有效,股东大会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一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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